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臺市牟平區財政局

煙臺市牟平區財政局

煙臺市牟平區財政局是煙臺市牟平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煙臺市牟平區財政局
  • 辦公地址:煙臺市牟平區通海路308號 
  • 性質:政府工作部門
  • 現任領導:李鋒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獲得榮譽,領導分工,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財政、稅收、國有資產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訂有關政策和財務制度並組織實施。起草企業國有資產監管規範性檔案。
(二)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擬訂全區財政、稅收、相關國有資產管理的中長期規劃及改革方案。分析預測巨觀經濟形勢,參與制定巨觀經濟政策。提出運用財稅政策實施巨觀調控和綜合平衡社會財力的建議。擬訂區與鎮(街道、開發區、度假區)的分配政策以及政府與企業分配政策。完善鼓勵公益事業發展的財稅政策。
(三)負責管理區級各項財政收支。編制年度區級預決算草案並組織執行,匯總全區財政預決算。受區政府委託,向區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報告財政預算、執行和決算等情況。負責審核批覆部門(單位)的年度預決算。負責區級預決算公開。制定需要全區統一規定的經費開支標準和支出政策。完善轉移支付制度。指導鎮(街道、開發區、度假區)財政預算管理工作。
(四)負責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工作的組織協調,研究擬訂相關政策、制度和辦法並組織實施,完善預算績效管理責任和激勵約束機制,建立健全全方位、全過程、全覆蓋預算績效管理體系。
(五)負責全區稅收政策管理。提出地方性稅收政策建議,擬訂區級管理許可權內的稅收政策。完善全區稅收保障機制。根據區級預算安排,確定財政收入計畫。
(六)按分工負責政府非稅收入管理。負責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規定管理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區級財政專戶及資金。管理財政票據。制定彩票管理政策和有關辦法,按照規定管理彩票資金。
(七)負責組織制定全區國庫管理制度、國庫集中收付制度,
指導和監督區級國庫業務,按照規定開展國庫現金管理工作。組織預算執行、監控及分析預測。組織執行財政總預算會計制度,負責區級總預算會計核算。牽頭編制政府綜合財務報告。
(八)負責制定全區政府採購和政府購買服務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執行上級政府集中採購目錄及有關限額標準,制定年度政府購買服務指導性目錄。負責對政府採購活動以及政府採購各當事人的監督管理。牽頭開展政府購買服務工作。
(九)牽頭編制國有資產管理情況報告。制定全區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規章制度,負責區級行政事業單位房產、設備、土地等有形、無形國有資產的配置、使用和處置等綜合管理工作。承擔區級行政事業單位經營性資產統一運營監管工作。
(十)負責制定全區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制度和辦法。編制區級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草案,提出所監管企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建議草案。匯總全區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收取區級企業國有資本收益。監督所監管企業上繳國有資本收益。制定並組織實施企業財務制度,擬訂企業國有資產管理相關制度。制定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考核制度和薪酬管理制度,組織對所監管企業負責人進行年度和任期考核,確定負責人薪酬和獎懲。
(十一)根據區政府授權,履行國有文化資產出資人職責,承擔所監管文化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工作。
(十二)負責審核並匯總編制全區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有關資金(基金)財務管理制度,承擔社會保險基金財政監管工作。參與擬訂社會保障相關事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制度。
(十三)負責擬訂財政支農、財政扶貧等相關領域財政政策,推進財政涉農資金統籌整合,支持實施鄉村振興戰略。
(十四)負責管理全區會計工作,監督和規範會計行為,制定並組織實施會計制度。承擔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管理有關工作。
(十五)負責監督財稅法規、政策的執行情況,提出加強財政管理的政策建議。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最佳化營商環境有關工作。
(十六)根據區政府授權,依法履行出資人職責,監管授權範圍內企業的國有資產,承擔監督所監管企業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的職責,依法維護國有資產出資人權益。按照許可權管理區直部門(單位)舉辦的國有企業。
(十七)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八)職能轉變。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於轉變政府職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進審批服務便民化的決策部署,認真落實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區委、區政府深化“一次辦好”改革的要求,組織推進本系統轉變政府職能,深化簡政放權,創新監管方式,提高服務效能。

