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錫市人民政府關於廢止《無錫市城市房屋拆遷管理辦法》的決定在2011.10.25由無錫市人民政府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無錫市人民政府關於廢止《無錫市城市房屋拆遷管理辦法》的決定
- 頒布單位:無錫市人民政府
- 頒布時間:2011.10.25
- 實施時間:2011.10.25
《無錫市人民政府關於廢止〈無錫市城市房屋拆遷管理辦法〉的決定》已經2011年10月19日市人民政府第43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發布,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五日
根據國務院《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等有關規定,無錫市人民政府決定廢止《無錫市城市房屋拆遷管理辦法》。本決定自發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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