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魯木齊縣監察局

烏魯木齊縣監察局

根據中共烏魯木齊縣委、縣人民政府《關於下達新調整後的〈烏魯木齊縣黨政機構改革方案實施意見〉的通知》(縣黨發200533號)精神,設定中共烏魯木齊縣紀律檢查委員會、烏魯木齊縣監察局(以下簡稱縣紀委機關監察局)、縣紀委機關與監察局合署辦公,履行黨的紀律檢查和政府行政監察職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烏魯木齊縣監察局
  • 職責:主管全縣行政監察工作
  • 所屬地區:烏魯木齊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黨中央、自治區黨委和市委關於加強黨風廉政建設的決定,實施黨章規定範圍內的監督,維護黨章和黨規,檢查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的執行情況。
(二)監督黨組織和黨員遵紀守法的情況,重點監督檢查科級黨員領導幹部執行黨的政治紀律情況及作風建設方面問題;負責反腐敗的組織協調工作,協助縣委抓好黨風廉政建設。
(三)負責檢查、處理全縣各級黨組織和黨員幹部違反黨紀的案件。
(四)維護和保障黨員的權利,受理黨員的控告和申訴。
(五)負責制定黨風、黨紀和廉政教育計畫,並組織實施;對黨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進行遵紀守法,廉潔從政教育。
(六)監督檢查國家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和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貫徹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以及決定、命令的情況,協助縣政府抓好糾正行業不正之風工作。
市紀委監察局幹部培訓中心
(七)負責受理對國家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和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以及違反政紀行為的檢舉控告,並根據批准許可權做出處理;受理監督對象不服行政處分的申訴及其他由監察機關受理的申訴。
(八)承辦縣委、縣人民政府和上級紀檢監察機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綜合文稿及日常文字處理,各類會議的籌備、綜合檔案管理、後勤保障工作及其它行政事務;負責對紀委部署工作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及紀委領導指示、批示的催辦、查辦工作;負責紀檢監察系統信息工作;負責全縣購房、建房、裝修辦公樓,購買工作用車、手機等審核報批工作;負責紀檢監察幹部管理;承擔縣委、縣政府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工作。
(二)宣傳教育審理室
負責黨風廉政、黨紀政紀的宣傳教育的報導,制定紀檢監察幹部培訓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違紀案件的審理和申訴案件複查工作,檢查和指導基層紀檢監察組織的案件審理工作;對全縣各黨委(黨組)召開民主生活會的情況進行督促檢查;負責全縣科級以上領導幹部廉政檔案的建立和管理。
(三)執法監察室(烏魯木齊縣人民政府糾正部門和行業不正之風辦公室)
監督檢查縣人民政府各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對法律、法規及政府決定,命令遵守和執行情況;組織開展全縣或重要的執法監察活動,參與縣人民政府有關部門的執法檢查活動;參與重大責任事故的調查、處理;組織開展全縣行政效能監察;負責反腐敗抓源頭工作的實施。承擔縣政府糾正行業不正之風辦公室的工作;負責綜合分析全縣各部門和行業作風建設情況,提出糾正不正之風的工作意見;督促、檢查、指導縣政府各部門、單位的糾風專項治理和行業作風建設工作;組織協調部門和行業開展行風和政風評議與創建活動。
(四)案件檢查室
負責對全縣違反黨紀、政紀案件線索的初查、立案和大案要案的查處工作;負責指導、督促和檢查基層紀委調查案件工作。
(五)信訪室(舉報中心)
負責受理對黨組織、黨員和國家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申訴、控告,處理民眾來信來訪,做好縣紀檢監察信訪案件統計、分析工作;負責信訪初核案件材料的歸檔、保管;負責全縣紀檢監察信訪目標管理達標工作,檢查和指導基層紀檢監察組織的信訪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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