內設機構

辦公室(掛會計科牌子)
負責文電、會務、督查、信息、宣傳等局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政府信息和政務公開、建議提案辦理等工作。負責局機關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工作,指導局所屬單位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工作等。研究提出貫徹區委財經工作重大部署的具體建議並督促落實。牽頭組織開展財稅政策調研和財政工作重大問題研究,提出政策建議。牽頭承擔綜合性文稿起草工作。承擔深化財稅改革相關協調工作。指導所監管企業信息化建設。組織實施各類會計制度,管理全區會計工作。提出會計改革的政策建議,擬訂有關規章制度。按規定承擔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管理有關工作。負責研究制定會計人才隊伍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會計高端人才的選拔、培養和跟蹤服務管理工作。指導並組織會計人員的業務培訓。承擔指導和監督代理記賬機構業務工作。
黨建辦公室(掛人事行政科牌子)
負責局機關和所屬單位黨的建設、群團等工作。負責指導所監管區屬國有企業黨建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所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社會保障等工作。組織指導全區財政系統幹部隊伍建設和教育培訓工作,參與擬訂全區財政人才隊伍發展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局機關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指導所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
預算科
研究提出全區財政政策、財政體制、預算管理制度的建議。組織編制全區中期財政規劃。組織區級一般公共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社會保險基金預算和政府債務預算(計畫)的編制、審核和批覆等工作。組織匯總年度區級財政預算。提出增收節支和平衡預算的政策措施和建議。牽頭區級部門支出標準體系建設以及項目庫管理工作。負責地方政府債券發債額度申請、債券資金分配工作。研究擬訂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的制度、政策和辦法,牽頭建立全方位、全過程、全覆蓋的預算績效管理體系。建立健全預算績效指標及標準體系,完善預算績效管理責任和激勵約束機制,以及第三方機構參與績效評價和專家諮詢工作機制。組織實施區級預算績效管理工作。牽頭開展事前績效評估、績效目標管理、績效運行監控、績效評價和結果套用、績效信息公開等工作。指導鎮(街道、開發區、度假區)開展預算績效管理工作。
國庫科
組織全區財政預算執行分析和區級預算執行、監控及分析預測。指導和監督區級國庫業務,擬訂財政國庫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管理區級財政國庫。組織實施政府非稅收入國庫集中收繳。組織執行財政總預算會計制度及社保基金會計制度,負責區級總預算會計核算工作。負責區級預算資金、專戶資金的撥付及會計核算工作。管理區級財政專戶和預算單位銀行賬戶。負責區級財政國庫資金調度,承擔國庫現金管理有關工作。組織編制財政總決算和部門決算。牽頭編制政府綜合財務報告。
文教行政科
承擔行政、政法、外事、宣傳、科技、文化和旅遊、教育體育、廣電等方面的部門預算以及國有資產管理、績效管理有關工作,研究提出相關財政政策。提出所聯繫部門和單位的年度預算安排建議,審核其年度財務決算。擬訂行政性經費的財務管理制度和政法經費保障政策並組織實施,研究提出相關開支標準和定額。參與擬訂公務用車政策及相關制度,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分系統執法執勤用車、特種專業技術用車配備使用管理辦法。按照規定指導監督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的籌集、使用和管理工作。牽頭制定保障非公有制經濟組織、社會組織黨建工作經費的相關政策措施。承擔統一著裝管理有關工作。推進科技、教育等資金管理機制改革。擬訂事業單位通用的財務管理制度。擬訂全區文化和旅遊、體育產業財政政策及有關制度。牽頭擬訂人才發展財政政策並組織實施,承擔人才工作經費管理有關工作。承擔國有文化資產出資人職責具體事項,負責所監管文化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建立健全文化企業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指標體系並對所監管企業進行考核。
農業農村科
