貫徹執行衛生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擬定衛生行政管理的規範性檔案草案;制定全縣衛生事業發展規劃、年度計畫;統籌、協調全縣衛生資源配置,實行全縣衛生行業管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營山縣衛生局
- 內設機構:4個
- 人員編制:10名
- 所在地:營山縣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
二、貫徹“預防為主”的方針,開展全民健康教育;制定全縣疾病防治規範和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地方病、傳染病和其他常見病、多發病的防治工作。
三、指導全縣初級衛生保健、婦幼衛生、農村衛生、社區衛生工作。
四、監督管理全縣食品、職業、環境放射、學校、社會公共等衛生及勞動衛生檢測許可、安裝X射線診斷設備專業技術人員資質並負責認證工作。
五、負責醫療機構、從業人員、醫學美容中心區域內社會衛生服務中心,外地醫師赴縣短期行醫、醫療技術套用、大型醫療設備等醫療服務的要素準入的監督管理和執業行為,醫療質量的監督管理。
六、組織、協調處理重大疫情、突發性事件;防止和控制疫情、疾病的發生、蔓延;負責重點疾病的監測管理。
七、監督管理臨床用血質量;組織公民開展無償獻血。
八、監督母嬰保健法律、法規的貫徹實施,負責母嬰保健專項技術的準入管理。
九、貫徹“中西醫並重”的方針,推進中醫藥的繼承與創新,促進全縣中醫事業發展。
十、負責全縣幹部保健委員會確定的保健對象的醫療保健工作。
十一、擬定全縣醫療衛生技術人員職業道德規範,開展職業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加強行業作風建設,促進衛生行業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和物質文明建設。
十二、制定全縣醫學科研規劃,組織醫藥衛生科技的基礎研究套用研究,指導科技成果的普及套用。
十三、擬定醫學教育發展規劃,培養醫藥衛生人才,協助有關部門管理中等醫學教育和成人繼續教育,進行醫學教育質量監督檢查。
十四、負責衛生外事工作及有關衛生方面的政治與民間的多邊、雙邊合作交流工作。
十五、負責全縣醫療衛生單位的班子建設和職工隊伍建設;負責全系統人事、工資、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和職稱評審報批工作。
十六、負責指導並監督管理醫療衛生單位固定資產工作。
十七、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八、受政府領導委託,聯繫營山縣紅十字會。
內設機構
一、行政股
組織綜合性政策調研,擬定衛生工作重大政策;組織協調局機關政務工作;負責全縣醫療衛生單位的衛生目標管理;負責綜合性會議的組織及信息化建設;制定局機關各項工作制度;負責文秘、機要、檔案、宣傳、史志、年鑑、信訪及機關保衛、計畫生育、財務、固定資產管理、小車管理、後勤保障等工作。
制定全縣區域衛生事業發展規劃,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制定衛生經濟政策、醫療衛生服務收費標準以及相關的管理辦法,並實施監督檢查;負責全縣衛生財務、衛生統計、醫用設備、衛生建設項目、衛生引進外資項目及衛生扶貧工作組織、實施和管理;負責縣屬醫療衛生單位、中心衛生院衛生事業費預、決算工作;指導並負責對直屬單位固定資產的監督管理、基本建設及藥品收支兩條線管理和藥品集中招投標採購工作;負責有關大型醫療設備、基本建設、醫療衛生收費違法案件的立案、調查及行政處罰的核審工作;協調和管理衛生貸款的利用工作科室。
二、醫政股
負責擬定全縣醫療中醫、機構的發展規劃和管理辦法;負責有關醫療工作法律、法規的宣傳、諮詢;制定醫政工作執法監督計畫並組織執法監督檢查;監督實施醫療機構國家技術標準、醫務人員職業道德和服務規範;辦理規定範圍內的醫療機構,外地醫師赴縣短期行醫、醫學美容中心許可證的審核批准手續,發放設定醫療中醫、機構,醫學美容中心批准書;組織全縣執業助理、醫師、執業護士的資格考試、認定、註冊和執業準入。監督管理全縣醫療中醫、機構和從業人員的執業行為、醫療質量和服務質量;負責全縣臨床用血質量的管理;組織並負責對醫療事故的鑑定和行政處罰;負責全縣醫療中醫、廣告技術內容的審核出證;負責組織對重大災害、重大疫情和突發事件的醫療救護工作;負責規定範圍內的幹部、專家的醫療保健工作;負責對全縣中醫醫療氣功的管理。
