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茲別克斯坦共和國行政責任法修訂和補充法

《烏茲別克斯坦共和國行政責任法修訂和補充法》由烏總統米爾濟約耶夫簽署。該修正案於2021年12月由立法院通過,並於2022年2月初獲得參議院批准,該法已在《人民言論》報網站上發表,自發布之日起生效。根據《烏茲別克斯坦共和國行政責任法修訂和補充法》規定,違反邊檢制度的外國人或無國籍人士將受到懲罰。

首次違規:
如果外國公民或無國籍人士在跨越國界的檢查站因違反制度而未繳納罰款,將被驅逐出烏國,隨後限制進入該國,為期1年。
多次違規:
如果在受到行政處罰和不繳納罰款後1年內屢次違規,外國公民或無國籍人將被驅逐出境,並在隨後的3年內限制入境。
違規處罰:
按照規定,在烏茲別克斯坦邊檢站違反制度的外國人必須支付75-125美元的罰款;
如果屢次違反:罰款125-250美元不等。
注意!
在檢查站違反制度是指不遵守檢查站人員、車輛的停留和流動程式,以及人員、車輛非法進入封閉場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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