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錫市甲醇汽油推廣套用實施方案

《無錫市甲醇汽油推廣套用實施方案》是於2011年無錫市政府頒布的方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無錫市甲醇汽油推廣套用實施方案
  • 頒布單位:無錫市政府
  • 頒布時間:2011-4-25
  • 類型:甲醇汽油推廣套用
法規頒布,法規內容,

法規頒布

無錫市甲醇汽油推廣套用實施方案
資源能源
錫政辦發115號

法規內容

各市(縣)和各區人民政府,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無錫市甲醇汽油推廣套用實施方案》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五日
無錫市甲醇汽油推廣套用實施方案
(2011年4月)
為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積極調整最佳化能源消耗結構,促進經濟轉型升級,根據《中共無錫市委無錫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快建設生態文明先驅城市的決定》(錫委發〔2010〕58號)、《市政府辦公室印發關於更大力度加強大氣污染防治三年行動(藍天工程)計畫的通知》(錫政辦發〔2010〕185號)和《關於高效低碳甲醇燃料產業化生產協調會議紀要》(錫政會紀〔2011〕82號)精神,現就我市開展甲醇汽油推廣套用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開展甲醇汽油推廣套用的重要意義
發展替代能源是保障國家能源安全、減輕石油進口壓力、緩解資源環境約束的一項重大戰略舉措。近年來,隨著我市經濟快速發展,能源需求量保持快速增長態勢,2009年全市綜合能源消費總量比上年增長10.49%,其中成品油消費量達到200萬噸。這不僅給我市能源供應帶來了很大的壓力,也給我市節能減排工作帶來了嚴重挑戰。為緩解經濟快速增長帶來的石油需求和生態承載壓力,必須發展新型替代能源。實踐證明,甲醇汽油作為一種清潔替代能源,對緩解石油資源短缺、改善大氣環境和促進節能減排,對全市經濟的可持續發展、社會的進步及節能減排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二、指導思想、總體目標和基本原則
(一)指導思想。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提高清潔替代能源利用率為核心,以節能減排、淨化空氣為主要目的,以甲醇汽油的開發、套用為依託,抓住當前經濟轉型升級的有利時機,推進我市能源結構調整和最佳化,提高甲醇汽油在我市的使用比例,促進我市新能源技術水平的提高,帶動相關產業發展。
(二)總體目標。用1至2年時間,在無錫市區、江陰市、宜興市選擇部分加油站銷售甲醇汽油,逐步建立和完善甲醇汽油推廣套用的管理體制、運行機制和政策支持體系,建立甲醇汽油生產、混配、運輸、銷售、使用的良性運行機制,保證車輛安全、可靠運營,進一步減少汽車尾氣污染排放、改善大氣環境,為節能減排作出積極貢獻。
(三)基本原則。甲醇汽油推廣套用工作按照“穩步推進、分步實施”和“行政推動與市場調節相結合”的原則進行,採取統一管理、控制油源、調控價格的運行方式,最終形成市場規範、統一協調、安全保障、有序健康的發展格局。
三、組織機構
成立無錫市甲醇汽油推廣套用工作領導小組,由談學明副市長任組長,市委宣傳部、市發改委、經信委、科技局、公安局、財政局、國土局、建設局、交通局、商務局、環保局、規劃局、安監局、物價局、機關管理局、國稅局、地稅局、無錫工商局、無錫質監局、市科協、市消防支隊、中石化無錫分公司、中石油無錫銷售分公司等單位負責人為領導小組成員。市甲醇汽油推廣套用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以下簡稱市醇汽辦),市醇汽辦設在市經信委。
四、職責分工
(一)市醇汽辦:負責甲醇汽油推廣套用的日常協調管理工作;指導督促各地、各部門開展甲醇汽油推廣套用工作;協調解決推廣套用過程中遇到的問題;交流總結各地的工作經驗;定期收集、整理、綜合上報甲醇汽油推廣套用工作情況,報請市甲醇汽油試點工作領導小組及時解決甲醇汽油推廣套用過程中出現的問題,確保甲醇汽油推廣套用工作在我市順利開展。
(二)市委宣傳部:指導全市新聞媒體開展甲醇汽油推廣套用的宣傳工作。
(三)市發改委:負責將甲醇汽油推廣套用納入能源發展規劃;研究制訂鼓勵套用甲醇汽油的政策措施。
