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藥斑紋是由於火藥 顆粒的燒灼作用、未燃盡的火藥顆粒與皮膚 擦蹭或火藥顆粒陷入皮膚,在射入口周圍的 皮膚出現出血點,類似紋身的斑紋,故稱之 為火藥斑紋。同時射入口周圍皮膚上iU見到 散在火藥殘餘顆粒沉著或金屬碎屑沉著。上 述顆粒隨高速、高溫氣體從槍口噴出,嵌入 皮膚內,不能擦掉,呈點狀散在分布,射擊 距離越近,顆粒越密集。
大多數情況下,火藥顆粒可嵌入表皮。如果受傷者存活,這種皮膚上的點狀皮膚損傷不會永久保留。偶爾情況下,火藥顆粒可嵌入真皮內,吋形成永久“火藥斑紋”痕跡。中距離射擊時,手掌部一般不會形成火藥斑紋,因該部位表皮角化層厚的緣故。(李如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