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大學團委新媒體中心

焦作大學團委新媒體中心

焦作大學團委新媒體中心由校團委直接管理,是一個有組織有紀律的公益性校級組織。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焦作大學團委新媒體中心
  • 外文名:New media center of the League Committee of the Jiaozuo University
  • 領導部門:焦作大學團委宣傳部
  • 性質:公益性校級組織
  • 地區:中國 河南
組織規則,發布管理情況,歷屆負責人,

組織規則

總 則
第一條組織性質:焦作大學團委新媒體中心隸屬於共青團焦作大學委員會,是焦作大學團委的直屬學生組織。
焦作大學團委新媒體中心
焦作大學團委新媒體中心
第二條成立目的:進一步整合我校共青團媒體,建立共青團宣傳立體式互動平台,發揮共青團新媒體隊伍在網際網路輿論信息收集、輿論引導、團學工作宣傳等方面的積極作用,加強我校共青團新媒體隊伍建設的連續性和可持續性。
第三條制定依據:為適應我校團委新媒體各項工作發展需要,充分發揮微信、微博、QQ 、抖音等新媒體在宣傳和信息交流中的積極作用,加強團委新媒體工作的建設和管理,規範輿情信息傳播和服務工作,確保校內信息的質量和安全,促進學校各項工作健康有序發展,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檔案精神,結合我校共青團工作實際,制定本細則。
第四條工作職責:
(1)負責焦作大學團委微信、微博、QQ 、抖音等新媒體的管理、運營和日常維護;
(2)淨化網路環境,引導輿論導向,及時了解反映學生的思想動態;
(3)積極反饋學生在新媒體平台提出的問題和建議,表達和維護學生的合理訴求及正當權利;
(4)組織開展豐富多彩的共青團新媒體活動,為共青團建設發展做出積極的貢獻;
(5)完成校團委交辦的其他新媒體有關工作。
第五條工作人員基本要求:
(1)有較強的政治素質、責任意識和文字功底;
(2)熱愛新媒體工作,熟悉共青團新媒體工作情況,善於運用網路語言,熟練操作微信、微博、QQ 、抖音等新媒體平台。
第六條辦公地點:焦作大學團委新媒體工作室。
第七條主席團:由主任、常務副主任、秘書長構成。
第八條組織結構:新媒體中心主要由五個部門組成,分別為:運營部、播音部、視覺設計部、組織部。
主席團職責
第九條主席團全面負責新媒體中心日常工作,決定人員編制,把握新媒體中心整體發展方向,樹立並維護良好新媒體中心形象。
第十條主席團定期組織召開新媒體中心全體成員大會和部長例會,並定期參加部門例會,監督例會進展,傾聽部員意見。
第十一條主席團負責與校團委老師溝通學生幹部培訓名單,評優評獎名單。評優評獎以考評成績為依據(詳見【附屬檔案一】)。
第十二條學期開始和學期末應提前做好計畫和總結,確立初步的時間規劃。
各部門職責
(一)運營部職責
第十三條 運營部現負責校團委新媒體平台的運營維護,新媒體平台有:新浪官方微博(焦作大學團委微博、焦作大學校園微博)、微信公眾平台(焦作大學團委微信公眾號)、騰訊官方認證QQ(焦作大學校園QQ)及抖音(焦作大學微校園抖音),今後還可能有更多平台。
第十四條運營部應按要求完成對應平台推文,保證質量,無錯別字及語法錯誤,並在規定時間發布。
第十五條運營部需負責整理分析賬號運營數據。
第十六條運營部需經常查看、總結平台上的反饋信息,並及時做出回應。
第十七條能力要求:
(1)具有先進的政治思想,能明辨是非,沉著冷靜;
(2)熱愛新媒體工作;
(3)熟練操作各網路平台的登錄系統與操作按鈕;
(4)具有一定的審美觀與創造力。
(二)播音部職責
第十八條 播音部負責“焦音裊裊”、“晚安焦大”欄目的錄音與後期處理。
第十九條 播音部負責新媒體中心視頻的配音工作。
第二十條 能力要求:
(1)具有先進的政治思想,能明辨是非,沉著冷靜;
(2)熱愛新媒體工作;
(3)對播音工作特別熱愛。
(三)視覺設計部職責
第二十一條視覺設計部主要負責新媒體中心技術支持、多媒體渠道建設、活動的照片採集與視頻拍攝,如果需要,還應對所拍攝的圖片進行一定的編輯。此外需定期提供圖片素材。
第二十二條視覺設計部負責人在日常例會中要經常指導培訓部員的攝影攝像能力,並推薦相關資源。
第二十三條視覺設計部需根據要求定期製作短片,包括腳本編寫、人員選定、現場拍攝與後期剪輯。
第二十四條能力要求:
(1)具有一定的審美觀與想像力;
(2)熟練運用圖片編輯軟體或視頻編輯軟體;
(3)熟練操作單眼,在此基礎上擅長使用相機;
(4)攝像組有一定的劇本編撰能力。
(四)組織部職責
第二十五條組織部需根據主席團商議結果及時制定、修改策劃方案,所有部門必須按照策劃方案的要求完成相應工作。
第二十六條組織部在各部門完成工作的過程中,需密切注意各部門的進展,及時督促各部門,或及時改進策劃方案。
第二十七條負責新媒體中心內部人員管理,包括人員名單統計,假條管理,空課表收取,會議時間統計,考評成績統計等。
第二十八條能力要求:
(1)條理清晰,工作仔細;
(2)公正客觀,公平對待每一人、每一事;
(3)熟練運用有關的辦公軟體;
第二十九條負責新媒體中心及中心運營新媒體體系的推廣,策劃與冬粉的線上線下互動活動。
第三十條統籌新媒體聯盟建設,組織相關活動,加強與各學院、組織、社團的聯繫。
第三十一條負責組織新媒體中心各項活動,做好內聯和外聯工作。
第三十二條能力要求:
