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9年3月,中共遼寧省委為張志新冤案平反。張志新案件,是林彪、“四人幫”一夥在遼寧省製造的一起駭人聽聞的冤案。張志新原為中共遼寧省委宣傳部幹事,“文化大革命”中,她不畏強權,公開揭露和反對林彪、江青一夥的醜惡行徑。1969年9月,張志新被逮捕,誣為“現行反革命”,遭受到身體與精神的殘酷迫害。1975年4月,張志新慘遭“四人幫”死黨的殺害。1979年3月26日,中共遼寧省委作出《關於為張志新同志徹底平反昭雪,追認她為革命烈士的決定》。《決定》宣布:所謂的“張志新現行反革命案件”,純系林彪、“四人幫”及其死黨一夥所造成的一起大冤案,必須徹底平反昭雪;並追認張志新為革命烈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