承擔農業農村、水利、海洋漁業、供銷等方面的部門預算以及國有資產管理、績效管理有關工作,研究提出相關財政政策。提出所聯繫部門和單位的年度預算安排建議,審核其年度財務決算。負責牽頭推進財政涉農資金管理體制改革。研究擬訂財政支農、財政扶貧等相關領域財政政策,支持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會同有關部門制定財政支農資金管理辦法和相關行業財務管理制度。組織實施鄉村振興重大專項資金等涉農資金預算編制、資金分配及績效評價等工作。管理分配財政支農資金,統籌安排財政扶貧資金。承擔涉農補貼管理工作。參與農民負擔監督檢查工作。
經濟建設科
承擔發展改革、住房城鄉建設、交通運輸、應急管理、自然資源等方面的部門預算以及國有資產管理、績效管理有關工作,研究提出相關財政政策。提出所聯繫部門和單位的年度預算安排建議,審核其年度財務決算。管理基本建設有關項目資金。擬訂區級基本建設財務管理制度。承擔有關政策性補貼、專項儲備資金和對口支援資金財政管理工作。參與擬訂促進投資等方面的財政政策。參與協調重大自然災害恢復重建。擬訂促進資源節約、資源勘探、土地整治、生態保護修復、污染防治、核與輻射安全、海洋、測繪、林業等方面的財政政策並組織實施。參與擬訂自然資源和生態環境領域發展規劃、政策等。
法規稅政科
審核上報財政、稅收、相關國有資產管理的規範性檔案草案,審核其他部門規範性檔案中有關財稅的條款。組織擬訂法治財政建設實施方案,承擔法治財政建設的綜合協調、督促指導和監督檢查工作。承擔局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承辦國家賠償費用管理工作。承擔行政處罰聽證、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相關工作。管理和指導本系統行政執法,組織實施普法工作。負責推進全區財政系統職能轉變和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組織編制系統內權責清單。研究提出實施全區稅制改革和地方性稅種增減、稅目稅率調整、減免稅以及對區級財政影響較大的臨時性特案減免稅等重大事項的建議。提出關稅和進口稅收政策建議。承擔區級許可權內的稅收政策管理工作。開展稅費政策績效評價、稅源調查、稅費收入變化情況分析工作。審核辦理全區企業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先征後返工作。負責全區稅收保障相關工作。負責稅務部門地方經費保障有關工作。參與擬訂、完善稅收征管政策措施,承擔區稅收保障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具體工作。監督財稅法規、政策的執行情況,提出加強財政管理的政策建議。承擔監督檢查會計信息質量有關工作。擬訂財政內部審計工作制度、計畫並組織實施。牽頭制定財政內部控制制度並組織實施,對內部控制制度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工商貿易科
承擔工業和信息化、商務、市場監督管理、大數據等方面的部門預算以及國有資產管理、績效管理有關工作,研究提出相關財政政策。提出所聯繫部門和單位的年度預算安排建議,審核其年度財務決算。參與產業政策研究,擬訂支持工業轉型升級、“數字牟平”建設與大數據產業發展、服務業發展、民營經濟發展以及外經貿和內貿流通等相關領域的財政政策並組織實施。參與擬訂打造對外開放新高地、新舊動能轉換重大工程等方面的發展規劃及產業政策。
社會保障科
承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民政、衛生健康、退役軍人、醫保等方面的部門預算以及國有資產管理、績效管理有關工作,研究提出相關財政政策。提出所聯繫部門和單位的年度預算安排建議,審核其年度財務決算。參與擬訂有關資金(基金)財務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承擔社會保險基金財政監管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編制區級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審核匯總全區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牽頭承擔全區農民工就業和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涉及財政有關工作。配合有關部門開展社會保險精算工作。
政府採購監督管理科
擬訂政府採購、政府購買服務規章制度和有關政策。執行上級政府集中採購目錄及有關限額標準,制定年度政府購買服務指導性目錄。組織編制區級政府購買服務項目實施方案(計畫)。負責區級單位政府採購計畫、契約備案工作。負責對政府採購活動以及政府採購各當事人的監督管理。承擔政府採購信息管理、投訴處理等工作。組織對採購代理機構的監督檢查和定期考核等工作。指導鎮(街道、開發區、度假區)政府採購及政府購買服務工作。
國有資產管理辦公室
