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臺市福山區司法局

煙臺市福山區司法局

煙臺市福山區司法局,是煙臺市福山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煙臺市福山區司法局
  • 辦公地址:煙臺市福山區城裡街139號
  • 性質:政府機構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下屬單位,

主要職責

(一)承擔全面依法治區重大問題的政策研究,協調有關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區中長期規劃建議,負責有關重大部署督察工作。
(二)承擔統籌規劃全區規範性檔案制定工作的責任。協調有關方面提出全區規範性檔案制定規劃和年度規範性檔案制定工作計畫的建議,負責跟蹤了解各部門對規範性檔案制定工作計畫的落實情況,加強組織協調和督促指導,研究提出規範性檔案制定與改革決策相銜接的意見、措施。負責配合市局面向社會徵集地方性法規、市政府規章制定項目建議。
(三)負責起草或組織起草有關重要區政府規範性檔案草案。承擔審查報送區政府的規範性檔案草案的責任。負責全區規範性檔案制定協調工作。
(四)承辦區政府規範性檔案的解釋工作。負責區政府規範性檔案實施情況的評估工作。負責協調部門之間在法律、法規、規章實施中的有關爭議和問題。承辦清理、編纂區政府規範性檔案工作,對地方規範性檔案提出清理或者修改意見。承擔區政府規範性檔案的報送備案工作。承擔區政府規範性檔案和重大行政決策合法性審查的具體工作。承擔對各鎮政府、區政府各部門規範性檔案備案審查工作。
(五)承擔統籌推進全區法治政府建設的責任。指導、監督全區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負責區政府行政複議和應訴案件辦理工作,指導、監督全區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負責區政府行政裁決的綜合協調和指導工作。
(六)負責綜合協調全區行政執法,承擔推進行政執法體制改革有關工作,推進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負責區政府行政執法監督的具體工作。
(七)承擔統籌規劃全區法治社會建設的職責。負責擬訂全區法治宣傳教育規劃,組織實施普法宣傳工作,組織對外法治宣傳工作。指導全區依法治理和法治創建工作。推動人民參與和促進法治建設。指導全區調解工作和人民陪審員選任管理工作,組織指導全區人民監督員選任管理工作。指導、監督全區司法所、社區司法行政工作室建設和基層法律服務、安置幫教工作。
(八)負責擬訂全區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規劃並指導實施,統籌和布局城鄉、區域法律服務資源。指導、監督全區律師、法律援助和公證工作。
(九)指導、監督全區社區矯正工作。
(十)指導、監督全區司法行政系統財務、裝備、設施、場所等保障工作。
(十一)負責規劃、協調、指導全區法治人才隊伍建設相關工作,指導、監督全區司法行政系統黨的建設和隊伍建設。負責協同推進司法行政系統社會組織黨建工作。
(十二)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三)職能轉變。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於轉變政府職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進審批服務便民化的決策部署,認真落實省、市、區黨委,政府深化“一次辦好”改革的要求,組織推進本系統轉變政府職能,深化簡政放權,創新法律服務行業監管方式,落實監管責任,推動公共法律服務實體、熱線和網路三大平台融合發展,推進基本公共法律服務均等化、便民化,提高政務服務效率和質量。
(十四)關於集中行政複議權有關職責分工。區司法局負責受理、審議區級行政複議案件。區級其他部門負責對其管轄範圍內行政複議案件調查、審查並提出初步意見,依法提交作出原行政行為的相關證據及行政複議答覆材料,履行行政複議決定。