(1)具有先進的政治思想,能明辨是非,沉著冷靜;
(2)性格外向,有較好的交際能力。
(3)熟悉本條例及學校的規章制度,熟悉其他組織的要求(如海報蓋章及懸掛要求等)。
組織成員
第三十三條凡焦作大學在讀生,積極跟隨黨的領導,願意加入組織中任何一個部門並在其中積極工作、執行組織決議的,可以申請加入本組織。
第三十四條組織成員必須履行下列義務:
(1)學習團的基本知識,學習科學、文化、法律和業務知識,不斷提高為人民服務的本領;
(2)宣傳、執行團的基本路線和各項方針政策,努力完成上級交給的任務,在學習、工作中起模範作用;
(3)虛心向大家學習,及時反映學生的意見和要求;
(4)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勇於改正缺點和錯誤,自覺維護團結。
第三十五條組織成員享有以下權利:
(1)參加組織的有關會議和組織開展的各類活動,接受組織的教育和培訓;
(2)在組織內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3)在組織的會議和媒體上,參加關於組織的工作和青年關心的問題的討論,對組織的工作提出建議,監督、批評組織的領導機關和組織的工作人員;
(4)對於組織的決議如有不同意見,在堅決執行的前提下,可以保留,並且可以向組織的上級提出;
(5)參加組織討論對自己處分的會議,並且可以申辯,其他成員可以為其作證和辯護;
組織的任何一級或個人都無權剝奪成員的權利。
第三十六條接受成員必須嚴格履行下列手續:
(1)完整填寫報名表;
(2)參加組織安排的筆試及面試,由面試官提交意見;
(3)主席團根據面試意見,結合筆試情況,做出最後意見;
(4)最終主席團通過者即成為組織成員。
第三十七條 組織成員有退出組織的自由,在承諾書期滿後,若不想繼續留在組織,可自行退出。
會議活動紀律
第三十八條目的:嚴肅開會(活動)紀律,保證會議(活動)高效、有序進行。
第三十九條適用範圍:所有會議(活動)。
第四十條細則:
(1)到會(場)人員必須按時出席會議(活動),未經準許,不準遲到、缺席、早退。特殊情況需提前向會議(活動)主持者說明請假。若無特殊情況,會議需提早至少30分鐘請假,活動需提早至少12小時請假。未按規定請假的一律視作無效請假。
(2)會議遲到30分鐘以上者,記作缺席。
(3)到會人員須認真作好會議記錄。辦公室負責會議的記錄在檔。
(4)有上級領導參加的重要會議(活動)須關掉手機或調為振動,一般會議須在會議室(活動區域)外接聽電話,保持會議(活動)不受其他干擾。
(5)開會(活動)須儘量避免偏激的語言,無謂的爭執,更不得有意進行人身攻擊。
(6)開會(活動)不準私下交頭接耳或做其他與會議(活動)無關的事情。
考評獎懲制度
第四十一條對於在組織內積極工作、起模範帶頭作用、表現優秀的成員,組織應當給予獎勵。
獎勵分為:通報表揚,推送至校級榮譽的評比。
獎勵需經過主席團會議批准並在網上公示。
第四十二條對於不執行組織決議、違反本條例的成員,組織應本著懲前毖後、治病救人的精神,進行批評和幫助,情節嚴重的,給以紀律處分。
處分分為:警告,嚴重警告(不得撤銷),撤銷組織內職務(嚴重警告附帶處罰,針對部長、副部長、主席團),除名。
第四十三條偷竊或故意損壞組織相關資產的,給予除名處分並上報。
第四十四條組織對成員做出處分決定,必須嚴肅慎重,實事求是。
第四十五條組織內部對各成員進行考核考評。考評的起評分為80分,按事項加減相應分值。分數加減詳情見【附錄一】。
第四十六條對於附錄上未提及的款項,若需加減分,可向主席團提出申請,由主席團召開會議後確定。若當事人或其他成員對加減分有異議的,也可提出申請,由主席團組織召開含當事人在內的聽證會,再做出最終決定。
第四十七條獎勵及選舉候選人的確定依據皆為考評成績。各部門單獨推選,除部門內部選舉外,當推選人數超過要求或規定的,在網路上發起投票,由部門內成員投票決定。一般情況下,投票開放時間為24小時。
第四十八條對於公示的決定,所有成員都有質疑、抗訴的權利。
選舉制度
第四十九條選舉分為選主席團成員與選部長。前者先舉行。已經選上的主席團成員不得參與部長競選。
第五十條選舉一般定於每年10月。選舉遵循自願報名原則。選舉方式為投票選舉,參加選舉的候選人也有投票權。
第五十一條舉行換屆選舉大會時要求全體成員及指導老師出席,並邀請其他組織負責人參與。
第五十二條當部長缺乏人選時,可由副主任兼任。
第五十三條選舉結果出來後,將進行公示,在公示期間,新媒體中心內所有成員都有權提出異議,前任主席團將根據反饋做出相應處理。
第五十四條選舉結果確定後,主席團成員與部長開始上任,進入實習期。實習期為三個月,實習期內被警告處分的,附帶撤銷組織內職務處分,並根據選舉得票數安排人員進行取代。實習期滿後,按照考評制度繼續考核。
工作證
第五十五條焦作大學團委新媒體中心工作證證明焦作大學團委新媒體中心的身份,蓋章有效,僅限本人使用,不得塗改、轉借。
第五十六條 焦作大學團委新媒體中心成員憑證可在校內進行採訪。
第五十七條焦作大學團委新媒體中心成員不得憑證從事與採訪無關的任何活動,一經發現嚴肅處理。
第五十八條工作證如有丟失,應立即向組織部報告,申請補發。
第五十九條換屆離開焦作大學團委新媒體中心成員,工作證自行失效,由本人保存。
附則
第六十條 本《條例》系焦作大學團委新媒體中心的基本原則,未盡事宜將根據實際情況依據相關規定和程式予以補充。
第六十一條 本《條例》最終解釋權歸焦作大學團委新媒體中心所有。
第六十二條 本《條例》自公布之日起試行。

