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鱧池塘養殖技術規程

《烏鱧池塘養殖技術規程》(DB34/T 332-2021)是2021年7月8日實施的一項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徽省地方標準,歸口於安徽省農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

地方標準《烏鱧池塘養殖技術規程》(DB34/T 332-2021)規定了烏鱧(Channa argus)池塘養殖環境條件、放養前準備、魚种放養、飼養管理、日常管理、常見疾病防治等技術規程。該標準適用於烏鱧池塘養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烏鱧池塘養殖技術規程
  • 外文名:Technical regulation of intensive culture of Channa Argus in pond
  • 標準號:DB34/T 332-2021
  • 發布日期:2021-06-08
  • 實施日期:2021-07-08
  • 代替標準:DB34/T 332-2003
  • 中國標準分類號:B 52
  • 國際標準分類號:65.150
  • 技術歸口:安徽省農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
  • 批准發布部門:安徽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 行業分類:農、林、牧、漁業
  • 標準類別:方法標準
  • 性質:推薦性地方標準
  • 狀態:現行
制定過程,制定背景,編制進程,修訂依據,修訂情況,起草工作,標準目次,內容範圍,引用檔案,實施建議,意義價值,

制定過程

制定背景

烏鱧其營養豐富,肉味鮮美,是一種高級保健水產品。在醫藥上也有很大的成就,其肉食之有生肌補血,收斂的功效,是中國的重要出口水產品之一,也是國內主要養殖品種,以廣東養殖規模最大。烏鱧因其適應能力強,疾病少,苗種易解決,便於活體運輸等特點,深受廣大養殖戶的青睞,在廣東,廣西,江西,安徽,湖南等地都有大量養殖。隨著水產養殖行業的高速發展,出口量大大增加,從事烏鱧養殖的發展前景好,但烏鱧養殖業對環境的負面影響日益顯現,養殖尾水淨化處理被提上日程。但隨著技術的發展,原標準中的部分技術條款已與當前的生產技術不相符,非常有必要對標準進行修訂,使其能夠繼續對產業發展發揮指導作用。因此,2003年制定的《池塘烏鱧集約化養殖技術操作規程》部分章節已不適應生產發展的需要。有必要進行修定。

編制進程

  • 標準計畫
該標準任務來源於安徽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於下達2020年第二批安徽省地方標準制修訂計畫的函》(皖質監函〔2020〕341號)檔案,計畫編號為2020-2-319項。地方標準《烏鱧池塘養殖技術規程》(DB34/T 332-2021)由安徽省水產技術推廣總站提出,由安徽省農業農村廳歸口。
  • 起草階段
2020年9月22日,安徽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出《安徽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於下達2020年第二批安徽省地方標準制修訂計畫的函》(皖市監函〔2020〕341號),修訂單位在收到檔案後,經所有參加起草單位協商制定了起草工作計畫。分工協作,負責資料收集整理,完成該標準的各項技術指標的驗證,進行標準制定工作。
2020 年10月~2020年11月,標準起草小組制定了起草方案,編制小組參加了寧國市、宣州區、旌德縣、廣德縣、當塗縣等數十家烏鱧集約化養殖場人工養殖試驗,研究了烏鱧人工集約化養殖設施、設備和不同的養殖方式,調查烏鱧人工養殖經濟、生態和社會效益情況,確立了烏鱧人工集約化養殖設施、設備技術參數和生產過程,結合編制小組專家及技術人員掌握的烏鱧人工集約化養殖的經驗和技術,系統梳理研究最先進的文獻資料,在反覆進行理論計算和實踐論證的基礎上,2020年11月編制完成標準的討論稿。2020年12月,標準起草工作組在充分徵求意見的基礎上,召集相關專家進行研討,再對討論稿的基礎上數次修改,2020年12月完成了標準徵求意見稿。
2020年11月~12月,將討論稿以公函等方式發至大學、研究機構和養殖企業公開徵求意見,共發出21份徵求意見函,共收到8家單位11條意見,最終採納6條,5條未採納。
  • 發布實施
2021年6月8日,地方標準《烏鱧池塘養殖技術規程》(DB34/T 332-2021)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徽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
2021年7月8日,地方標準《烏鱧池塘養殖技術規程》(DB34/T 332-2021)實施。

