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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深入貫徹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國家戰略部署,落實“兩山兩拳”重大布局,促進太極拳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產在發展中得到充分保護,弘揚太極拳文化,涵養太極拳人才隊伍,助力“世界太極城·中原養生地”建設,根據武術段位制管理有關規定、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標準要求、焦作市人才評價體系改革發展政策,結合太極拳傳統武術文化發展的實際需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太極拳人才,是指為焦作市太極拳事業發展做出貢獻,達到國家武術段位(太極拳項目)相應水平或符合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相應標準的人員。
第三條 太極拳人才認定工作堅持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堅持品德、知識、能力和業績並重的原則,堅持業內認可、社會公認的原則。
第四條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體育局、文化廣電和旅遊局指導、監督市太極拳協會建立太極拳行業專家庫,每次評審認定時從專家庫中抽取專家成立太極拳行業專家委員會,具體負責太極拳人才認定、考核等工作。
第五條 市太極拳人才認定設為四級:特級太極拳師、高級太極拳師、中級太極拳師、初級太極拳師。
第二章 認定條件和標準
第六條 申請人須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一)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祖國,自覺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
(二)誠實正派、謙和善良、遵紀守法、好義擔當;
(三)有良好的職業操守、嚴謹的作風和科學、求實、團結、協作的精神;
(四)熱愛太極拳運動,致力於太極拳習練、研究和推廣;
(五)積極參與公益性太極拳推廣活動,推進太極拳的傳承和弘揚,努力為繁榮發展太極拳事業服務。
第七條 申請人除符合第六條規定外,同時分級具備以下相應條件:
(一)特級太極拳師:創新發展太極拳實踐與理論,在傳承弘揚太極拳事業中發揮重要作用;獲得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太極拳項目傳承人稱號或達到中國武術高級段位級別等相應水平;有太極拳專著出版或作為主要成員參與國家級武術課題、教材編撰;曾培養過國家級、國際級賽事冠、亞、季軍;培養普及太極拳人數達萬人以上;在太極拳界具有較高社會名望。
(二)高級太極拳師:在國內外傳授太極拳具有較大影響,有深厚的太極拳理論功底;獲得省、市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太極拳項目傳承人稱號或達到中國武術高級段位級別等相應水平;有太極拳專著出版或參與省級以上武術課題、教材編撰;曾榮獲國家級、國際級賽事冠、亞軍或曾培養過省級以上賽事冠、亞、季軍;培養普及太極拳人數達千人以上;對焦作市太極拳事業發展做出突出貢獻。
(三)中級太極拳師:常年開展太極拳推廣普及工作,理論成果較多;獲得縣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太極拳項目傳承人稱號或達到中國武術六段級別(獲得國家級社會體育指導員〔太極拳項目〕稱號)等相應水平;為焦作市太極拳事業發展做出較大貢獻。
(四)初級太極拳師:積極參與社區(行政村)、單位太極拳推廣普及工作;獲得中國武術四、五段級別或獲得國家一級社會體育指導員(太極拳項目)稱號等相應水平;產生積極社會效果和影響。
第三章 認定程式
第八條 市太極拳人才按以下程式認定:
(一)個人申請。申請人向所在縣(市)區體育主管部門或武術(太極拳)協會提出認定申請,填寫《焦作市太極拳人才認定申請表》,並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二)認定評審。縣(市)區體育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文化廣電和旅遊局將申報材料匯總審核後,報市太極拳協會;市太極拳協會會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體育局、文化廣電和旅遊局,從太極拳行業專家庫中隨機抽取專家組成太極拳行業專家委員會,依據本《辦法》認定標準,對申請人的綜合能力進行考核評審認定,確定其相應級別。
(三)聯審公示。對認定相應級別的申請人,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體育局、文化廣電和旅遊局聯合審查,對符合認定條件的人選,分別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體育局、文化廣電和旅遊局網站以及焦作市全民健身公眾微信平台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四)頒發證書。經公示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人選,由市太極拳協會頒發證書;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將其納入全市人才庫。
