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印發《關於取消和調整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決定》,再次取消和下放45項行政審批事項,取消11項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將31項工商登記前置審批事項改為後置審批。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煤炭開採審批
- 外文名:meitankaicaishenpi
國務院印發《關於取消和調整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決定》,再次取消和下放45項行政審批事項,取消11項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將31項工商登記前置審批事項改為後置審批。
國務院印發《關於取消和調整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決定》,再次取消和下放45項行政審批事項,取消11項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將31項工商登記前置審批事項改為後置審批。行政審批本次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審批事項中,關係投資創業...
3.採煤工作面過斷層(落差大於或等於1m)、過破碎帶、過老巷、過冒頂區、過應力集中區、過特殊構造帶或複雜地質帶、處理冒頂、片幫、托頂煤或偽頂開採、瓦斯異常、透水、遇到頂底板鬆軟、採煤工作面初次放頂、收尾;4.掘進巷道貫通、過...
省、自治區、 直轄市人民政府煤炭管理部門負責審批本行政區域內開辦的前款規定以外的煤礦企業。第十四條 申請開採國家已確定實行保護性開採的特殊煤種和稀缺煤種的,由國務院煤炭管理部門審批, 或由國務院煤炭管理部門授權的煤炭管理部門審批...
第七條 煤礦企業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按照下列規定審批:(一)在水體下、建築物下、鐵路下和各種安全保護煤柱中從事煤炭生產的,必須有專門的開採設計,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煤炭工業主管部門審查,報國務院煤炭工業主管部門批准;...
勞動、煤炭、冶金、工商行政管理、公安、土地、水利、林業環境保護、電力等行政和行業主管部門及鄉級人民政府,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協助地質礦產主管部門進行礦產資源開採的監督管理工作。第二章 礦產資源開採的審批 第五條 採礦權申請人應當...
(一)集體礦山企業應遵守四川省《採礦管理條例》第十條規定的開採範圍。未履行法定的審批程式,不得在國家、省、市(地、州)規劃區及其所屬國營礦山礦區範圍內辦礦;不得擅自開採國營礦山採區的保全礦柱和重要井巷附近的預留礦體;需要...
國土資源部關於煤炭礦業權審批管理改革試點有關問題的通知國土資規〔2015〕4號黑龍江、貴州、陝西省國土資源廳:為進一步加強煤炭礦業權巨觀調控,轉變管理職能,依據《礦產資源勘查區塊登記管理辦法》和《礦產資源開採登記管理辦法》及有關規定...
第十二條 礦井資源枯竭需要報廢時,應按國家規定報煤炭工業主管部門審查批准,報發證機關備案。第十三條 在進行煤礦設計和煤炭開採時,對煤系地層中具有工業價值的共生或伴生礦產,應採取積極措施進行統一規劃和綜合開採、利用,限於條件暫...
各國煤炭立法及其制度採取的法律形式不同。有些國家在礦業法中就礦業權在煤炭業中的實現作出特別規定,如法國《礦業法》第2編第1章對固體礦物燃料的國家開採作出特別規定。有些國家以單行法律的形式對煤炭業作出專門規定,如1986年韓國《...
禁止在生態保護紅線內草原區規劃煤炭開發項目。嚴格控制在生態保護紅線外草原區規劃建設新的煤炭開發項目、擴大露天開採區域,確有特殊需要的,由自治區人民政府依照國家和自治區有關規定審批。具備井工開採條件的礦區,嚴格控制露天開採煤炭。
(二)採用放頂煤開採工藝開採特厚煤層的;(三)煤(岩)與瓦斯突出及受衝擊地壓等地質災害影響的。已開辦的煤礦必須針對自然發火、衝擊地壓、水害威脅、煤(岩)與瓦斯突出等重大安全隱患,編制開採設計和綜合防治措施計畫,並按照設計審批許可權...
第十二條按第十條規定批准集體或個人辦礦時,由批准單位發給準採證,憑準採證到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營業執照,再到稅務部門辦理稅務登記手續後,方可開採。第十三條辦礦申請表和準採證由省煤炭工業主管部門統一印製。第十四條經...
