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報告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2019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格式》,由無錫市公安局辦公室編制。全文包括總體情況、行政機關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行政機關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因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被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情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和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等部分組成,並附相關說明和指標統計附表。
一、總體情況
2023年,無錫市公安局深入貫徹落實國家、省市以及省公安廳有關政務公開工作的決策部署,堅持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大力推進公安工作領域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切實保障社會公眾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和表達權,有力促進了公安規範執法和政務服務,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
(一)主動公開情況
2023年,市公安局充分利用網際網路、電視、廣播、報刊、手機軟體、新聞發布會及其他有效載體,及時主動公開各類公安工作信息。其中,通過無錫“網上公安”官方網站公開信息1353條,通過“平安無錫”微博公開信息4505條,通過無錫公安“微警務”公眾號公開信息192條,圍繞服務經濟發展、專項行動先後召開新聞發布會4次,主動回應社會熱點和關切,有力促進了社會公眾對公安工作的認可和支持。2023年,因現行行政規範性檔案清理,市局2份行政規範性檔案廢止,年內市公安局新制發行政規範性檔案1件,現行有效規範性檔案1件。
(二)依申請公開情況
2023年,市公安局積極做好依申請公開的登記、審核、辦理、答覆、歸檔等全流程工作,明確專人閉環管理,進一步健全完善內部會商、限時處置機制,確保民眾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得到及時、準確回復。年內,共受理依申請公開信息95件(含1件上年度結轉件),除2件結轉下年度繼續辦理外,其他均已辦結。
(三)互動交流情況
堅持圍繞中心發展大局,通過“太湖e警”線上政務服務平台為企業民眾提供“一網通辦”高效公安政務服務,共上線160項公安政務服務,其中71項可全程線上辦理,2023年累計為企業民眾辦件量84657件,其中民眾個人辦件量84454件,企業辦件量203件。積極與民眾互動交流,及時受理、辦結舉報、投訴、建議等各類網民來信30封。廣泛徵求民眾對公安工作的意見建議,圍繞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等主題開展民意調查51次。圍繞“e路通”道路交通事故一體化處理服務新機制開展線上訪談1期。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況
堅持完善政府信息常態化管理機制,規範網站信息採集、審核、發布等工作流程,並安排專人負責政務公開相關工作,對上網公開內容嚴格審核,有力推動了公安政務公開工作的標準化、規範化建設。最佳化政府信息公開欄目,聚焦法定主動公開內容,加強規範化管理,切實做到應公開盡公開,確保為民眾提供的信息內容全面、權威準確、方便查閱。
(五)監督保障情況
市公安局高度重視政務公開工作,堅持把政務公開作為轉變工作作風、接受民眾監督、提高辦事效率、密切警民關係的大事要事來抓,局領導定期聽取工作情況匯報,明確辦公室具體負責政務公開工作,明確部門分工、細化方法措施、壓實工作責任,形成“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辦公室專人抓、各部門分別抓”的政務公開新格局,確保政務公開各項工作真正落地落實落到位。市公安局辦公室充分履行監督職責,加強對各地政務公開信息日常巡查和常態督查,定期通過跟班學習、專題培訓等方式規範政務公開手勢要求,不斷提升政務公開工作質態。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第二十條第(一)項 | |||
信息內容 | 本年制發件數 | 本年廢止件數 | 現行有效件數 |
規章 | 0 | 0 | 0 |
行政規範性檔案 | 1 | 0 | 1 |
第二十條第(五)項 | |||
信息內容 | 本年處理決定數量 | ||
行政許可 | 1869828 | ||
第二十條第(六)項 | |||
信息內容 | 本年處理決定數量 | ||
行政處罰 | 5861223 | ||
行政強制 | 144778 | ||
第二十條第(八)項 | |||
信息內容 | 本年收費金額(單位:萬元) | ||
行政事業性收費 | 7886.64 |
三、收到和處理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本列數據的勾稽關係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於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 申請人情況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組織 | 總計 | |||||||
商業企業 | 科研機構 | 社會公益組織 | 法律服務機構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94 | 0 | 0 | 0 | 0 | 0 | 94 | ||
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 (一)予以公開 | 12 | 0 | 0 | 0 | 0 | 12 | ||
