牙帖

牙帖

牙帖是中國舊時牙商或牙行的營業執照。 明清牙商營業須呈請官府批准領取牙帖方可。牙帖原由地方政府發給。清初,由藩司頒布牙帖,報戶部存案,不許州縣濫發。其後又規定牙帖由戶部頒發,但各省藩司所出司帖、知縣所出諭帖,效力相同,牙帖按時領換; 官府發給牙帖時收取帖費,亦稱牙稅。帖費一般按資本或營業額分為上、中、下三等。乾隆時帖費最高為銀三兩。但因官商勾結,領帖與納費弊端很多。辛亥革命後,各省發帖辦法更加混亂,帖費也提高許多。如京兆地方長期整商 (時效二十年) 甲種一等帖費竟高達2,000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牙帖
  • 性質:牙行經營時用的營業執照
  • 類別:舊時捐稅之一種
  • 拼音:yá tiē
拼音,解釋及涵義,出處,歷史,

拼音

yá tiē

解釋及涵義

舊時捐稅之一種。牙商或牙行納稅後取得牙帖,方準營業。相當於現代的營業執照。

出處

清 史致諤 《稟左宗棠書》:“上年釐稅之外,尚有另辦戶捐、牙帖等捐。”
清 黃六鴻 《福惠全書·升遷·查稅契》:“其每年收稅底簿及更換牙帖,俱宜查繳,不得存留。”

歷史

帖費在乾隆年間,最高為三兩白銀。後因官商勾結漁利,弊端很多,到辛亥革命後,各省發帖辦法更加混亂,帖費也提高很多,一等帖費竟高達2000塊銀元。“牙商”要按期交納“牙稅”,還有牙捐。辛亥革命後,北洋政府繼續徵收,稅額提高了很多。國民黨政府曾於1934年年底宣布廢除,但未能實現;1941年開始,國民政府將牙稅並於營業稅徵收。直到解放後,經過打擊行業惡霸,這種牙行、牙帖、牙稅才算徹底得到廢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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