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錫市錫山區文化體育和旅遊局

無錫市錫山區文化體育和旅遊局

無錫市錫山區文化體育和旅遊局是無錫市錫山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無錫市錫山區文化體育和旅遊局機關行政編制為11名,局長1名,副局長4名;正副科長(主任)6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無錫市錫山區文化體育和旅遊局
  • 辦公地址:錫山區東亭中路8號
  • 所屬地區:無錫市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直屬單位,所獲榮譽,

主要職責

(一)統籌規劃全區文化體育和旅遊業發展,擬訂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推進文化體育和旅遊融合發展,推進文化體育和旅遊體制機制改革。
(二)負責全區公共文化體育事業發展,推進全區公共文化體育服務體系建設和旅遊公共服務建設,深入實施文化體育和旅遊惠民工程,統籌推進基本公共文化體育服務標準化、均等化,參與規劃、指導、協調全區公共文化體育設施建設及其監督管理。
(三)指導、推進全區文化體育和旅遊科技創新發展,推進文化體育和旅遊行業信息化、標準化建設,推進智慧旅遊發展。
(四)組織實施全區文化體育和旅遊資源普查、挖掘、保護和利用工作,促進文化體育產業、旅遊產業發展。
(五)管理全區性重大文化體育活動,指導區級重點文化體育設施建設,組織全區旅遊整體形象推廣和品牌建設,促進文化產業、體育產業、旅遊產業市場推廣和對外合作,制定全區旅遊市場開發戰略並組織實施,指導、推進全域旅遊。
(六)指導全區文化體育和旅遊市場發展,對文化體育和旅遊市場經營、服務質量進行行業監管,推進文化體育和旅遊行業信用體系建設,依法規範文化體育和旅遊市場,負責旅遊安全的綜合協調和監督管理。
(七)指導、管理全區文藝事業,指導藝術創作生產,扶持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具有導向性代表性示範性的文藝作品,推動各門類藝術、各藝術品種發展。
(八)統籌規劃全區民眾體育發展,推行全民健身計畫。組織實施國家體育鍛鍊標準,推動全區國民體質監測和社會體育指導員隊伍制度建設;統籌規劃全區競技體育發展,確定運動項目設定和重點布局,指導協調和管理全區體育訓練和體育競賽,組織參加和承辦重大體育競賽,指導運動隊伍建設,負責優秀體育後備人才培養輸送,推動裁判員隊伍建設;指導體育科學研究工作,組織開展體育運動中的反興奮劑工作;負責全區體育彩票行政管理工作。
(九)統籌規劃全區青少年體育發展,指導和推進青少年體育工作,發展體育教育,領導體育運動學校建設發展。
(十)開展全區文化市場綜合執法,組織查處全區文化、文物、出版、體育、旅遊等市場的違法行為,督查督辦大案要案,維護市場秩序。
(十一)負責全區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推動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傳承、普及、弘揚和振興。
(十二)指導、推進全區文物事業發展,組織文物資源調查,指導、協調文物保護利用工作,組織、指導文物考古工作。
(十三)指導、管理全區文化體育和旅遊對外及對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傳、推廣工作,組織大型文化體育和旅遊對外及對港澳台交流活動。
(十四)負責全區文化體育社團和文化體育類民辦非企業單位的資格審查和業務指導工作。
(十五)按照職責分工做好相關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十六)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辦公室
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文電、會務、機要、保密、檔案、安全、政府採購等工作;綜合協調機關和所屬單位業務工作,督促重大事項的落實;協調落實建議提案辦理工作。負責起草重要綜合性文稿;承擔文化體育和旅遊領域體制機制改革工作;負責做好機關媒體平台管理維護和對外宣傳工作;負責局機關的黨建工作、紀檢監察工作及教育培訓工作;擬訂人才隊伍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機構編制、幹部人事、工資等工作;組織開展全區文化體育系列專業技術職稱評審工作;組織實施文化體育和旅遊赴境外旅遊宣傳促銷、培訓等人員審核和報批等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離退休幹部工作、工青婦團工作;負責部門預算和相關財政資金管理工作;負責機關財務、資產管理工作;指導、監督所屬單位財務和資產管理,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內部審計工作;負責全區文化體育和旅遊統計工作。
文化科