發布管理情況

微信公眾號、微博每日信息推送的群體主要是在校大學生。發布的訊息內容主要圍繞校園學生活動、校內新聞、美文賞析、青年關注的話題等,每日傳送一期。傳送流程如下:
1.每日微信、微博信息由校團委新媒體中心成員進行蒐集,整理編寫;
2.編髮微信、微博初稿由校團委宣傳部栗岩老師(審核人)初步審核;
3.提交微信、微博信息由校團委書記趙文平(責任人)審批核准發布;
4.由新媒體中心負責人對外發布;
微信公眾號、微博信息發布管理職責分工
採集發布人:新媒體中心負責人
審核人:栗岩
責任人:趙文平

歷屆負責人

第一屆
主任 高軒軒
第二屆
主任 張毅傑
第三屆
主任 鄭一
第四屆
主任牛俊歌
常務副主任 劉雲奇
秘書長 李盼盼
第五屆
主任 劉佳
常務副主任 孫志華、向廣燚
秘書長兼播音部部長 高珊
運營部部長 金源
運營部副部長 杜海軍、曹浩
監察部部長 王宗宇
外宣部部長 張明陽
第六屆
主任李國權
常務副主任王弘揚
常務副主任兼短視頻部部長郭佳鈺
秘書長周銳
微信部部長郭依慧
微博部部長趙瑞霞
播音部部長程行
視覺設計部部長 匡定芳
QQ部部長張青峰
組織部部長許瑩瑩
第七屆
主任:東鵬
常務副主任:張林源 韓笑
秘書長:余禕凡
組織部:部長韓中華 副部長:王梓童
微信部:部長王一航
微博部:部長倪海峰 副部長:李嘉欣
短視頻部:部長張夢瑤
播音部:部長許夏夏
視覺設計部:部長聶文琪 副部長:周子豪
QQ部:部長李亞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