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陽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牡丹江市陽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牡丹江市陽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是牡丹江市陽明區人民政府的組成部門,為正科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牡丹江市陽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辦公地址:牡丹江市陽明區光華街286陽明區政府西樓四樓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領導分工,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擬訂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執行市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流動政策,負責綜合管理全區人力資源的開發利用和就業工作,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
(三)負責促進就業工作,貫徹執行統籌城鄉的就業創業政策和發展規劃,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組織落實就業援助制度,執行城鄉勞動者的職業培訓制度;配合市局做好高校、中專畢業生就業指導;貫徹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指導街道(鄉鎮)、社區基層就業工作發展規劃,貫徹市級創業促就業工作發展規劃並按要求組織實施。
(四)貫徹勞動關係政策,完善勞動關係協調機制,落實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
(五)按照全市政策負責專業技術人才評價工作政策指導,執行職稱制度改革。執行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繼續教育政策。負責本級區域內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服務工作。貫徹執行技能人才培養、評價、使用和激勵制度。
(六)貫徹執行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許可權負責規範事業單位崗位設定、公開招聘、聘用契約備案等人事綜合管理工作,執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政策。
(七)貫徹執行省、市表彰獎勵制度,做好我區表彰獎勵工作;負責全區事業單位年度考核、考勤、培訓工作。
(八)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關於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政策和福利等相關政策;執行市級擬訂的全市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製度改革實施意見並組織實施。
(九)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推動相關政策落實,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十)受理勞動、人事信訪事項,會同有關部門協調處理有關勞動、人事方面的信訪事件或突發事件。
(十一)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它任務。
(十二)職能轉變
1、將原區人社局的軍官轉業安置職責,劃入到新組建的區退役軍人事務局。
2、將原區人社局負責的公務員職責,統一划入區委組織部管理。

內設機構

陽明區就業服務中心,為參照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副科級建制,主要負責轄區就業再就業管理工作;陽明區人才交流服務中心,副科級建制,主要負責開展人才需求調劑,建立人才信息庫等;陽明區退休幹部服務中心,副科級建制,主要負責對全區退休幹部的管理服務,保證退休幹部“兩個待遇”得到貫徹落實。

領導分工

局 長:孟廣忠,負責人社局全面工作;
副局長:王萌,負責分管人才工作及事業單位人員招錄、社會保障、失地農民參保及分管領域的信訪問題,負責對接區政府各部門臨時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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