第二條 本省範圍內煤礦建設項目(新建、改建、擴建)初步設計的審查審批工作適用本辦法。第三條 山東省煤炭工業局(以下簡稱省煤炭局)負責全省範圍內各類所有制形式煤礦的新建、改建、擴建等礦井初步設計的審查批覆。第四條 煤礦建設項目...
(五)其他應當由國務院煤炭管理部門審批的煤礦企業。第十五條已經批准開辦的煤礦企業,在採礦許可證有效期內變更企業名稱的,須向設立煤礦企業的原審批機關、採礦許可證頒發機關分別申請辦理有關手續;變更礦區範圍的,必須報請原審批機關...
為了加強全省煤炭資源的統一管理,嚴格煤炭資源開採的審批手續,特作如下通知:一、全省範圍內煤炭資源的開發,統一由省煤炭資源管理委員會審批,未經批准,任何地方和部門都不得占有和動用國家資源。
第二十九條開採煤炭資源必須符合煤礦開採規程,遵守合理的開採順序,達到規定的煤炭資源回採率。煤炭資源回採率由國務院煤炭管理部門根據不同的資源和開採條件確定。國家鼓勵煤礦企業進行復采或者開採邊角殘煤和極薄煤。第三十條煤礦企業應當加強...
第十六條 省人民政府煤炭管理部門負責本省煤礦企業煤炭生產許可證的登記、審查、頒發和監督管理工作。煤炭生產許可證不得轉讓、出租。第十七條 煤礦企業應當在批准的開採範圍內作業;需要變更開採範圍的,應當報省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審批,...
第十條辦礦必須履行審批手續。各辦礦單位辦礦前,必須提出申請報告書(包括必要的地質資料,煤炭主管部門審批的開採設計和縣以上辦礦主管部門的審查意見),報省煤管局批准。凡在已開發的礦區中(按儲量管理範圍)開辦小煤礦,由辦礦單位...
相關部門應當加強煤層氣勘查、開採審批和監管信息的交流共享,依法對失信企業進行聯合懲戒。第四十五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相關部門應當依法打擊危害油氣管道安全、破壞勘查開採設施、擾亂礦區生產秩序的違法犯罪行為。第八章 附 則 第四十六...
第二條 在我省行政區域內從事礦產資源勘查、開採活動及其管理,適用本辦法。石油、烴類天然氣、煤成 (層)氣、放射性礦產資源的勘查、開採,適用國家有關規定。第三條 礦產資源的勘查、開發利用應當堅持科學發展觀,貫徹政府規劃引導、公開...
採礦許可證遺失可以向原發證機關申請補辦。五證包括:一、《採礦許可證》;二、《安全生產許可證》;三、《煤炭生產許可證》;四、《礦長安全資格證》;五、《營業執照》。採礦許可證 辦理程式:探礦權採礦權招標拍賣掛牌活動,應當有...
(四)礦井有安全監控系統,感測器的設定、報警和斷電符合規定,有瓦斯檢查制度和礦長、技術負責人瓦斯日報審查簽字制度,配備足夠的專職瓦斯檢查員和瓦斯檢測儀器;按規定建立瓦斯抽采系統,開採煤與瓦斯突出危險煤層的有預測預報、防治措施...
(一)制定本市煤炭工業的遠期和近期;(二)對全市除全民所有制煤礦以外的其他所有制煤礦的開力進行審批、登記;(三)對礦井建設、技術改造、科學開採、安全生產等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管理;(四)對井下作業的特種人員進行崗位培訓。第...
第十六條 未經批准,嚴禁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第十七條所列地區開採煤炭資源。第三章 開辦條件與審批手續 第十七條 開辦地方國有煤礦,應符合基本建設程式和國家規定的技術標準。第十八條 開辦集體煤礦和個體採煤,應具備...
第二款改為"開辦集體煤礦和其他煤礦,由盟市煤炭行政主管部門審批,根據有關規定,憑批准檔案辦理《採礦許可證》、《安全生產條件合格證》、《爆炸物品使用許可證》和《營業執照》"。修改後,審批開辦煤礦和辦理有關證照的程式更為明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