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魯木齊市米東區人民檢察院

烏魯木齊市米東區人民檢察院

烏魯木齊市米東區人民檢察院是國家的法律監督機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烏魯木齊市米東區人民檢察院
  • 性質:政府工作部門
單位職能,基本情況,現任領導,

單位職能

依法行使下列職權:
1 、對於叛國案、分裂國家案以及嚴重破壞國家的政策、法律、政令統一實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檢察權。
2 、對於直接受理的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犯罪案件,進行偵查。
3 、對於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等偵查機關偵查的案件進行審查,決定是否逮捕、起訴或者不起訴。並對偵查機關的偵查活動是否合法實行監督。
4 、對於刑事案件提起公訴,支持公訴;對於人民法院的刑事判決、裁定是否正確和審判活動是否合法實行監督。
5 、對於監獄、看守所等執行機關執行刑罰的活動是否合法實行監督。
6 、對於人民法院的民事審判活動實行法律監督,對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效力的判決、裁定,發現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依法提出抗訴。
7 、對於行政訴訟實行法律監督。對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效力的判決、裁定發現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依法提出抗訴。

基本情況

米東區檢察院人員編制87個,其中:行政編制84個,事業編制3個。

現任領導

檢察長:熊志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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