燒油特別稅征納審計

燒油特別稅征納審計是對以原油和重油用於鍋爐和工業窯爐燒用的單位,就其燒用的原油、重油從量定額實施征納稅金的審查。

其主要內容:(1)油田銷售的土地池原油,每噸實際價格高於規定價格時,是否按規定重新計算確定單位稅額,有無直接按原規定的土地池原油單位稅額計算繳納燒油特別稅的情況;(2)油田銷售的土地池原油,每噸實際價格低於規定價格時,是否按規定的土地池原油單位稅額徵稅;有無不按規定的土地池原油單位稅額計稅的情況; (3)對不能分清重油所占比重的混合燃油,銷售時是否按規定以重油單位稅額計征燒油特別稅;有無不按重油徵稅的情況; (4)將購入的原料用油改為燒用,或轉售給燒用單位,以及自產油自己燒用的,是否按規定征納了燒油特別稅;有無漏征的問題; (5)生產或轉供單位向小煉油廠出售的應稅油品,是否按規定征納了燒油特別稅;有無漏征原料用油的燒油特別稅的問題; (6)供油單位和轉供單位,是否履行代扣代繳義務,有無拖欠或占用代扣的稅款的問題; (7)應納稅額的計算是否正確,是否遵期繳納;有無錯用單位稅額和拖欠稅款的情況;(8)減征的燒油特別稅是否符合規定,有無對國營企業和計畫外燒油的集體企業進行減征的問題等。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