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縣委、縣政府《關於印發〈無為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無發〔2010〕13號)精神,設定無為縣招標採購監督管理局,為縣政府直屬事業單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無為縣招標採購監督管理局
- 類型:縣政府直屬事業單位
- 主要職責:研究制定招標採購的具體制度
- 內設機構:辦公室、業務股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職責調整
將縣財政局、水務局,原縣交通局、建設局、建設工程招標投標辦公室,承擔的招標、採購、交易、監督管理職責劃入縣招標採購監督管理局。
根據以上職責調整,無為縣招標採購監督管理局的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有關招標採購交易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受縣政府授權統一行使對全縣招標採購交易活動過程的監督管理職責。
(二)研究制定招標採購交易活動監督管理的具體制度和措施。
(三)依法審核進入縣招標採購交易中心交易的項目,並審批招標採購交易方式;對招標採購交易活動有關檔案的合法性、真實性、完整性進行審查;對交易活動過程進行監督管理;會同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對國有投資項目交易結果的履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四)建立並管理各類評標專家庫;建立招標採購交易當事人的誠信檔案;依法監督管理招標採購中介代理機構。
(五)受理有關招標採購交易活動的舉報投訴,調查招標採購交易活動中的違法違規行為並提出處理意見。
(六)對招標採購交易活動當事人的投標(競買)保證金、履約保證金繳存情況實行監督;對交易契約的訂立及變更進行備案審查。
內設機構
根據以上職責,無為縣招標採購監督管理局設4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公文處理、對外宣傳和接待;機構編制、組織人事、工資財務管理;內部人員紀檢監察;網站、檔案、財產、安全、後勤等管理。
(二)業務股
負責項目審查、交易方式審批;招標採購交易活動檔案的審查和備案;評標專家庫的建設和管理;中介代理機構的監督管理;交易契約訂立和變更的審查備案。
(三)監督股
負責受理投訴舉報並進行調查;對招標採購交易過程的監督;負責國有投資項目交易活動結果履行情況的監督檢查。
(四)法規股
負責政策法規諮詢;建立招標採購交易當事人的誠信檔案審查;投訴(競買)保證金、履約保證金繳存情況的監督及安全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