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拉特中旗工業和信息化局

烏拉特中旗工業和信息化局

烏拉特中旗工業和信息化局是烏拉特中旗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烏拉特中旗工業和信息化局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工業和信息化工作的方針政策和自治區黨委、市委、旗委相關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工業和信息化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局長是何治坤。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烏拉特中旗工業和信息化局
  • 辦公地址:烏拉特中旗海流圖鎮旗黨政辦公大樓3樓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

主要職責

(一)貫徹國家、自治區、市和旗委、政府關於新型工業化發展戰略和政策,擬訂並組織實施旗工業和信息化發展規劃,協調解決新型工業化進程中的重大問題,推進產業結構戰略性調整和最佳化升級。
  (二)監測分析全旗工業經濟運行態勢,發布相關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協調解決行業運行發展中的有關問題並提出建議。負責工業運行中煤電油運綜合協調工作。落實全區發電企業年度發電量預期調控目標、電力市場建設方案及年度實施計畫。負責電力多邊交易和工業用電需求側管理。
  (三)負責提出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及中央、自治區、市和旗財政性建設資金安排的建議,按規定許可權審核報送屬於國務院、自治區、市投資主管部門核准的項目,按規定許可權備案我旗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指導重點區域、重點產業、重點企業的運行和協調,指導、協調工業園區相關工作。
  (四)根據烏拉特中旗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和產業發展政策,提出傳統產業技術改造和產業結構調整建議。擬訂工業和信息化年度發展計畫並組織實施,貫徹落實重點行業準入制度,組織實施工業布局調整。負責工業領域的行業管理。依法履行旗鹽業主管機構的行業管理職責。負責全旗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
  (五)指導工業綠色發展。貫徹落實工業能源節約、資源綜合利用、自願型清潔生產促進政策及規劃。組織實施工業綠色發展重大示範項目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工作。配合上級部門開展工業節能監察工作。
  (六)負責工業和信息技術服務業創新體系建設,推動技術創新和產學研用相結合。參與有關國家、自治區、市、旗工業和信息化產業科技重大專項,推進相關科研成果產業化。指導工業行業的質量管理和品牌培育。
  (七)組織協調振興裝備製造業工作,貫徹落實技術裝備發展和自主創新規劃,依託國家、自治區、市和全旗重點工程建設協調有關重大專項的實施,推進技術裝備國產化,指導引進技術裝備的消化創新,推動新興產業發展。
  (八)負責工業領域信息化工作。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發展。推進工業網際網路、軟體業、信息服務業發展。負責工業控制系統網路與信息安全。指導通訊網路基礎設施建設。指導協調網路資源共建共享和政務外網建設、運行、管理。
  (九)負責中小企業及非公有制工業經濟發展的巨觀指導。貫徹落實促進中小企業和非公有制工業經濟發展的相關措施。
  (十)完成旗委、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一)有關職責分工。與旗委網路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辦公室有關職責分工。旗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工業領域信息化工作,推進工業網際網路發展,指導協調通訊網路基礎設施建設和網路資源共建共享。旗委網路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辦公室負責全旗信息化推進工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信息、檔案、機要、保密、財務、資產管理、政務公開、督查督辦等工作。負責機關的機構編制、幹部人事、年度考核、勞動工資等工作。負責局機關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查。負責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設和法治宣傳工作。承擔行政應訴工作。牽頭負責相關改革工作。
  (二)黨建維穩股。牽頭負責機關黨群、紀檢等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工作,指導企業社會責任建設。承擔機關信訪維穩工作。
  (三)投資運行和園區股。貫徹實施工業園區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協調解決工業園區設立、升級、擴區、調位等有關問題。承擔全旗工業運行日常監測和分析工作,發布預測預警信息,組織解決工業運行發展中的有關重大問題並提出建議。負責協調減輕企業負擔工作。承擔工業運行中的煤電油運綜合協調。組織擬訂全旗工業和信息化發展規劃,提出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中央、自治區、市、旗財政性建設資金安排建議。按規定許可權審核報送屬於國務院、自治區、市投資主管部門核准的項目,按規定許可權備案我旗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指導工業和信息化重點項目建設,組織實施工業和信息化技術改造項目。負責產業政策綜合協調工作。
  (四)行業管理股。承擔裝備製造業的行業管理工作。擬訂裝備工業發展規劃。依託國家、自治區和市重點工程建設協調有關重大專項的實施。推進智慧型製造發展,推進技術裝備的技術引進、消化吸收和自主創新。負責軍民結合推進綜合協調工作。承擔輕工、紡織、食品、醫藥等消費品工業的行業管理工作,貫徹落實行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貫徹落實全旗食鹽的生產批發準入管理和行業管理。承擔服務型製造和工業設計相關工作。承擔化工、冶金、建材(含新型建材)、石墨等行業的管理工作,組織申報新型牆體材料產品認證。貫徹落實國家有關產業政策,研究擬訂原材料工業發展規劃、技術規範、標準並組織實施。貫徹落實自治區原材料工業準入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履行《禁止化學武器公約》的組織協調工作。負責工業和信息技術服務業創新體系建設。指導行業質量、標準化、品牌建設和新技術的推廣套用。參與工業行業技術規範的制定和實施工作。承擔電子製造業管理工作,負責電子製造業運行分析。
  (五)中小企業和信息化股。負責中小企業及非公有制工業經濟巨觀指導、綜合協調、服務。指導創業創新基地和公共服務體系建設。負責工業中小企業及非公有制工業經濟運行監測分析。組織、指導全旗中小企業對外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協調中小企業的融資擔保相關工作。貫徹落實工業信息化規劃和政策措施。承擔工業領域的信息化及信息安全、電子商務、電子認證工作。指導工業數位化、智慧型化、網路化套用。組織實施工業領域和電子政務外網信息化建設項目。協調全旗通訊網路基礎設施建設。指導通信網、廣播電視網和計算機網融合發展。
  (六)民爆和節能綜合利用股。承擔全旗民爆行業生產、銷售環節管理工作。負責民用爆炸物品生產、銷售的安全監督管理。推進民爆行業的產品結構調整和技術進步工作。貫徹落實工業和信息化能源節約、資源綜合利用、綠色製造體系建設和自願型清潔生產促進政策和規劃。組織實施工業綠色發展重大示範項目以及節能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配合上級開展工業節能監察工作。推進大宗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指導推進再生資源綜合利用和產業發展。貫徹落實全區發電企業年度發電量預期調控目標、電力市場建設方案及年度實施計畫。負責電力多邊交易、工業電力需求側管理。

人員編制

旗工業和信息化局機關行政編制11名。設局長 1名(正科級)、副局長3名(副科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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