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拉特後旗民族事務委員會

烏拉特後旗民族事務委員會

烏拉特後旗民族事務委員會是烏拉特後旗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加掛烏拉特後旗蒙古語文工作委員會和烏拉特後旗興邊富民工程辦公室牌子。歸口旗委統戰部領導。

烏拉特後旗民族事務委員會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民族事務工作的方針政策和自治區黨委、市委、旗委相關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民族事務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烏拉特後旗民族事務委員會
  • 辦公地址:烏拉特後旗巴音前達門街與寶音圖交叉路口向西約150米路北 
  • 現任領導寶日朝魯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政府關於民族工作的方針政策;組織開展對全旗民族問題的綜合調查,研究發展趨勢,提出政策性建議和意見。
(二)組織開展民族政策、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工作;監督檢查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規的執行情況。
(三)監督檢查民族區域自治法及相關法規的貫徹實施;參與處理民族關係中的重大事宜,維護社會穩定和民族團結。開展民族團結進步創建活動;監督辦理有關少數民族權益保障事宜。
(四)參與制定全旗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定改革開放和發展經濟的特殊政策措施;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扶持農村牧區整體發展和脫貧攻堅工作。
(五)在國家、自治區和市里有關方針、政策的指導下,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我旗民族教育、民族文化及科技、衛生、體育、廣播、新聞、出版等社會事業方面的有關事項,提出相關意見,並承辦有關事宜;協助有關部門管理少數民族語言文字和古籍蒐集整理出版等工作。
(六)負責清真食品生產、加工、經營的監督管理工作,尊重和保護少數民族的飲食生活習慣。
(七)建立完善民委委員制度,協調推動有關部門履行民族工作相關職責。促進民族政策在經濟發展和社會事業相關領域的實施、銜接。
(八)參與擬定少數民族人才隊伍建設及規劃,協助組織、統戰、人事部門做好少數民族幹部的培養教育和使用。
(九)組織協調民族工作領域有關對外宣傳、交流與合作,管理有關涉及民族方面的涉外事務;組織、接待國內少數民族團體的學習、參觀、考察等事宜。
(十)積極貫徹落實民族貿易民族用品定點企業優惠政策。
(十一)承辦旗委、旗政府和上級民委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黨務(組、宣、統、巡視巡察)信息、保密、信訪、財務、人事、政務公開、信息化建設等工作。負責單位組織的重要學習、參觀、考察等事宜的具體工作。負責機關的幹部教育培訓工作,配合有關部門承辦少數民族幹部的培養教育、選拔推薦工作及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業務股。
1、貫徹落實上級關於實施興邊富民行動的戰略部署。參與少數民族經濟、文化等方面專項資金的分配、使用和管理,完成少數民族扶貧相關工作。
2、負責少數民族政策法規的宣傳,管理清真食品,扶持發展民貿民族用品的生產以及民族經濟統計工作。
3、落實有關少數民族和少數民族聚居地區教育、文化、體育、衛生、科技等社會事業的發展政策,協同有關部門定期舉辦重大民族文化活動和承辦少數民族傳統體育運動會的具體工作。開展民族之間的文化藝術合作與交流等工作。

人員編制

烏拉特後旗民族事務委員會機關行政編制5名。設局長1名(兼任旗蒙古語文工作委員會主任、旗興邊富民工程辦公室主任,正科級),副局長2名(副科級)。
烏拉特後旗民族事務委員會於2018年3月,機構改革撤銷原有的烏拉特後旗民族宗教事務局,成立烏拉特後旗民族事務委員會。科級建制,全額撥款行政單位。核定編制13人,其中行政編制6人,事業編制6人,工勤編制1人,三支一扶人員1人,目前在崗職工22人,設有2個職能股室,分別為辦公室和業務股。外掛蒙古語文工作委員會和興邊富民工程辦公室的牌子。

現任領導

主任:寶日朝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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