負責衛生法制宣傳、教育和衛生法制建設;負責組織協調核審規範性檔案的起草、報批;負責衛生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應訴和聽證組織工作;負責衛生監督執法人員資格認證,執法證件發放和執法監督隊伍的管理;負責食品、環境、職業、放射、學校衛生等法律法規的宣傳、諮詢、制定相應的執法監督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安裝X射線診斷設備專業技術人員資質、勞動衛生檢測認證工作及管理;負責組織縣衛生監督機構對轄區內食品、環境、職業、放射、學校等社會公共衛生及消毒殺蟲滅菌的監測管理,並開展經常性執法監督和預防性衛生監督;負責核准衛生許可和重大衛生行政處罰;負責本轄區內對衛生行政執法工作實施稽查和監督檢查;負責辦理追究衛生執法監督人員執法過錯責任的具體事務;審核和辦理衛生行政賠償案件;負責衛生法制統計工作。
負責制定全縣婦女兒童疾病防治的中長期計畫、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擬定全縣初級衛生保健實施規範及農村衛生、社區衛生服務發展規劃、技術規範、服務標準和管理辦法,並實施監督管理;負責全縣婦女兒童發展規劃綱要衛生部分的組織實施工作;負責母嬰保健法律、法規的宣傳、諮詢、制定相應的執法監督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預防接種、預防性生物製品的計畫管理;負責對母嬰保健機構標準化、規範化建設與管理及專項技術服務準入的管理與監督;負責對母嬰保健違法案件的立案調查和擬作出行政處罰案件的審查;負責統籌、協調全縣健康教育工作;負責區域內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的設定審批。
負責制定全縣醫療衛生科技發展規劃、確定衛生科技優秀發展領域;負責醫療衛生科研計畫和科技成果的普及和套用工作;組織實施國家、省、市、縣指定性科技攻關項目;負責住院醫師培訓,鄉村醫生教育管理和繼續醫學教育,實施醫學教育質量監督和檢查科室。
三、人事股
協同有關部門制定全縣衛生人才發展規劃、政策和衛生技術人員管理辦法及實施意見;負責衛生科技隊伍建設,按照市職稱主管部門的統一規定,負責縣屬醫療衛生單位、中心衛生院、鄉鎮衛生院領導班子建設和職工隊伍建設;負責管理許可權範圍內的幹部考核、任免、獎懲培訓工作;負責局機關和各醫療衛生單位的人事管理、工資調整、機構編制管理工作;負責衛生系統全縣性表彰工作;負責局機關和醫療衛生單位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負責衛生系統幹部職工的職業道德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負責全系統的幹部、工資、黨員、編制、年報工作;負責衛生系統衛生宣傳、統戰、工會、婦女、外事等工作;負責全系統人事用工制度和分配製度改革工作科室。
負責中共營山縣衛生局黨組的日常工作;完成縣委交辦的臨時性黨建工作任務。
四、紀檢監察室
指導全縣衛生系統黨的紀律檢查及縣屬醫療衛生單位、中心衛生院、鄉鎮衛生院紀檢、監察工作;負責局機關工作人員和各醫療衛生單位領導幹部的行政監察工作;負責局機關、直屬單位和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和行業作風建設工作,配合有關部門查處衛生系統重大違紀案件科室
人員編制
縣衛生局機關行政編制10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4名,紀檢、監察室主任1名,股級領導職數2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