(四)市經信委:負責市醇汽辦的日常工作,牽頭協調甲醇汽油的推廣套用及產業化相關事宜;積極扶持甲醇燃料核心母液產業化生產,協調解決生產經營及推廣中存在的問題;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加油站改建甲醇汽油儲罐的組織和驗收工作;協調落實使用甲醇汽油的有關政策。
(五)市科技局:負責甲醇燃料核心母液智慧財產權保護與管理工作,幫助申報自主創新產品及專利產品;幫助企業適時申報高新技術企業,幫助指導企業做好科技成果轉化項目的爭取工作;幫助企業申報工程技術中心及科技創新項目。
(六)市公安局、消防支隊:負責加油站改建甲醇汽油銷售設施的消防設計審核、驗收和監督檢查;做好甲醇汽油運輸管理工作;指導甲醇汽油套用的安全保障配套。
(七)市財政局、國稅局、地稅局:負責協調和積極爭取甲醇汽油在生產、銷售、使用等方面相關的財政政策、稅收政策。
(八)市國土局:負責加油站用地公開出讓時把銷售甲醇汽油作為用地要求。
(九)市建設局:負責加油站改建甲醇汽油加注點的施工監督工作。
(十)市交通局:負責指導汽車維修協會制定車輛油箱、油路清洗規範和機動車維修、清洗企業的審查及清洗質量的監督管理;協調處理清洗糾紛;負責協調營業性道路運輸車輛使用甲醇汽油;做好對機動車維修企業的監督管理工作。
(十一)市商務局:負責制訂甲醇汽油生產銷售的準入制度;負責指導和落實加油站增售甲醇汽油,協調解決經營過程中的相關問題。
(十二)市環保局:負責甲醇汽油推廣套用的減排效果監測。
(十三)市規劃局:負責加油站和甲醇汽油加注點的規劃選址。
(十四)市安監局:負責對甲醇汽油生產、銷售、儲存等環節的安全監督管理;負責為甲醇汽油生產企業辦理安全生產許可手續;負責加油站增設甲醇汽油銷售的安全許可工作。
(十五)市物價局:做好甲醇汽油的價格管理工作。
(十六)市級機關事務管理局:負責協調機關公務車輛甲醇汽油的套用工作。
(十七)無錫工商局:負責對流通環節的甲醇汽油質量進行監督;對改造驗收合格的甲醇汽油批發、零售企業和加油站憑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和成品油零售許可證辦理工商變更登記,加強對其進行監管。
(十八)無錫質監局:負責對甲醇汽油生產企業實施質量監督,協助企業制定甲醇汽油技術標準,為甲醇汽油加注點依法提供必要的檢測、檢定的技術支持,依法查處質量、計量違法行為。
(十九)市科協:負責甲醇汽油推廣示範相關知識及技術的普及工作。
(二十)甲醇汽油加注點:負責車輛在使用甲醇汽油之前,對汽車的油箱和油路進行無水確認;向汽車、機車駕駛員發放甲醇汽油實用手冊,讓用戶了解甲醇汽油的有關知識、性能和使用注意事項;建立甲醇汽油使用車輛管理檔案。
五、推廣套用範圍、時間和品種
(一)推廣套用範圍。在無錫市區、江陰市、宜興市選擇加油站推廣銷售甲醇汽油。
(二)推廣套用時間。從2011年二季度開始。
(三)推廣套用品種。首先推廣套用m30高清潔93#甲醇汽油,以後逐步推廣m30-m100。
六、運行管理
(一)準入程式的設立。甲醇汽油生產銷售實行準入制度,準入程式和準入辦法由市商務局制定報市政府同意後實施。
(二)技術標準的採用。甲醇汽油的生產技術標準,在國家標準未出台前,暫時採用江蘇省地方標準《m45車用甲醇汽油》(db32/t1330-2009)(含m15-m45),待國家標準出台後,按國家標準執行。
(三)培訓服務的實施。培訓服務由市甲醇汽油辦指定相關單位負責組織實施。採取逐級培訓、分級負責的辦法,做好有關人員的技術培訓和甲醇汽油推廣套用諮詢服務工作,及時發現和解決甲醇汽油推廣套用過程中遇到的各種技術問題。
七、相關工作措施
(一)做好宣傳發動工作。市委宣傳部、市醇汽辦要制定工作方案,指導和規範全市甲醇汽油推廣套用宣傳工作,使宣傳工作有計畫、有步驟、有重點地開展;宣傳工作要注重層次、形式和效果,把握新聞輿論導向,形成良好社會氛圍。
(二)出台財稅價格政策。根據《國務院關於實施成品油價格和稅費改革的通知》(國發〔2008〕37號)和《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提高成品油消費稅稅率後相關成品油消費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8〕168號)等精神,制定甲醇汽油生產、銷售環節稅收、財政和價格政策意見。
(三)加強推廣套用工作協調。市醇汽辦要建立工作例會制度,及時發現和解決試點過程中遇到的問題;加強信息溝通,及時反映甲醇汽油推廣套用工作的進展情況。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及時掌握甲醇汽油生產、儲運、銷售及使用過程中的情況,並總結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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