修訂依據

地方標準《烏鱧池塘養殖技術規程》(DB34/T 332-2021)依據中國國家標準《標準化工作導則—第1部分:標準化檔案的結構和起草規則》(GB/T 1.1-2020)規則起草。

修訂情況

地方標準《烏鱧池塘養殖技術規程》(DB34/T 332-2021)代替《池塘烏鱧集約化養殖技術操作規程》(DB34/T 332-2003),與《池塘烏鱧集約化養殖技術操作規程》(DB34/T 332-2003)相比,除結構調整和編輯性改動外,主要技術變化如下:
  1. 標準名稱改為《烏鱧池塘養殖技術規程》;
  2. 更改了標準的範圍;
  3. 增加了“NY/T 5361”和“DB34/T 3657-2020”;
  4. 更改了術語和定義;
  5. 增加了“環境條件”;
  6. 刪除了水質的要求;
  7. 刪除了剷除雜草、平整池塘內容;
  8. 刪除了圍欄和護欄內容;
  9. 刪除了“種植水草”;
  10. 增加了“來源”;
  11. 更改了魚種規格,刪除了分養內容;
  12. 更改了“表1魚种放養密度表”,刪除了放養條件內容;
  13. 增加了“魚種消毒”;
  14. 刪除了“飼料種類”和動物性飼料;
  15. 刪除了“搭建食台”和“馴化投餌”;
  16. 更改了“定時”為“投餵時間”和“定量”為“投餵量”;
  17. 刪除了“定位”和“定質”;
  18. 刪除了投餵方法和巡塘內容;
  19. 更改了換水量;
  20. 刪除了“施光合細菌”;
  21. 刪除了疾病預防部分內容;
  22. 更改了工具浸洗消毒內容;
  23. 更改了“表2烏鱧常見魚病的防治方法”;
  24. 增加了“池塘尾水處理”。

起草工作

起草單位:寧國市金東坊農業開發有限公司、寧國市金鼎家庭農場、宣城市陽江生態漁業發展有限公司、安徽省水產技術推廣總站、宣城市漁業管理服務中心、安徽農業大學、宣城市南漪湖管理站、臨泉縣宋集鎮農業綜合服務站、宣城市種植業管理服務中心、旌德縣水產站、望江縣水產技術推廣中心、宣城市宣州區市場監管局。
主要起草人:董星宇、胡駿、蘇文霞、龐紅金、常培新、鮑鳴、孟超峰、王慶、彭開松、何世言、張燕。

標準目次

前言
1 範圍
1
2 規範性引用檔案
1
3 術語和定義
1
4 池塘環境條件
1
5 放養前準備
2
6 魚种放養
2
7 飼養管理
2
8 日常管理
3
9 常見疾病防治
3
10 池塘尾水處理
4
參考資料:

內容範圍

地方標準《烏鱧池塘養殖技術規程》(DB34/T 332-2021)規定了烏鱧(Channa argus)池塘養殖環境條件、放養前準備、魚种放養、飼養管理、日常管理、常見疾病防治等技術規程。該標準適用於烏鱧池塘養殖。

引用檔案

GB 11607 漁業水質標準
GB 13078 飼料衛生標準
NY 5051 無公害食品—淡水養殖用水水質
NY 5071 無公害食品—漁用藥物使用準則
NY 5072 無公害食品—漁用配合飼料安全限量
NY/T 5361 無公害農產品—淡水養殖產地環境條件
DB34/T 3657 池塘水產養殖尾水處理技術規程
參考資料:

實施建議

  1. 建議該標準在各級水產技術推广部門及漁業專業技術人員進行學習並宣傳,在安徽省池塘烏鱧集約化人工養殖場和池塘烏鱧集約化養殖集中區套用,並逐漸推廣到所有養殖地區。
  2. 舉辦現場會、培訓班,進行該標準的宣傳,幫助水產養殖技術人員和生產者了解該標準的基本內容及要求。
  3. 標準編制組成人員及各市、縣水產技術推广部門的技術人員負責編制技術措施、方案,解決標準貫徹實施過程中發生的技術問題。

意義價值

地方標準《烏鱧池塘養殖技術規程》(DB34/T 332-2021)的制定,可規模化集約化人工養殖,獲得優越的養殖產量,減少養殖產品對自然界魚類資源的依賴。既能滿足日益增長的養殖需求,保護水生生態資源,又能使漁業增產,農民增收,加快農村發展,推動安徽省魚類養殖業的發展具有重大的現實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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