負責指導和管理全區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文藝事業發展和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擬訂全區公共文化服務發展規劃和標準、文藝事業發展規劃和扶持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協調全區公共文化服務和設施建設,承擔全區文化場館歸口管理;指導公共數字文化和古籍保護工作;指導全區文化和藝術生產創作;組織、指導、協調全區性藝術展演、展覽以及重大文藝活動;負責全區文化社團和文化類民辦非企業單位的資格審查和業務指導工作。組織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指導非物質文化遺產調查、記錄、確認和建立名錄;組織非物質文化遺產研究和傳播工作。負責文化事業、文藝事業、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大數據建設和推進智慧文化發展。擬訂全區文化對外及對港澳台交流合作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管理、企業文化對外及對港澳台交流、合作及宣傳推廣工作;承擔政府、民間及國際組織在文化領域交流合作相關事務。
體育科
擬訂全區民眾體育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推動和指導全民健身,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服務體系;組織開展綜合性民眾體育活動,指導協調全區各部門、各行業民眾體育活動;指導社會體育和國民體質監測工作;承擔和協調國家體育鍛鍊標準實施;推進公共體育設施開放工作;負責全區體育社團和體育類民辦非企業單位的資格審查和業務指導工作;指導健身氣功管理工作;負責全區體育對外交流及港澳台體育交流工作。
制定體育競賽管理制度;組織協調和管理全區體育競賽;擬訂全區競技體育、青少年體育工作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制定青少年業餘訓練管理制度;統籌運動項目的設定和布局,指導市隊區辦運動隊伍建設和全區業餘訓練工作,負責優秀體育後備人才培養輸送;負責市級及以上體育比賽備戰和參賽工作;組織開展反興奮劑工作;指導、監督青少年體育鍛鍊標準的實施和青少年體育俱樂部的建設;負責教練員考核、培訓及繼續教育工作,指導、協調運動員的文化教育工作。
旅遊科
負責擬訂全區旅遊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旅遊資源開發、重大項目和公共服務設施管理工作;研究制訂旅遊市場開發戰略和實施方案並組織實施;負責旅遊整體形象、產品和線路的宣傳推廣,組織開展各類節慶會展活動;指導各類旅遊品牌或項目的創建和申報;指導、推進全域旅遊;指導旅遊和其他產業融合,促進新型業態發展;推進全區旅遊科技創新發展,組織旅遊信息化、標準化工作,指導促進旅遊大數據建設和智慧旅遊發展;組織開展旅遊行業培訓工作;依法對旅遊市場秩序、旅遊經營活動、旅遊設施和旅遊服務質量進行監督管理,規範旅遊企業、從業人員的經營服務行為,維護旅遊者和旅遊經營者合法權益;承擔旅遊經濟運行監測,假日旅遊市場、旅遊安全的綜合協調和監督管理工作;承擔旅遊行業信用體系建設工作;組織旅遊行業文明創建工作。
產業科(法規科、行政審批科)
擬訂全區文化體育和旅遊產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促進文化產業相關門類和旅遊產業及新型業態發展,推動產業招商和投融資體系建設;促進文化體育和旅遊相關產業融合發展;承擔文化創意產業和精品旅遊產業有關工作;指導文化產業園區、基地建設;負責統籌協調文化、旅遊產業評價工作。
組織制定和實施體育基本建設規劃,推動體育標準化建設,指導全區公共體育設施建設並監督管理;負責體育產業發展專項資金工作,組織體育產業統計調查;指導區屬體育場館市場運營;指導體育彩票工作。開展法律法規宣傳教育;組織協調重要政策調研工作,負責行政許可事項的受理、辦理;負責政務公開工作;負責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承擔或參與相關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指導和監督全區文化體育市場綜合行政執法工作;負責對文化體育市場經營的行業監管,承擔文化體育行業信用體系建設工作;組織擬訂文化體育市場經營場所、設施、服務、產品等標準並監督實施;監管文化體育和旅遊市場服務質量,指導服務質量提升。
文物科
承擔文物科研、培訓、交流合作和文物信息化建設工作;負責國家和省級、市級文物保護項目申報與審核;承擔全區文物安全管理工作,負責文物安全督察和重大文物安全事故處理;組織全區不可移動文物資源調查,指導全區不可移動文物保護、利用和管理工作。負責可移動文物業務指導和管理工作;指導民間珍貴文物搶救和徵集工作。指導全區文博場館設施建設及管理; 組織和指導文物考古工作。

直屬單位

無錫市錫山區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大隊
負責全區文化市場綜合執法。
無錫市錫山區圖書館
負責區圖書館日常運作。
無錫市錫山區文化館
負責區文化館日常運作。
中國鄉鎮企業博物館
負責中國鄉鎮企業博物館日常運作。
無錫市錫山區青少年業餘體育學校
負責區體校日常運作。
無錫市錫山區體育彩票管理辦公室
負責全區體育彩票發行管理事宜。

所獲榮譽

2021年9月2日,被國家體育總局授予“2017-2020年度全國民眾體育先進單位”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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