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為市民政局

無為市民政局

無為市民政局成立於1949年7月,其前身為無為縣民政科,1959年9月改為民政局。作為是政府的職能部門,民政工作具有鮮明的社會性、民眾性、多元性和政治性特點,是落實民生、解決民利、維護民權的工作。與廣大人民民眾的切身利益息息相關。民政局的職能股室、下屬單位及部分個人曾多次獲得國家民政部、中募委、安徽省委、省政府、省民政廳、市委、市政府、市民政局及無為市委、市政府的表彰和嘉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無為縣民政局
  • 成立時間:1949年7月
  • 辦公地址:北門壩
  • 隸屬:無為縣人民政府職能部門
領導分工,歷史沿革,主要職能,內設股室,下屬單位,

領導分工

李自林局長:主持全面工作,並主管財務。
吳學勤副局長:組織、宣傳、紀檢監察、人事、黨建、統戰、老乾、老齡辦、辦公室(文秘、工資、乾訓、檔案、信息、機關安全、保密)、城鎮低保、城鎮大病醫療救助、殯葬管理、計畫財務、統計、福彩銷售、招商引資,聯繫殯管所、太平山陵園。
孫曉灩副局長:優撫、安置、雙擁、計畫生育、工青婦,聯繫慈善協會、干休所、烈士陵園、軍人接待站、光榮院。
金春生副局長:農村低保、農村五保供養、農村敬老院建設和管理、農村大病醫療救助、生產救災、安全工作。
張玉璽副局長:社會事務、社會福利(收養登記、福利企業、上海下放戶)、民間組織、基層政權、區劃地名、社區建設、普法、關工委、文明創建、信訪、社會管理,聯繫社會福利院、婚姻登記處、老年公寓。

歷史沿革

無為縣民政局成立於1949年7月,其前身為無為縣民政科,1959年9月改為民政局。作為縣政府的職能部門,民政工作具有鮮明的社會性、民眾性、多元性和政治性特點,是落實民生、解決民利、維護民權的工作。與廣大人民民眾的切身利益息息相關。現有編制16人,負責人職數6人。

主要職能

(一)貫徹國家民政工作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起草有關規範性檔案;擬訂全縣民政事業發展規劃和相關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無為縣民政局
   (二)承擔依法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進行登記管理和監察責任。
    (三)負責組織、協調救災工作;組織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體系建設;負責組織檢查、上報並統一發布災情;負責救災款物管理、分配及使用監督工作;組織、指導救災捐贈工作。
    (四)負責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醫療救助、臨時救助、生活無著人員救助工作;牽頭擬訂相關規劃、政策和標準。指導城鄉社會救助體系建設。負責救助申請家庭經濟狀況核對工作。
   (五)主管全縣行政區劃管理和行政區域界限、地名管理工作,研究和修訂全縣行政區域的總體規劃;負責全縣鄉、鎮、村(居)的設立、撤銷、更名和行政區域界限變更的審核報批;組織全縣行政區域界限的勘定工作;承辦各鄉鎮村邊界爭議的調處事務,協助調處邊界糾紛工作。
    (六)擬訂城鄉基層民眾自治建設和社區建設政策措施;指導社區服務體系建設,指導基層民眾自治組織開展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工作;指導和協調村(居)務公開;推動基層民治建設。
   (七)負責全縣行政區劃工作,研究和修訂全縣行政區域的總體規劃;辦理鄉、鎮、村(居)的設立、撤銷、更名和界線變更及駐地遷移的審批報批;組織鄉鎮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工作;承辦邊界爭議的調處事務,協助調處邊界糾紛;負責全縣地名管理工作。
    (八)擬訂社會福利事業發展規劃和相關政策、標準;指導福利事業管理,組織指導社會捐助;促進慈善事業發展;提高對流浪乞討人員的日常救助能力;組織指導老年人、孤兒、殘疾人等特殊群體權益保障工作。
(九)負責婚姻登記、兒童收養和殯葬的管理和業務指導工作;擬訂相關政策措施,推進婚俗和殯葬改革。
(十)按規定會同相關部門擬訂社會工作發展規劃。推進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和相關志願者隊伍建設。
(十一)負責福利彩票發行和管理工作。
(十二)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股室

辦公室 優撫股 安置辦 救災辦(救災股) 低保股 社會事務股 基層政權和社區建設股 計財股
無為市民政局
無為縣民政局組織機構圖

下屬單位

民間組織管理局,社會福利院(光榮院、老年公寓),干休所,殯管所,烈士陵園管理處,婚姻登記處 ,老齡委辦公室 ,軍人接待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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