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山陽區退役軍人事務局

焦作市山陽區退役軍人事務局是焦作市山陽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焦作市山陽區退役軍人事務局
  • 性質: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
(一)貫徹黨和國家退役軍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優撫等工作政策法規並組織實施,褒揚彰顯退役軍人為黨、國家和人民犧牲奉獻的精神風範和價值導向。
(二)指導全區退役軍人事務工作的改革與發展,擬訂全區退役軍人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有關退役軍人服務保障規範性檔案草案起草工作。
(三)負責全區軍隊轉業幹部、復員幹部、離退休幹部、退役士兵、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和隨軍隨調配偶的移交安置工作,做好自主擇業、自主就業退役軍人服務管理工作。
(四)組織指導全區退役軍人教育培訓工作,協調扶持退役軍人和隨軍隨調家屬就業創業。
(五)貫徹落實黨和國家關於退役軍人特殊保障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定我區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建立健全多方聯動協調機制。
(六)組織協調落實移交我區的離退休軍人、符合條件的其他退役軍人和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軍人醫療保障、社會保險等待遇保障工作;落實軍隊離退休幹部(遺屬)、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相關待遇。
(七)組織指導全區傷病殘退役軍人服務管理和撫恤工作,落實有關退役軍人醫療、療養、養老等機構的規劃政策;承擔全區不適宜繼續服役的傷病殘軍人相關工作;組織指導軍供服務保障工作。
(八)組織指導開展全區擁軍優屬擁政愛民工作。負責現役軍人、退役軍人、軍隊文職人員和軍屬的優待、撫恤等工作;貫徹落實國民黨抗戰老兵等有關人員優待政策並組織實施。
(九)負責全區烈士及退役軍人榮譽獎勵、軍人公墓管理維護、紀念活動等工作,依法承擔英雄烈士保護相關工作,指導全區烈士紀念設施的服務管理工作,總結表彰和宣揚全區退役軍人、退役軍人工作單位和個人先進典型事跡。
(十)負責全區退役軍人法律法規宣傳工作,指導並監督檢查全區關於退役軍人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措施的落實情況;組織開展退役軍人權益維護和有關人員的幫扶援助工作。
(十一)推進退役軍人服務保障體系建設,夯實退役軍人服務管理保障工作基礎,提升退役軍人服務管理保障工作水平。
(十二)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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