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連青

湖南省株洲市攸縣震林中學副校長副科級)、縣教育局股計財股股長焦連青違規操辦喬遷宴問題。2015年9月,焦連青搬入位於攸縣某小區的新房居住,應親屬要求,定於2016年1月24日舉辦喬遷宴。2016年1月21日,焦連青口頭邀請縣教育局11名班子成員,委託他人把喬遷宴事宜告知局裡17名同事。1月23日晚和24日中午,焦連青分兩次在所住小區置辦宴席共23桌,參加人員有同事、同學、朋友及服務對象,收受親戚以外人員禮金7.63萬元。焦連青違規邀請親戚以外人員參加喬遷宴並收受禮金,受到行政記過處分,被責令退還違規收受的禮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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