(二)部分公開(區分處理的,只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 7 | 0 | 0 | 0 | 0 | 0 | 7 | ||
(三)不予公開 | 1.屬於國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穩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 1 | 0 | 0 | 0 | 0 | 0 | 1 | ||
5.屬於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屬於四類過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屬於行政執法案卷 | 2 | 0 | 0 | 0 | 0 | 0 | 2 | ||
8.屬於行政查詢事項 | 1 | 0 | 0 | 0 | 0 | 0 | 1 | ||
(四)無法提供 |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 49 | 0 | 0 | 0 | 0 | 0 | 49 | |
2.沒有現成信息需要另行製作 | 1 | 0 | 0 | 0 | 0 | 0 | 1 | ||
3.補正後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處理 |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 1 | 0 | 0 | 0 | 0 | 0 | 1 | |
2.重複申請 | 1 | 0 | 0 | 0 | 0 | 0 | 1 | ||
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覆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處理 | 1.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補正、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 8 | 0 | 0 | 0 | 0 | 0 | 8 | |
2.申請人逾期未按收費通知要求繳納費用、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10 | 0 | 0 | 0 | 0 | 0 | 10 | ||
(七)總計 | 93 | 0 | 0 | 0 | 0 | 0 | 93 | ||
四、結轉下年度繼續辦理 | 2 | 0 | 0 | 0 | 0 | 0 | 2 |
四、政府信息公開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情況
行政複議 | 行政訴訟 |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未經複議直接起訴 | 複議後起訴 |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
0 | 0 | 0 | 0 | 0 | 0 | 0 | 1 | 0 | 1 | 0 | 0 | 1 | 0 | 1 |
五、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2023年,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雖取得新進展新成效,但距離上級政務公開要求和社會公眾期待還存在一定的差距和不足。一是對公安“放管服”重要政策的跟進解讀還不夠全面、深入,解讀質量還不夠高,給民眾深刻理解把握政策帶來一定影響。二是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手勢仍存在不規範情況,申請人多頭申請、重複申請等情況較為突出,一些民眾反覆向公安機關申請公開非公安掌握的政府信息,導致大量無法提供,直接影響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處置公開率。三是政務公開平台更新維護滯後,一些政務公開欄目更新不及時,且更新的欄目信息與欄目要求不相符,部分基層單位主動性不足,依靠上級督促提醒開展政務公開工作。
2024年,市公安局將樹牢以人民為中心發展理念,嚴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廳有關政務公開工作的部署要求,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強化主動公開意識,全面提升公安政務信息公開水平。
一是政務公開再主動。充分認識到公安政務公開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主動發聲、主動回應,特別是針對公安戶政、出入境、車駕管、護航企業發展等領域出台的便民利企政策措施,全面及時跟進了解,深度、準確開展相關政策分析解讀,並儘快在政務公開平台相關欄目上公布,方便民眾隨時查閱,幫助更好理解政策關鍵要點,力求發揮政策最大功效。
二是規範處置再發力。進一步健全完善依申請公開信息全流程處置規範,加強對承辦民警的業務培訓,密切與法制、相關業務部門的協調聯繫,確保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及時高效處置,並及時回復民眾,耐心細緻做好解釋工作,爭取理解支持,防止民眾就同一事項反覆申請、多頭申請。就公安不掌握的相關政府信息,和民眾講清講透,引導民眾向有權部門提出申請,切實從源頭減少無法提供類公開申請數量,為規範處置、提升質效創造條件。
三是平台建設再加碼。將公安政務公開平台作為市公安局對外展示形象的重要視窗,緊扣公安中心工作和民眾關切的熱點焦點,結合平台各欄目設定,常態化進行信息更新維護,加強與民眾互動交流,聽取政務公開意見建議,及時在欄目設定、公開內容等方面進行調整最佳化,更好適應上級和民眾期待要求。同步加強對下級單位政務公開工作指導,定期督促檢查,推動各級平台一體聯動,打造政務公開便民利企服務矩陣。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公開信息處理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