燈舞(上舍化龍燈)

燈舞(上舍化龍燈)

燈舞(上舍化龍燈),浙江省安吉縣傳統舞蹈,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之一。

燈舞(上舍化龍燈)起源於民間鬧春燈舞,發源於安吉縣梅溪鎮上舍村(原屬昆銅鄉),是用燈舞變成龍舞的形式向村民賀春祈福的民間表演藝術,特點在於它的“四變”,即:聚寶盆變龍頭,壽桃燈變龍珠,蝙蝠燈變為龍尾,九盞花燈變為龍身;象徵“福祿和合,益壽延年”之意。

2014年11月11日,浙江省安吉縣申報的“燈舞(上舍化龍燈)”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批准列入第四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遺產編號:Ⅲ-45。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燈舞(上舍化龍燈)
  • 批准時間:2014年11月11日
  • 遺產級別:國家級
  • 遺產類別:傳統舞蹈
  • 申報地區:浙江省安吉縣
  • 遺產編號:Ⅲ-45
  • 保護單位:安吉縣上舍龍舞藝術團
歷史淵源,文化特徵,表演形式,演出場域,表演道具,音樂特點,傳承保護,傳承人物,保護措施,社會影響,

歷史淵源

上舍化龍燈,發源於清代嘉慶年間天目山脈安吉境內的昆銅鄉上舍村,原名“花龍燈”,後稱“化龍燈”,流傳於安吉、長興、吳興等地。清代道光年間(1821—1851年),安吉縣上舍村藝人楊九齡對以“花籃花瓶串舞龍形”的花龍燈道具在工藝上進行了改革,重點突出了一個“化"的效應,從而形成了“進門是花燈,出門是龍燈”的燈舞。

文化特徵

表演形式

舞龍表演看起來不複雜,其實不然,僅僅握龍棒都很有講究。有正常位的雙手執把,有一手握把一手上下滑動的滑把,有結合滑把動作將滑動手與固定手轉換的換把,還有據情節需求的晃桿。舞龍者要將這些手部動作線嫻熟於心,並且在走步與舞步的動態中與表演同伴一起相互配合,也不是件易事。
舞龍的肢體動作主要是通過如何使用舞龍道具來實現的。執龍珠與執龍頭的表演者可謂是龍隊的核心與指揮,整個龍隊的方向與動作,都靠著他們來掌握。執荷花桿的表演者是整個龍的主體,必須在舞動時保障動作的流暢,再加上荷花燈分開舞動和迅速用其中的鎖扣完成龍身的連線,對舞龍藝人的舞龍技術和應變能力都有較高的要求。執龍尾者是靈敏和輕快的,雖然在尾部,卻對展現龍的靈動與活力有重要的作用。花燈與牌燈通常是女子來執,既是龍舞表演的點綴,花燈還充當著“花燈變龍燈”的包圍與裝飾作用。
表演中的步型同樣不是隨意而簡單的,經對藝人表演的多次細緻觀察,大概就有8種之多。正步是立正的姿勢行走,雙腳尖朝前,身體平穩。八字步為雙腳自然分開,呈八字形,雙腿放鬆並不筆直。丁字步則和舞蹈中的丁字形步子一致,通常右腳在前,左腳靠後,以丁字形站立,此外還有四方步、碎步、弓步、圓場步、馬步等,組成化龍燈表演中的基本步型,與手部動作共同配合,進行游弋、狂舞、穿騰、翻滾、組圖造型。

演出場域

上舍化龍燈表演形式多樣,舞蹈陣式與舞龍陣式豐富多樣,因此它表演的場域也不受太多局限。或者也可以說,正是由於要適應多場域的表演,它的表演陣式才如此豐富多樣,民間藝人們的藝術靈動性與適應性總是令人欣喜。
傳統的演出場域主要在村裡的空曠場地,或者村內的小道,化龍燈藝人們游弋、狂舞、穿騰、翻滾、組圖造型,一氣呵成、熱鬧歡騰。當進入當地人家的稻場、主東家門口,舞蹈陣式、舞龍陣式也立即會發生一些變化來適應較為狹小的空間,這是舞龍藝人長期的練習與表演的約定俗成,也逐漸形成了較為固定程式,有時會據表演環境與主家情況有一些即興,這也正是民間藝人生活化表演的智慧。
20世紀90年代後,化龍燈的演出場域拓展到專業舞台、當地政府組織的節慶活動、商業活動等,走上舞蹈的上舍化龍等與傳統的演出情況有了一定的不同。

表演道具

上舍化龍燈表演的道具是多樣化的。1個龍頭,1支龍珠,9節荷花燈(可在“變”的時候連線成龍身),1隻蝙蝠狀的龍尾(早先為鯉魚狀),12隻花瓶燈。32人的表演團隊,其中包含了鑼鼓伴奏5人,通常女性有14人,2人執牌燈,12人舉花瓶。除非舞台式的表演或表演空間特別狹小,通常情況下化龍燈表演都用這個表演編制。

音樂特點

上舍化龍燈的舞蹈音樂以打擊樂為主,主要由鼓、鑼、大鈸、小鈸、鏜鑼組成,通常由5人共同演奏。大鑼和小鑼還有鈸演奏的︱倉才 倉才 ︱ 倉才 倉 ︱ 倉才 倉才 ︱ 才才 倉 ︱這一段鑼鼓點,經常在表演中出現。板鼓常在一開始就出現,通常以右擊鼓開始為主。在化龍燈表演的各項道具輪番出場時,都有不同的鑼鼓點伴奏,具有一定的區別度和辨識性。《上舍化龍燈》一書中記錄了龍燈走圓場的演奏譜,可以看到的較大的表演場面常有鼓、大鑼、小鑼、鈸、大鼓同時演奏。

傳承保護

傳承人物

楊森芳,男,漢族,第五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代表性傳承人,項目名稱:燈舞(上舍化龍燈),浙江省安吉縣申報。
楊海人,1951年出生,安吉縣梅溪鎮人。湖州市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代表性傳承人,項目名稱:燈舞(上舍化龍燈)。

保護措施

1991年,安吉縣決定恢復化龍燈表演,由安吉縣文化部門提供資金和技術幫助,在幾名老藝人的帶領下重新製作道具,並對演技進行恢復性搶救挖掘。
2013年,安吉縣上舍龍舞藝術團和梅溪中學學生舞龍隊相繼成立。
2019年11月,《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保護單位名單》公布,安吉縣上舍龍舞藝術團獲得“燈舞(上舍化龍燈)”保護單位資格。
2023年10月31日,《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保護單位名單》公布,《燈舞(上舍化龍燈)》項目原保護單位存在單位性質、機構等方面重大變化,不具備保護單位基本條件等情況,重新認定保護單位為安吉縣梅溪鎮上舍村股份經濟合作社。

社會影響

重要表演
2005年,上舍化龍燈在浙江大學、浙江工業大學文藝演出。
2006年4月8日,上舍化龍燈參加宋皇貢茗安吉白茶開採節民間藝術演出。
2006年4月23日,上舍化龍燈在世界休博會安吉分會開幕方隊演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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