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唐之因 皆於糊塗
‘父女結婚’這是一起荒唐事件,促成它的,是一系列糊塗——糊塗的女兒,糊塗的父親,糊塗的結婚登記處,糊塗的無法判定結婚登記者真實身份和是否適合結婚的資料信息管理體系。這樣的極端個案,使當下結婚登記制度中的漏洞暴露無遺。連親生父女都能領到結婚證,還有什麼奇異的事情不能發生?
不管當事者出於何種訴求,這種訴求如何特殊,坎坷遭遇如何讓人同情,都不該突破“父女結婚”的人倫底線。
父女結婚 極端的訴求
30多歲的她住在成都成華區,並取得了當地戶口,離婚後獨居。2013年,住在老家的父親生病,花了一大筆錢。為節省今後的醫藥費,林麗決定將父親的戶口遷到成都,並為父親辦理成都的社保。由於她的房子不到70平方米,未滿足老人投靠子女入戶的條件,她聽說若是夫妻關係,就可以辦下戶口。林麗決定和自己的親生父親結婚。2014年初,父女倆在民政局成功辦理了結婚證。
按規定,她的父親還是不能取得成都戶口,也無法購買成都的社保。她又將生父告上法院,請求判令父女倆的婚姻關係無效。最終,法院認定兩人屬於“禁止結婚”的情形,判決婚姻無效。(據2014年2月15日《成都商報》)
戶籍制度之弊
城市戶籍制度造成的不公存在於社會的諸多地方。以新聞的發生地成都為例,三十多年來,從最初的一戶難求,到買房可以入戶,購房入戶門檻也在逐漸降低。但隨著戶口遷移的限制減少,城市人口機械增長速度可能加快,隨之給城市社保、醫保、最低生活保障、優撫安置、教育以及基礎設施等造成壓力,這些壓力不可能在短時間之內就能消化,因此,包括成都在內的所有大城市,很難在短時間內一蹴而就地達到理想化地消除所有遷移屏障,實現真正意義上的城鄉“一元”。
就差異明顯的社會經濟水平而言,“城”與“城”之間都很難做到“一元”,這也就是成都那位與父親辦理結婚手續的女士所面對的真實狀況——她的動機,就是希望能將父親的戶口辦到成都,並享受到更好的醫保保障。這其實不是一個多么高的要求,但卻最終以滑稽到慘烈的方式提了出來。
這個荒唐的事件,其實也是部分民眾對生存狀態發自心底的一種呼喚,希望加快戶籍制度改革的步伐,各級各部門,要探索和制定相應的各項配套政策措施,逐漸減小差異,並最終實現社會公共資源不分地域、不論身份和職業,為全體公民共同享有,實現權利與責任、權利與義務的真正對等。
荒唐之後 必然由因
該女士孝老敬親的初衷很美好,採取的措施很荒唐,難以如願的結局很必然。一番運作,幾多周折,到頭都是白忙活。為達成一個良善目的,不惜僭越倫常“父女結婚”,理性的人們覺得既可笑又可憐。在為良善者掬一把同情淚後,人們還會發出可悲可恨的慨嘆,想叩問荒唐之後的必然因由。
林女士最終目標是想幫助父親辦成社保,這是普通的要求,而不是一個奢望。社保,在現代社會條件下,在政府治理目標中,在人們美好生活預期里,是普通的事。而且應該是與生俱來就能夠享受的保障,與年齡無關;平等的享有相關保障,與戶籍、職業、身份、地位無關。2014年新年上班第一天,李克強總理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合併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和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建立全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
有科學的頂層設計和美好的目標預期,還必須依賴於現實的路徑成就。該女士的荒唐經歷,就是遇到了城鄉二元結構牢不可破的銅牆鐵壁。社保是基於戶口分類的,是區分地域單元的。城鄉分割的體制沒有根本解凍,戶籍管制政策沒有取消,區域自成一體的管理體系沒有打通,很多事就只能“但聽人語響,就是難下樓”,即便對於孝敬父親這樣一個樸素的願望。
父女申請登記結婚,居然也能通過審核,聽來十分滑稽。民政部門或許也查看了社區證明,查驗了身份證件等材料,但最終沒能準確核驗把關。其實公安系統不還有一套居民身份管理系統,弄清父女關係,只需要滑鼠一點,分分鐘就能搞定。然而身份管理系統歸公安掌控,而且也沒有建立信息共享機制,於是N多的無效婚姻、荒唐婚姻神出鬼沒也就不足為奇了。
全面深化改革開啟的中國新路,不破除管理壁壘、信息封鎖;不打破區域界限、二元分割;不加緊開闢新路徑、落實新要求,類似父女結婚的兄弟版、升級版還會變臉出現。
相關評論
父女結婚,儘管當事人心知肚明只是一個騙局,並非真的亂倫,但其匪夷所思的荒唐,仍是不言而喻,且令人觸目驚心。而更發人深省的是,這場以失去底線為核心的荒誕劇,竟然引發了坊間輿論的另類反思。這些反思濃墨重彩地討伐現行體制,從戶籍制度到社保規定,再到城市門檻……結論只有一個:父女結婚不僅情有可原,而且是“被迫結婚,不得不結”。
中國社會如今的一些深層缺陷都已清楚,戶籍制度、社保規定、城市門檻等等的亟待改革已是共識,出不出父女結婚這種荒唐鬧劇,解決它們都是改革的堅定使命。但必須釐清的是,無論是戶籍、社保、還是城市門檻,改革都需循序而進,不會一蹴而就,而且即使實行了改革,也還是會有一定的條件限制—這很正常,在任何法治國家都是這樣。既然如此,又怎么可以亂打板子,將父女結婚的走火入魔歸咎於體制,對喪失底線的胡作非為當成“訴求”?
歪打不會得正著。就像不能將盜竊歸咎於貧窮、將強姦歸咎於性壓抑一樣,父女結婚也決不是代表了“對改革的渴望”,而只能解讀為不擇手段。有議論批評當下的結婚登記制度:連親生父女都能領到結婚證,還有什麼奇異的事情不能發生?觸類旁通,我們是否還應這么說,為了騙保,連親生父女結婚這樣的天下大不韙都敢冒,那么為了其他更多利益,還有什麼荒唐事情不會去做?這才是尤要追問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