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臺市芝罘區審計局

煙臺市芝罘區審計局

煙臺市芝罘區審計局是煙臺市芝罘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煙臺市芝罘區審計局
  • 辦公地址:煙臺市芝罘區向陽街道市府街76號 
  • 單位屬性:國家機關
  • 隸屬:煙臺市芝罘區人民政府
  • 現任領導韓克芳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主管全區審計工作。負責對全區財政收支和法律法規規定屬於審計監督範圍的財務收支的真實、合法和效益情況進行審計監督,對公共資金、國有資產、國有資源和領導幹部履行經濟責任情況實行審計全覆蓋,對涉農街道(園區)及相關部門領導幹部實行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對國家有關重大政策措施、省市區有關重要工作部署貫徹落實情況進行跟蹤審計。對審計、專項審計調查和核查社會審計機構相關審計報告的結果承擔責任,並負有督促被審計單位整改的責任。
(二)貫徹執行審計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制訂審計規範性檔案並監督執行。制定並組織實施專業領域審計規劃。對直接審計、調查和核查的事項依法進行審計評價,作出審計決定或提出審計建議。
(三)向區政府提出年度區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結果報告。受區政府委託向區人大常委會提出區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工作報告、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情況報告。向區委、區政府報告對其他事項的審計和專項審計調查情況及結果。依法向社會公布審計結果。向區直有關部門、街道(園區)通報審計情況和審計結果。
(四)直接審計下列事項,出具審計報告,在法定職權範圍內作出審計決定或向有關主管機關提出處理處罰的建議,包括國家有關重大政策措施,省市區有關重要工作部署貫徹落實情況;區級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區級決算草案,區直各部門(含直屬單位)預算執行情況、決算和其他財政收支;街道(園區)預算執行情況、決算和其他財政收支,區財政轉移支付資金;使用區級財政資金的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財務收支;區投資和以區投資為主的建設項目的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區級重大公共工程項目的資金管理使用和建設運營情況;自然資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態保護與修復情況;區屬國有和國有資本占控股地位或主導地位的企業、金融機構的境內外資產、負債和損益;區政府駐境外非經營性機構的財務收支;有關社會保障基金、社會捐贈資金及其他基金、資金的財務收支;國際組織和外國政府援助、貸款項目;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事項。
(五)按照規定對區管領導幹部以及依法屬於區審計局審計監督對象的其他單位主要負責人實施經濟責任審計,對涉農街道(園區)及相關部門主要負責人實施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
(六)組織實施對財經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巨觀調控措施執行情況、財政預算管理及國有資產管理使用等與區級財政收支有關的特定事項的專項審計調查。
(七)依法檢查審計決定執行情況,督促整改審計查出的問題。依法辦理被審計單位對審計決定提請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或區政府裁決的有關事項。協助配合有關部門查處相關重大案件。
(八)指導和監督內部審計工作,核查社會審計機構對依法屬於審計監督對象的單位出具的相關審計報告。
(九)按照有關規定,管理審計項目計畫、人事和財務工作,負責本系統教育培訓和幹部隊伍建設。
(十)指導和推廣信息技術在審計領域的套用。
(十一)完成區委、區政府和上級審計機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二)職能轉變。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於轉變政府職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進審批服務便民化的決策部署,認真落實省、市、區黨委、政府深化“一次辦好”改革的要求,組織推進審計機關轉變政府職能。進一步完善審計管理體制,加強全區審計工作統籌,明晰審計機關職能定位,理順內部職責關係,最佳化審計資源配置,充實加強一線審計力量,構建集中統一、全面覆蓋、權威高效的審計監督體系。最佳化審計工作機制,堅持科技強審,完善業務流程,改進工作方式,加強與相關部門的溝通協調,充分調動內部審計和社會審計力量,增強審計監督合力。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局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黨的建設、機構編制、人事管理、社會保障、教育培訓、幹部隊伍建設、群團工作和文電、會務、督查、信息、宣傳、機要、保密、檔案、信訪、值班、安全等工作。負責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承擔政府信息和政務公開、新聞發布、調研、信息化、統計、綜合性文稿起草和建議提案辦理等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所屬單位的財務、國有資產管理、有關購買服務等工作。擬訂年度審計項目計畫。對審計成果進行整理研究和綜合利用。受理有關舉報事項。負責處理區委審計辦日常事務。
(二)法規科。配合做好起草審計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工作。審理審核有關審計業務事項,承擔局機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工作。組織對審計業務質量的監督檢查和優秀審計項目評選工作。督促被審計單位和其他有關單位根據審計結果進行整改,落實審計結論,執行審計決定。辦理審計移送和申請法院強制執行事項。承擔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有關工作。組織實施審計普法教育。組織協調對社會審計機構出具的相關審計報告的核查工作。推動建立健全內部審計制度,指導和監督內部審計工作。負責推進職能轉變工作,組織編制單位權責清單,深化簡政放權,加強事中事後監管,最佳化權力運行流程,推進政務服務標準化。
(三)經濟責任審計科。負責組織對區管領導幹部及依法屬於區審計局審計監督對象的其他單位主要負責人經濟責任審計。承擔區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聯席會議的日常工作。
(四)財政金融行政事業審計科。負責組織審計國家有關重大政策措施、省市區有關重要工作部署貫徹落實情況。組織審計區級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區級決算草案,街道(園區)預算執行情況、決算和其他財政收支,財政轉移支付資金。起草年度區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支出情況審計報告。起草年度區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結果、審計工作報告。按規定組織稅收征管等審計。負責組織審計區直行政事業單位財政收支情況;負責組織審計區屬國有和國有資本占控股或主導地位的金融機構的資產、負債和損益。
(五)自然資源和生態環境審計科。負責組織開展領導幹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以及自然資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態保護與修復情況審計。
(六)固定資產投資審計科。負責組織審計區投資和以區投資為主的建設項目以及其他關係到國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重大公共工程項目。
(七)教科文衛和企業審計科。負責組織審計區直有關部門單位、街道(園區)管理的教科文衛專項資金;負責組織審計區屬國有和國有資本占控股或主導地位的企業的資產、負債和損益以及財務收支;負責擬訂全區審計業務電子數據規劃,組織開展審計業務電子數據採集、驗收、整理和綜合分析利用,組織對有關部門和國有企事業單位網路安全、電子政務工程和信息化項目以及信息系統的審計。
(八)社會保障審計科。負責組織審計區政府相關部門、街道(園區)管理和其他單位受區政府及其部門委託管理的社會保障基金、社會捐贈資金以及其他有關基金、資金的財務收支。

現任領導

山東省煙臺市芝罘區審計局局長、黨組書記:韓克芳(女)
山東省煙臺市芝罘區審計局副局長、黨組副書記:王雅琴(女)
山東省煙臺市芝罘區審計局副局長:湯曉
山東省煙臺市芝罘區審計局黨組成員、芝罘區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主任:高峻青(女)
山東省煙臺市芝罘區審計局黨組成員、區經濟責任審計服務中心主任:徐棟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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