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雲縣國家稅務局

灌雲縣國家稅務局

灌雲縣國家稅務局是一個稅務機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灌雲縣國家稅務局
  • 所屬地區:灌雲縣
  • 管理範圍:國家稅務
  • 屬性:政府機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的稅收法律、法規、規章和省、市有關規定,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本地區各項國家稅收收入計畫的編制、分配和考核工作,組織各項國家稅收收入;
灌雲縣國稅局
(三)組織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管法》和國家稅務總局及省、市局各項稅收征管規章制度,積極推進稅收徵收管理體制改革,強化國家稅收執法職能;
(四)負責本地區國稅系統徵收的各項稅種的徵收管理和稽查工作;負責地方政府委託徵收的各項地方稅、基金和專項收入的徵收管理工作;負責增值稅專用發票、普通發票和其他稅收票證的管理工作;
(五)負責本地區進出口稅收和涉外稅收的管理工作;
(六)監督檢查納稅人遵守國家稅收法律法規、依法納稅情況,嚴肅查處偷騙稅;
(七)負責本地區國稅系統行政處罰聽證、行政複議和訴訟工作,加強稅收法制建設;
(八)監督檢查本地區國稅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執行國家稅收法律法規、方針政策情況;
(九)管理本地區國稅系統的人事、勞動工資、機構編制;
(十)負責本地區國稅隊伍的教育培訓、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和基層建設;
(十一)負責本地區國稅系統黨風廉政建設、紀檢、監察和黨群工作;
(十二)負責本地區國稅系統稅收會計、統計工作,負責經費財務、基本建設、資產管理和政府採購工作,負責審計工作;
(十三)負責本地區國稅系統稅收信息化、現代化工作的規劃和實施,建設和管理信息系統;
(十四)研究稅收理論和稅收政策,分析稅收信息,掌握稅收動態,組織稅法宣傳,開展稅收諮詢。圍繞本地區經濟工作,發揮稅收調控和監督職能,為發展市場經濟和社會事業服務;
(十五)承辦上級國家稅務局和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縣局內設機構設定6個行政科室,分別為辦公室、政策法規科、徵收管理科、收入核算科、人事教育科、監察室。
(一)辦公室
主要職責:制定局機關和本系統的年度工作計畫及長遠發展規劃;處理局機關日常政務,起草和審核有關檔案和報告;負責綜合性會議組織、秘書事務、文電處理、文書檔案、文印、信訪、保密、調研、政務信息、稅收宣傳工作;負責組織稅收科研、學術交流和科研成果的鑑定、評選、推廣及獎勵工作;制定辦公規章制度;管理機關財務等後勤保障及機關行政事務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本系統目標管理考核及督查督辦工作;組織實施綜合行政管理信息系統;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協助領導對有關工作進行綜合協調;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二)政策法規科
主要職責:承辦重大稅收案件的審理和行政處罰、聽證工作;負責稅務行政訴訟和行政複議等事項;負責流轉稅、所得稅等稅種的稅政業務;管理增值稅專用發票;負責金稅工程流轉稅業務的管理、推廣套用及認證報稅、數據採集、稽核管理工作;負責納稅評估的組織實施和指導、協調、管理工作;負責增值稅等稅種的納稅評估、日常稽核和日常管理性檢查工作;負責稅收協定執行、反避稅實施、外國居民稅收監管、情報交換、國際稅務管理合作等;負責涉稅法律事務;負責組織對稅收法律、法規執行情況進行日常管理性監督檢查;負責對出口企業退免稅申報的審核和確認,組織落實本地出口貨源徵稅情況並負責對外復函,負責本地出口貨物專用繳款書及分割單開具的檢查及指導工作;承擔對其他分局大企業和國際稅務管理的指導;承擔稅種風險分析、出口退稅風險分析、大企業稅收風險分析;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三)徵收管理科
主要職責:負責組織實施綜合性稅收征管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處理執行稅收征管法規、條例中的有關事項;負責稅務登記、納稅申報、稅款徵收和稅收資料等的管理;牽頭組織對征管質量的綜合考核;負責組織征管軟體的推廣和套用;負責納稅服務的組織、管理工作;承擔納稅遵從狀況分析、征管程式性風險分析;承擔在本縣(市、區)域範圍內與地稅、工商、統計、電力等部門開展信息交換;與外地國稅機關協作開展發票逆查、非正常戶配對等互動工作;承擔稅收風險的等級排序管理;承擔風險管理相關工作的扎口管理;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四)收入核算科
主要職責:負責稅收計畫管理、稅收會計、統計等信息數據的統計和分析工作;負責編制和分配稅收計畫、指導組織收入工作,進行稅收預測分析,負責稅款徵收信息的集中處理和會計核算工作,組織並檢查稅款徵收、解庫、提退等制度的執行;負責稅源資料的調查和測算,監控重點稅源;負責稅收票證的管理;承擔綜合稅收風險分析;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五)人事教育科
主要職責:研究和執行人事管理制度;負責機構、編制、任免、考核、調配、交流、辭職辭退、工資福利、專業技術職務等人事管理工作;負責離退休幹部及提前離崗人員的管理和服務;負責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和基層建設;負責教育培訓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和系統外事工作;負責黨建、工會、共青團和婦聯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承擔機關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承擔入黨積極分子的教育培訓考察工作及發展黨員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六)監察室
主要職責:負責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及稅收法律、法規情況的監督檢查;負責黨的紀律檢查、行政監察和廉政建設工作;負責執法監察和糾風工作;負責信訪舉報、違法違紀案件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紀檢組與監察室合署辦公,兩塊牌子,一套班子。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