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臺中共蓬萊市紀律檢查委員會機關

煙臺中共蓬萊市紀律檢查委員會機關

煙臺中共蓬萊市紀律檢查委員會機關履行黨的紀律檢查和政府行政監察兩種職能的政府機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煙臺中共蓬萊市紀律檢查委員會機關
  • 履行:黨的紀律檢查
  • 主管:全市黨的紀律檢查工作
  • 負責:貫徹落實中央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行政編制,工勤編制,

主要職責


履行黨的紀律檢查和政府行政監察兩種職能。(1)主管全市黨的紀律檢查工作。負責貫徹落實中央、省、煙臺和市委關於加強黨風和廉政建設的決定,認真抓好反腐敗鬥爭,維護黨的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檢查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的執行情況。(2)主管全市行政監察工作。負責貫徹落實中央、省、煙臺和市委、市政府有關行政監察工作的決定,監督檢查市政府各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執行國家政策和法律法規、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及市政府頒發的決議和命令的情況。(3)負責檢查並處理市委、市政府機關各部門和市委管理的黨員領導幹部違反黨的章程及其他黨內法規的案件,決定或取消對這些案件中的黨員的處分;受理黨員的控告和申訴,必要時直接查處下級黨的紀律檢查機關管轄範圍內的比較重要或複雜的案件。(4)負責調查處理市政府各部門及其工作人員違反國家政策、法律法規及違反政紀的行為,並根據責任人所犯錯誤的情節輕重,做出撤職及撤職以下的行政處分(對涉及選舉產生的領導幹部按法定程式辦理);受理監察對象不服政紀處分的申訴,受理個人或單位對監察對象違紀行為的檢舉、控告。(5)負責做出關於維護黨紀的決定,制定全市黨風黨紀教育規劃,配合有關部門做好黨的紀檢工作方針、政策的宣傳工作和對黨員遵守紀律的教育工作。(6)會同有關部門做好行政監察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的宣傳工作,教育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遵紀守法、為政清廉。(7)負責對黨的紀檢工作理論及有關問題進行調查研究,擬定有關黨紀的政策規定。(8)負責檢查違反政策、規定的情況,對其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條款,提出修改、補充的建議;變更或撤銷下級行政監察機關不適當的決定和規定。(9)會同市直各部門和各鎮街黨委、政府,做好紀檢監察幹部的管理工作;審核鎮街紀委領導幹部人選及市直部門紀委(紀檢組)、監察室領導幹部人選;組織和指導全市紀檢監察系統幹部的培訓工作。(10)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級紀委授權和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辦公室、教研室、信訪室、審理室、紀檢監察室、執法監察室、幹部室、黨風廉政建設室、中共蓬萊市紀委派駐第一紀檢組、中共蓬萊市紀委派駐第二紀檢組、中共蓬萊市紀委派駐第三紀檢組、中共蓬萊市紀委派駐第四紀檢組

行政編制

( 38名 )
趙仁勇、張東恆、孫學材、周偉、於照山、孫傳強、馮德榮、於美嫻、王維奇、陳興林、許少虎、姜宏亮、王雲芝、曲春曉、徐萬軍、姜述寬、鄒冬梅、羅艷娟、李平傑、王曉平、高春彬、吳運連

工勤編制

( 2名 )
劉兆凱、司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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