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年經歷
1949年隨家人到台灣省。
1961年,考入
中影演員訓練班,畢業後在多部影片中任
特約演員。
1966年正式加盟邵氏公司任基本演員,憑《
獨臂刀》而大受歡迎,其後她亦在多部邵氏的武俠片中擔任女主角。1972年,離開邵氏公司。
演藝經歷
焦姣本名焦莉娜,出生於重慶,1949年隨家人來到台灣。
1954年台灣戒嚴時期,焦姣的空軍少尉父親遭人陷害,被控匪諜罪,母親也被指為思想有問題,父母均被捕,住家被查封,她和妹妹頓失依靠,由鄰居分別照顧。母親最後被釋放,背後的原因是有人看上她,故意羅織了這個罪名,除掉她的先生,焦母最後嫁給父親的好友。
小時候,焦姣最大的希望就是長大後有能力幫母親。母親知道女兒愛讀書,省吃儉用積存一些錢讓焦姣讀國中,在勵行中學的3年,焦姣成績很好,為了不讓媽媽增加負擔,同時也為了自己的愛好,她考上藝專影劇科就讀。不幸媽媽操勞過度生病了,焦姣只好收起書本,回家照顧媽媽。
離開校門,一位老師瞭解她的遭遇,邀她參加業餘性的話劇演出,當時台灣的話劇相當興盛,焦姣粉墨登場的第一齣戲是古裝戲,叫《狄四娘》,
小妮子演得有模有樣,接著《點鴛鴦》、《武則天》、《
陳圓圓》一出出的演下去,焦姣成了話劇知名演員了。
1961年中影舉辦演員先修班,有人向中影推薦焦姣,結果在一千多位投考者中,焦姣是14位人選之一,接受為期5個月的演員訓練。結訓後,以特約演員身份參加《宜室宜家》、《颱風》、《
秦始皇》演出。1962年台視成立,焦姣加盟台視,演了許多電視劇,並參與台語片《風台雨》、《厝邊隔壁》、《海誓山盟》演出。香港邵氏公司來台拍攝《黑森林》、《山歌姻緣》時,也向中影商借焦姣演出。
1963年,20歲的焦姣嫁給同是演員且大她十多歲的
黃宗迅,隔年黃宗迅赴港加盟邵氏,她仍留在台灣,拍攝了《黑夜到黎明》、《烽火鐘聲》、《山盟海誓》等影片。
1966年,黃宗迅在港車禍受傷,焦姣赴港照顧先生,想不到卻為她的演藝生涯開創新的天地。導演
張徹看中她,邀她與
王羽演出《
獨臂刀》,更讓人想不到的是《獨臂刀》大賣,僅香港一地票房即突破一百萬元港幣,成了當時香港第一部衝上百萬元的國片。接著焦姣又參加《
大刺客》、《
女俠黑蝴蝶》、《
獨臂刀王》等影片,賣房也很可觀,除拍片外,焦姣並參與幕後配音工作。
1972年,焦姣脫離邵氏成了自由演員,參加獨立製片演出,此時的作品有《不再有春天》、《香港夜譚》、《山東老大》等。
個人生活
1963年與男演員
黃宗迅結婚。1976年,黃宗迅發生車禍逝世,焦姣帶著孩子獨自在港生活。為了撫養小孩,焦姣毅然決然地放棄演員生涯,轉當配音員。
1994年與
曾江在新加坡結婚,現居於中國香港特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