瀝青混合料廠拌熱再生設備

《瀝青混合料廠拌熱再生設備》是2016年04月01日實施的一項行業標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瀝青混合料廠拌熱再生設備
  • 外文名:Auxiliary Stationary RAP Recycling Plant
  • 標準編號:T/CCMA 0045—2016
  • 發布日期:2016年04月01日
  • 實施日期:2016年04月01日
起草人,起草單位,適用範圍,主要內容,

起草人

高岱樂、王希仁、王志興、沈元林、趙雄志、於洪林、周煒、翟資雄、栗新、王兆明、白智超、姬光才。

起草單位

福建鐵拓機械有限公司、南陽市亞龍築路機械製造有限公司、廊坊德基機械科技有限公司、福建南方路面機械有限公司、泰安岳首築路機械有限公司、北京築機天格管理諮詢中心、郎溪縣恆雲工程機械有限公司。

適用範圍

本標準規定了瀝青混合料廠拌熱再生設備(以下簡稱廠拌熱再生設備)的技術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標誌、包裝、運輸及儲存。
本標準適用於與強制間歇式瀝青混合料攪拌設備配套並使用滾筒加熱回收料的廠拌熱再生設備,其他形式的廠拌熱再生設備參照執行。

主要內容

本標準規定了瀝青混合料廠拌熱再生設備(以下簡稱廠拌熱再生設備)的技術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標誌、包裝、運輸及儲存。
本標準適用於與強制間歇式瀝青混合料攪拌設備配套並使用滾筒加熱回收料的廠拌熱再生設備,其他形式的廠拌熱再生設備參照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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