內設機構

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督查、信息、機要、保密、檔案、信訪、接待、安全保衛、應急、值班、公務用車管理等局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政府信息和政務公開、建議提案辦理和信息化等有關工作。負責擬定全區司法行政工作規劃、重大政策。負責機關綜合性文稿起草工作。指導全區司法行政系統調查研究工作。負責全區司法行政系統新聞宣傳工作。負責推進全區司法行政改革工作。牽頭負責全區司法行政系統法治扶貧等專項工作。負責全區司法行政系統統計工作。指導全區司法行政系統財務、物資裝備和基本建設工作。負責局機關的預決算、財務管理、國有資產管理、內部審計和政府採購工作。指導直屬單位的預決算、財務管理、國有資產管理、內部審計和政府採購工作。
政工科
負責本部門本系統思想政治和人事工作,指導、監督本系統幹部隊伍建設。負責規劃、協調、指導全區法治人才隊伍建設相關工作。牽頭負責司法行政系統意識形態責任制落實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社會保障等工作。負責全區司法行政系統評先等工作。負責擬定全區司法行政系統教育培訓工作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局機關、直屬單位和本行業社會組織黨的建設和群團等工作。
行政複議應訴科
指導、監督全區行政複議、行政賠償、行政應訴工作。承辦向區政府提出申請的行政複議、行政賠償案件和以區政府為被告的行政訴訟案件的應訴工作。負責行政複議、行政應訴人員資格管理工作。依法辦理行政複議申請人對具體行政行為所依據規定的審查申請。承擔重大行政複議決定的備案工作。負責區級和本機關行政複議案件辦理工作。負責區政府行政複議委員會的日常工作。承辦對區政府行政複議決定不服向市政府申請裁決的有關工作。辦理區政府交辦的非訴訟法律事務。負責區司法局訴訟案件辦理工作。指導全區行政裁決工作。依法辦理有關行政裁決事項。
備案審查與行政執法監督科
承擔區政府規範性檔案和重大行政決策合法性審查的具體工作。指導、監督全區規範性檔案備案審查工作。指導、監督區政府工作部門規範性檔案的統一登記、統一編制登記號、統一公布工作。承擔區委、區政府或者區委辦公室、區政府辦公室聯合行文的規範性檔案稿的有關法制審查工作。負責處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對規範性檔案提出的書面審查申請。承辦本部門本系統規範性檔案審查工作。負責全面依法治區決策部署和政策措施的督促檢查工作,擬定年度督察工作計畫,開展重大專項督察,提出督察意見、問責建議。指導、監督全區法治督察工作。研究提出建設法治政府、推進依法行政的意見和措施,組織開展法治政府建設和依法行政先進單位創建活動。負責全區行政執法的綜合協調工作。指導、監督全區行政執法工作,推進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負責區政府行政執法監督的具體工作。負責推動行政執法監督各項制度、措施的落實。負責行政執法相關人員資格審定和證件管理工作。負責協調區直部門之間在法律、法規、規章實施中的有關爭議和問題。負責對行政執法機關和行政執法人員違法或者不當的行政執法行為的調查處理。會同區有關部門推進行政執法體制改革,負責相對集中執法權審核工作。負責對行政權力清單、行政責任清單、行政許可事項清單等進行合法性審查。負責協調行政執法的普遍性重要性問題。負責全區政府職能轉變、放管服等改革措施的法制協調工作。
普法與依法治理科
負責牽頭全區法治建設考核評估工作。負責處理區委依法治區辦日常事務。負責全區法治工作重要決定和方案的備案工作。開展全面依法治區理論與實踐調查研究工作,提出政策建議。承辦全面依法治區工作規劃建議的協調工作。組織起草全面依法治區有關重要檔案。負責擬定全區法治宣傳教育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監督全區“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落實工作,推進全民普法。指導、監督全區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工作。指導全區各級各部門各行業依法治理和基層法治創建工作。組織對外法治宣傳工作。指導全區社會主義法治文化建設工作。組織編寫和審定全區統一使用的普法教材。承擔區全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人民參與和促進法治科
負責制定保障全區人民民眾參與、促進、監督法治建設的制度措施。負責面向社會徵集法規規章制定項目建議有關工作。指導全區人民團體、民眾自治組織和社會組織參與、支持法治社會建設工作。指導全區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和行業性專業性調解工作。指導、監督全區基層法律服務工作。指導、監督全區司法所、社區司法行政工作室建設工作。指導全區人民陪審員選任管理工作。組織指導全區人民監督員選任管理工作,負責區級人民監督員的日常管理工作。
公共法律服務管理科
負責規劃和推進全區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和平台建設工作。負責監督檢查法律援助、公證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執行工作。監督管理法律援助機構、法律援助工作人員。指導全區社會組織和志願者開展法律服務工作。監督管理公證員和公證機構執業活動。負責推進全區司法行政系統職能轉變和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組織編制系統內權責清單,深化簡政放權,加強事中事後監管,最佳化權力運行流程,推進政務服務標準化。指導、監督律師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執行工作。負責監督管理律師和律師機構的執業活動。指導監督全區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法律顧問工作。指導公職律師、公司律師工作。指導、監督全區律師協會。承擔區委、區政府法律顧問的組織管理工作。
社區矯正工作科
單位職能 負責監督檢查社區矯正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執行工作。負責擬訂全區社區矯正工作規劃和政策措施。指導、監督對全區社區矯正對象的刑罰執行、管理教育和幫扶工作。指導、管理刑滿釋放人員的安置幫教工作。指導全區社會力量和志願者參與社區矯正工作。協調指揮社區矯正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承擔區社區矯正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下屬單位

福山公證處
法律行為證明;法律意義文書證明;法律意義實施證明;遺囑或其它檔案保管;其它公正事務辦理等。
福山區法律援助中心
(一)貫徹執行法律援助政策法規,組織開展全區法律援助工作。
(二)承擔當事人提出的法律援助申請的受理核實工作。
(三)承擔區級公檢法機關轉交的法律援助申請案件和指定辯護的刑事法律援助案件的受理工作,承辦在全區影響較大和一些特殊的法律援助案件。
(四)承擔律師及其他法律服務人員辦理法律援助事務的指派評價工作。
(五)承擔“12348”法律服務專線上級批轉問題答覆工作,提供法律服務諮詢、幫助,普及法律知識。
(六)完成區司法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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