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化工副產工業氯化鈉

《煤化工副產工業氯化鈉》是2020年01月01日實施的一項行業標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煤化工副產工業氯化鈉
  • 外文名:Coal chemical industry by-product industrial sodium chloride
  • 標準編號:T/CCT 002—2019
  • 發布日期:2019年07月25日
  • 實施日期:2020年01月01日
起草人,起草單位,適用範圍,技術內容,

起草人

李若征、蘭建偉、劉志學、滕濟林、徐文軍、魏江波、沙作良、杜志飛、劉艷梅、劉寧、盧清松、孫磊磊、滕巍、李國強、劉彩娟、陳衛瑋、錢媛媛、袁蔚文、于振生、賈永強、陳俠、張建飛、劉曉宇、楊建華、張慧、王東飛、李路斌、劉國強、劉延財、呂俊傑、張利名、夏俊方、潘文剛。

起草單位

北京國電富通科技發展有限責任公司、深圳能源資源綜合開發有限公司、大唐環境產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內蒙古伊泰集團有限公司、麥王環境技術股份有限公司、石家莊鼎威化工設備工程有限公司、上海晶宇環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永新環保有限公司、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倍傑特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潞安煤基清潔能源有限公司、內蒙古晶泰環境科技有限公司、陝西北元化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泛地能源諮詢中心。

適用範圍

本標準適用於煤化工含鹽水處理工藝過程中精製提純的副產工業氯化鈉。該產品適用於氯鹼、純鹼、無機鹽以及印染等領域工業用原料與添加劑,嚴禁直接或間接用於食用及食品加工、畜牧、水產養殖、醫藥等領域。

技術內容

本標準規定了煤化工副產工業氯化鈉的產品分類、技術要求、試驗方法、組批與抽樣、檢驗規則和包裝、標識、運輸、貯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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