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為城鄉規劃局

無為縣城鄉規劃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 根據縣編委《關於住房建設、規劃機構調整設定問題的通知》(無編[2012]15號),設定縣城鄉規劃局,為縣政府直屬事業單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無為城鄉規劃局
  • 地點:無為城鄉
  • 屬性:非盈利
  • 性質:事業單位
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

職責調整

將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承擔的城鄉規劃管理職能劃入縣城鄉規劃局。

主要職責

根據以上職責調整,縣城鄉規劃局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城鄉規劃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組織起草有關規範性檔案並監督實施。
(二)組織編制區域城鎮體系規劃、城市總體規劃、分區規劃、專項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及重要地區的城市設計工作,協調指導相關專業部門編制行業專項規劃:指導編制村鎮規劃和各村鎮專項規劃;審查上報分區規劃、專項規劃和城鎮體系規劃、總體規劃;指導城市地下空間的規劃和開發項目。
(三)組織開展全縣發展戰略性規劃研究;參與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國土規劃、區域規劃的編制工作和大中型建設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和論證;參與制定城市建設近期目標和年度建設方案。
(四)負責建設項目選址和布局的規劃管理,核發《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負責規劃區內的建設用地規劃管理,核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負責核提建設項目規劃設計條件;審定修建性詳細規劃、建設工程規劃設計方案、建設工程規劃總平面圖。
(五)負責審核在規劃區內新建、擴建、改建建築物、構築物、道路、管線、戶外廣告、裝飾工程等各類工程設施,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負責建設工程的驗線和建設工程規劃竣工核實工作,核發《建設工程規劃竣工驗收證》
(六)負責對全縣城鄉規劃實施情況的監督檢查和管理;負責有關城鄉規劃管理方面的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工作;監督指導鄉鎮政府依法實施村鎮規劃工作;協助相關部門行使城鄉規劃管理方面行政處罰工作。
(七)負責全縣城市規劃設計行業管理和規劃設計單位資質審查登記工作;組織開展城鄉規劃科學研究和技術開發;負責城鄉規劃測繪成果的管理和套用;負責城鄉規劃檔案的收集、保存、查詢及開發利用工作。
(八)承辦縣規劃委員會的日常工作和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縣城鄉規劃局設5個內設機構:
(一)人秘股(掛行政審批股牌子)
負責管理局機關日常工作,協調機關各股室的工作關係,制定局機關各項工作制度。起草有關檔案和報告。負責機關文秘、會務、檔案、保衛、保密及機關行政事務,管理機關財務。牽頭辦理人大、政協建議、議案、提案。負責局機關的黨群、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職工教育培訓。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工作。在行政審批方面,負責受理規劃區內建設項目的報建工作。受理、辦理建設項目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負責規劃區內已審批項目“一書三證”的登記發放。
(二)規劃綜合管理股(掛法規監察股牌子)
負責組織全縣城市總體規劃、專項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及重要地塊的修建性詳細規劃的編制和報批。負責城鄉規劃設計行業管理。承擔縣規劃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協助相關部門行使城鄉規劃管理方面行政處罰工作。負責規劃監督、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工作。負責規劃法規的宣傳、培訓。負責規劃區內建設項目的規劃監督、核實,審理、核實《建設工程竣工規劃驗收證》。負責全縣規則區內建設項目的證後督察及規劃竣工核實工作。負責信訪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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