研究提出相關國有資產管理政策。牽頭落實國有資產管理情況報告工作。承擔國企國資改革相關工作。編制區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建議草案,負責區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支管理,匯總全區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擬訂全區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的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指導監督全區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工作。承擔區級行政事業單位房產、設備、土地等有形、無形國有資產的配置、使用和處置等綜合管理工作。承擔區級行政事業單位經營性資產統一運營監管工作。承擔區級行政事業單位清產核資工作。擬訂企業財務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企業財務信息與統計分析。負責擬訂區財政局(區國資局)履行有關國有資產(資本)出資人職責的管理制度和辦法。承擔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方面的部門預算以及國有資產管理、績效管理有關工作,研究提出相關財政政策。提出所聯繫部門和單位的年度預算安排建議,審核其年度財務決算。負責研究擬訂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發展的政策和意見。負責組織重大理論問題研究,起草綜合性文稿和有關規範性檔案。指導所監管企業法治建設工作。制訂、修改、審核所監管企業章程。負責指導監督鎮(街道、開發區、度假區)國有資產監管工作。負責研究提出最佳化區屬國有資本布局和結構戰略性調整的政策建議,指導所監管企業布局和結構調整。負責審核所監管企業的發展戰略與規劃。負責擬訂企業投資管理制度,對所監管企業重大投資進行審核監督。擬訂所監管企業擔保管理制度,監督管理所監管企業擔保業務。負責指導所監管企業科技創新工作。牽頭組織所監管企業國際化經營戰略實施以及境外投資管理工作。配合做好所監管企業境外突發事件和危機處理工作。承擔新設國有獨資公司審核工作。負責擬訂所監管企業財務監督管理相關制度,對企業財務狀況實施監督。承辦所監管企業年度財務預決算工作。負責所監管企業清產核資和資產損失核銷工作。承擔國有資產統計分析工作。指導所監管企業財務風險管控。完善所監管企業審計監督體系,組織實施出資人審計,指導企業內部審計工作。負責組織開展國有資產重大損失調查,分類處置、督辦和核查發現或者移交的問題,對共性問題組織開展專項核查,提出有關責任追究的意見建議。負責研究提出完善全區企業國有產權管理的意見,擬訂企業國有產權管理和資產評估管理的制度辦法。承擔所監管企業產權登記、轉讓、劃轉、處置以及產權糾紛調處等工作。承擔所監管企業資產評估項目的核准、備案和監督檢查工作。審核所監管企業資本金變動方案、發債方案。審核股份公司國有股東股權設定、變動方案,協調指導所監管企業首發上市,負責上市公司股權管理事項。履行多元投資主體企業股東職責有關工作。監督、規範企業國有產權交易。牽頭擬訂推進全區國有企業改革的意見建議。負責擬訂所出資企業合併、合資等重組方案。組織擬訂或審核區級國有以及國有控股企業體制改革方案和職工安置方案,並協調組織實施。承擔接收區直部門(單位)舉辦的國有企業有關工作。負責推進所監管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組織協調企業的解散、清算、關閉、破產等工作,協調解決企業改革改組重大問題,協調處理改革過程中歷史遺留問題。指導推進國有企業剝離辦社會職能和解決歷史遺留問題。推動所監管企業商業模式創新、內部市場化改革等管理創新工作。承擔區深化企業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具體工作。負責擬訂所監管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考核制度、薪酬管理制度,組織對所監管企業負責人進行年度和任期考核,提出相關人員薪酬以及獎懲建議。

獲得榮譽

2023年2月,入選“2022年度山東省級文明單位”擬表彰名單。

領導分工

山東省煙臺市牟平區財政局局長、黨組書記、區國資局局長:林艷麗(女)
山東省煙臺市牟平區財政局黨組成員、區財政預算評定中心主任:王明永
山東省煙臺市牟平區財政局副局長、黨組成員:高英(女)
山東省煙臺市牟平區財政局黨組成員、區財會事務服務中心主任:曲愛軍
山東省煙臺市牟平區財政局黨組成員、區國有資產運營保障中心主任:車路飛
山東省煙臺市牟平區財政局副局長、黨組成員:付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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