第四章 激 勵
第九條 對經過考核評審並授予“特級太極拳師”稱號的太極拳人才,頒發牌匾。
第十條 對特級太極拳師、高級太極拳師按規定給予獎勵,並授予焦作市高層次“人才綠卡”,享受優惠政策和配套服務。
第十一條 在社會授拳的太極拳師,可以將取得的太極拳師資格作為勞務報酬的參照依據。在社區(行政村)太極拳輔導站點授拳的太極拳師,符合政策的可享受公益性崗位待遇,也可由社區(行政村)根據工作成效給予一定補助。
第十二條 各級各部門應加大對太極拳人才工作的支持力度,提供必要的政策、資金支持,推動太極拳人才認定工作健康發展;市財政每年預算50萬元,專項用於太極拳人才認定工作,以及按規定獎勵特級太極拳師、高級太極拳師和為焦作市太極拳事業發展做出突出貢獻的太極拳人才。
第五章 任期與考核
第十三條 對高級太極拳師以下(含高級太極拳師)的市太極拳人才實行任期制,任期為5年,期滿可再次申報認定。
任期內,每年參加太極拳習練,達到更高層級認定條件的,可按規定申請參加相應層級太極拳人才的認定。
太極拳人才認定工作原則上一年認定一次。
第十四條 任期已滿的太極拳人才再次申報認定時,以最近一個任期內及期滿後所屬層級、取得的業績成果等為申報依據。
第十五條 對高級太極拳師以下(含高級太極拳師)的市太極拳人才實行綜合動態年度考核制度;以被考核者職業操守、人才培養、被考核者或被考核者學生在國家、省、市重大賽事中業績及對太極拳發展的影響力作為主要考核內容。
對被考核者在年度內沒有參加國家、省、市重大賽事,或雖然參加但沒有獲得名次者,按相應級別組織演練技術考核。
第十六條 年度考核優秀者,予以通報表揚,並作為晉級的依據;年度考核合格者,保留原層級資格;年度考核不合格或無故不參加考核者,按規定程式下降或調低一個層級。
第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取消資格、收回證書,並按有關規定取消或追回其所享受的待遇:
(一)提供虛假材料騙取人才資格的;
(二)學術、業績弄虛作假的;
(三)任期內受到開除黨籍或政務開除處分的;
(四)利用人才資格進行行騙、非法斂財等違法活動的;
(五)任期內被處以刑事處罰的;
(六)其他違法違紀行為或品行不端造成惡劣影響的。
第六章 附 則
第十八條 本辦法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第十九條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政策解讀
一、 《辦法》實施的目的。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保護、傳承、弘揚黃河文化,推進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的戰略部署,落實河南省“兩山兩拳”重大布局,弘揚太極拳文化,涵養太極拳人才,規範太極拳人才隊伍建設,促進太極拳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產在發展中得到充分保護,制定焦作市太極拳人才認定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
二、《辦法》明確了太極拳人才的概念和人才認定工作的原則。太極拳人才是指為焦作市太極拳事業發展做出貢獻的、達到國家武術段位相應水平、或符合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相當標準的人員;太極拳人才認定工作堅持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堅持品德、知識、能力和業績並重的原則,堅持業內認可、社會公認的原則。
三、《辦法》明確了太極拳人才認定工作的認定、考核和指導的工作部門。總則第四條規定,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體育局、文化廣電和旅遊局指導市太極拳協會建立太極拳行業專家庫,每次評審認定時成立太極拳行業專家委員會,具體負責太極拳人才認定工作。
四、《辦法》明確了太極拳人才的級別、認定條件和標準。參考一般技術性人才職稱評價辦法,將太極拳人才認定設為四個級別:特級太極拳師、高級太極拳師、中級太極拳師、初級太極拳師。條件分基本條件和具體條件,基本條件主要涉及太極拳人才的基本素養和職業操守,是所有太極拳人才必須具備的基本條件;具體條件分別依據理論知識、技術水平和具體貢獻等對四個級別的太極拳人才明確了不同的要求。
五、《辦法》明確了太極拳人才的認定程式。市太極拳人才的認定程式嚴格遵守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包括個人申請,認定評審,聯審公示,頒發證書四個程式,四個程式分別有嚴格具體的要求。
六、《辦法》明確了對太極拳人才的激勵措施。對經過考核評審並授予“特級太極拳師”稱號的太極拳人才,頒發牌匾;對特級太極拳師、高級太極拳師給予獎勵,並授予焦作市高層次“人才綠卡”,享受優惠政策和配套服務;在社會授拳的太極拳師,可以將取得太極拳師資格作為勞務報酬的參照依據;市財政每年預算50萬元,專項用於太極拳人才認定工作,以及獎勵特級太極拳師、高級太極拳師和為焦作市太極拳事業發展做出突出貢獻的太極拳人才。
七、《辦法》明確了對太極拳人才的任期和考核。對高級太極拳師以下(含高級太極拳師)的市太極拳人才實行任期制,任期為5年,期滿可再次申請認定。任期內,每年參加太極拳習練,達到更高層次認定條件的,可按規定申請相應層次太極拳人才的認定;一般一年認定一次;對高級太極拳師以下(含高級太極拳師)的市太極拳人才實行綜合動態年度考核制度;明確了太極拳人才取消資格、收回證書的情形。
八、明確了《辦法》的施行時間。《辦法》從印發之日即2021年3月3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