物權法名詞術語例釋:物權法小詞典

物權法名詞術語例釋:物權法小詞典

《物權法名詞術語例釋:物權法小詞典》是2007年4月法律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李顯冬。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物權法名詞術語例釋:物權法小詞典
  • 作者:李顯冬
  •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07年4月
  • 頁數:135 頁
  • 定價:12 元
  • 開本:32 開
  • 裝幀:平裝
  • ISBN:9787503672118
內容簡介,圖書目錄,

內容簡介

2002年11月,黨的十六大正式提出“完善保護私人財產的法律制度”,一個月之後,九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對《物權法草案》進行了初次審議,這樣一場圍繞著《物權法》的巨大爭論也由此拉開了序幕。輾轉5年,前後8次提交審議,在這期間無論是法學學者,還是立法工作者以及各界人士,大家都為其完善獻計獻策,殫精竭慮。
《物權法》既是改革開放以來首部公開聽取民眾意見的法典,也是迄今為止爭論最多的立法草案。《物權法》是關於物的歸屬的法律,它的最大意義就在於“物盡其用,定分止爭”,為我們每個民事主體的合法財產提供最充分的法律保護。只有我們每個人的合法所得能為法律所承認,為法律所保護,這樣們才有創造財富的欲望,才有創造財富的可能,社會物質財富才會積累,此正所謂“有恆產者有恆心”。《物權法》意義重大,與我們每個公民的生活患息相關,但不可否認由於民法學在其千百年的發展中,經過多代法學家的努力,已經形成了一個較為完整、較為抽象的理論體系。表現在《物權法》上,便是大量抽象的法學辭彙的存在。雖其乃智慧的結晶,為世代法律人所稱頌,但同時它又使民法漸漸地超然於非法律人超然於我們的生活。正如歌德所言,“理論是灰色的,生活之樹常青”,真正推動法律進步的根本上是我們的生活,法學家的責任不是簡單的獨善其身,滿足於自己的精妙理論,而是讓我們的百姓真正了解我們的法律,讓法律為人民所服務。因為知法的公民才是我們法治中國之基礎和諧生活之要素、社會進步之動力所在。《物權法小詞典?物權法名詞術語例釋》的創作便是為了使抽象的法律辭彙還原於我們普通百姓的實際生活,讓《物權法》這一專家立法為我們每個普通公民所掌握。
《物權法小詞典?物權法名詞術語例釋》的體例安排是以《物權法》條文順序為基礎,以辭彙出現的先後為序進行解釋。在每一法律辭彙後,我們都對其進行準確定義,並進行詳實通俗的解釋。該書的一大特色便是每一辭彙後都附有該辭彙在《物權法》及其他法律中的具體規定,並配有簡短例子對其進行說明。該書中也有些概念雖然在《物權法》條文本身中未曾出現,但卻在民法理論中屬於基本概念,《物權法小詞典?物權法名詞術語例釋》對其也擇重一併給予了解釋。所以該書作為一精練的法律學習之工具,有助於廣大非法律專業的人了解《物權法》條文本身內容,而且對初學《物權法》之法律學人也大有裨益。

圖書目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
第一編 總則
第一章 基本原則
物的歸屬
物的效用
物權
民事關係
民事法律事實
不動產
動產
準不動產
物權的客體
物的分類
流通物
限制流通物
禁止流通物
可替代物
不可替代物
特定物
不特定物
可分物
不可分物
消耗物
非消耗物
有主物
無主物
單獨物
合成物
集合物
單一物
複合物
所有權
用益物權
擔保物權
物權的種類
物權的內容
物權的設立
物權的變更
物權的轉讓
物權的消滅
物權的取得
物權的行使
第二章 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
不動產登記
不動產登記機構
不動產登記簿
不動產權屬證書
更正登記
異議登記
預告登記
註銷登記
動產交付
觀念交付
簡易交付
法律行為
民事行為
民事行為成立
民事行為生效
指示交付
占有改定
人民法院的法律文書
仲裁委員會的法律文書
人民政府的徵收決定
繼承
遺贈
事實行為
第三章 物權的保護
第二編 所有權
第四章 一般規定
第五章 國家所有權、集體所有權和私人所有權
第七章 相鄰關係
第八章 共有
第九章 所有權取得的特別規定
第三編 用益物權
第十章 一般規定
第十一章 土地承包經營權
第十二章 建設用地使用權
第十三章 宅基地使用權
第十四章 地役權
第四編 擔保物權
第十五章 一般規定
第十六章 抵押權
第十七章 質權
第十八章 留置權
第十九章 占有
附則
附錄1 筆畫索引
附錄2 漢語拼音索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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