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山縣審計局

向縣政府報告和向縣政府有關部門通報審計情況,提出制定和完善有關政策法規、巨觀調控措施的建議。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營山縣審計局
  • 地點:營山縣
  • 屬性:非營利
  • 性質:事業單位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審計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
三、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等規定,直接進行下列審計:
縣級財政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縣級各部門、事業單位及直屬單位的財務收支;鄉鎮人民政府財政決算以及其他財政收支;縣委、縣政府決定或縣級有關部門委託的科級黨政領導幹部和縣屬國有企業和國有控股企業領導人員任期、任中經濟責任和專項經濟責任審計;縣級國有及國有資產占控股或主導地位企業的資產、負債、損益和經營等狀況;縣政府部門管理的和受縣政府委託由社會團體管理的社會保障基金、環境保護資金、社會捐贈資金、發行彩票募集的資金及其他有關基金、資金的財務收支;縣級國家建設項目概預、算、結決、算和縣級國家工程資金籌集、使用情況。全縣境內新建、擴建、改建、自籌基建項目的資金來源、竣工結決、算;國際組織和外國政府援助、貸款項目的財務收支;接受上級審計機關委託的審計項目;其他法律、法規規定的審計事項。
審計機關對以上審計依據有關財政收支、財務收支的法律、法規和國家其他有關規定進行審計評價,在法定職責範圍內作出審計決定。可以向政府有關部門通報或者向社會公布審計結果
四、向縣政府縣長提交縣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結果報告;受縣政府委託向縣人大常委會提出縣級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
五、組織實施對貫徹執行國家財經方針政策和巨觀調控措施情況的行業審計、專項審計和審計調查。並向本級人民政府和上一級審計機關報告審計調查結果。
六、組織實施對內部審計的指導與監督;監督社會審計組織的審計業務質量;組織審計專業培訓。
七、組織開展審計領域的交流活動。
八、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人秘股)
處理局機關日常事務、後勤服務工作,負責有關會議的組織和有關報告、檔案以及機關管理制度的起草;編制審計工作計畫,綜合考核業務工作;負責審計業務統計工作;組織指導信息化工作;從事審計調查研究,負責宣傳、新聞發布、機關文電處理、保密、信訪、檔案管理、目標管理、保衛、綜合治理、愛國衛生、綠化等事務;聯繫特約審計員,負責局機關財務工作。
負責黨務日常工作和紀檢、監察工作,加強黨風廉政建設,承擔被審計單位舉報和反饋的審計組廉政情況;負責組織實施審計普法教育工作和業務教育培訓;負責人事工資管理和單位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
二、財政審計股
擬定縣級預算執行情況的審計總體方案,匯總審計結果;負責審計縣級預算執行、其他財政收支及稅收征管、縣金庫辦理縣級預算資金的收納撥付情況和鄉鎮財政決算以及其他財政收支。根據行業審計的特點,撰寫審計信息,完成相關專業報告。
開展財政專項審計調查。
三、固定資產投資審計股
對政府投資建設項目的預概、算、決(結、算和政府投資項目資金籌集、使用情況進行審計監督;對縣國有施工企業、房地產開發企業的財務收支和資產、負債、損益狀況進行審計;跟蹤審計政府投資項目。對政府重大建設項目的設計、施工、監理及招投標管理情況進行跟蹤監督;負責開展固定資產投資的專項審計和審計調查;負責組織和實施建設項目績效審計;指導和監督縣級部門內審機構的固定資產投資審計業務;負責對社會審計機構出具的屬於審計機關監督對象的固定資產投資審計相關審計報告的核查;完成交辦的其他工作;開展固定資產投資的專項審計和審計調查;根據行業審計的特點,撰寫審計信息,完成相關專業報告。
四、經濟責任審計分局
根據縣委、縣政府的指示,接受縣級有關部門的委託,組織實施對黨政領導幹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對縣國有企業及國有控股企業領導人員任期經濟責任進行審計和其他專項經濟責任審計。根據行業審計的特點,撰寫審計信息,完成相關專業報告。
開展任期經濟責任的審計調查。
五、行政事業企業審計股
負責審計人大機關、政協機關、法院機關、檢察院機關、政黨組織、社會團體的財政財務收支;負責審計縣政府有關部門及直屬單位的財政財務收支。
負責對上級審計機關授權或統一組織的國家金融、保險、期貨、證券交易機構的資產、負債、損益進行審計監督;負責對國際組織和外國政府在縣援助、貸款和贈款項目的財務收支和項目執行情況進行審計監督,向上級審計機關、國際組織和外國政府提出審計公證報告代審計意見書、;對縣屬國有及國有資產占控股和主導地位的企業、合資合作企業進行審計監督。
根據行業審計的特點,撰寫審計信息,完成相關專業報告。
開展黨政機關、國有企業和外資利用的審計調查。
六、法規股
組織貫徹執行審計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負責審計科研工作,提出制定財政經濟方面的法規和政策的有關建議;組織對業務股室審計行政執法的監督檢查,審核與覆核局機關發出的審計報告、審計建議和審計決定、處罰決定書,綜合考核各股審計業務工作;受理審計行政複議和應訴;組織對全縣社會審計組織審計業務質量的監督檢查;組織實施全縣審計普法教育;負責對外宣傳和新聞發布;聯繫特約審計員。
七、社保和農業審計股
負責審計縣政府有關部門及其下屬單位的財務收支;負責審計由縣政府主管部門管理和受縣政府委託由社會團體管理的養老、醫療、工傷、失業等社會保險基金的財務收支以及各項社會福利、救災救濟、扶貧開發、優撫安置和社會捐贈資金的管理使用情況
負責審計由縣政府農業與資源環保主管部門和受縣政府委託由社會團體管理的農林水利、資源環保資金的籌集、管理、使用情況。
根據行業審計的特點,撰寫審計信息,完成相關專業報告。
開展專項審計和審計調查。

現任領導

局長:張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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