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炸性環境第14部分:場所分類爆炸性氣體環境》是適用於在標準大氣條件下由於出現可燃性氣體或蒸氣與空氣混合可能產生點燃危險的場所的標準。
2014年12月5日,《爆炸性環境第14部分:場所分類爆炸性氣體環境》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中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發布,並於2015年10月16日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爆炸性環境第14部分:場所分類爆炸性氣體環境
- 發布單位: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中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
- 頒布時間:2014年12月5日
- 實施時間:2015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