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職責
1.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工業經濟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參與全市經濟發展目標的研究,制定全市工業經濟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2.負責全市基礎工業重大問題綜合協調,參與全市經濟秩序的整治及經濟發展環境最佳化工作。
3.負責對各類經濟成份的企業實行巨觀管理和指導;引導企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負責制訂發展規模企業、企業集團及產業集群的政策、措施;指導企業技術創新、技術引進;負責對全市企業家、專業技術人才的培訓及人才引進工作;指導企業產品質量升級和質量認證及相關管理工作;組織指導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及服務體系的建設;指導企業扭虧增盈;指導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協調工業環境保護。
4.負責煤炭生產經營業的發證管理,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政策整頓生產市場和經營市場,進行資質審驗等有關工作;負責煤炭行業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發證工作;負責煤炭生產安全管理。
5.實施電力行業管理,研究擬定全市電力發展規劃,指導全市電氣化和電網建設工作,監督管理農村電網改造和電價政策執行及全市用電調度工作;聯繫郵政、電信、移動、聯通、電力等單位的工作。
6.承擔全市信息化建設和國際網際網路網站的統一規劃管理的職責。
7.指導企業開拓市場和對外開展經貿活動及經濟協作,擴大全市工業的對外經濟技術交流。
8.貫徹實施《鄉鎮企業法》、《電力法》、《煤炭法》、《節約能源法》等法律法規;依法負責有關規費和基金徵收工作。
9.負責城鎮集體工業聯社的資產管理;指導、協調、監督全市企業的改制工作。
10.指導全市鄉鎮工業園區的建設,參與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協調、指導和服務工作;參加食品、藥品生產企業的安全管理。
11.負責工業經濟統計與信息發布;指導鄉鎮企業服務站的業務工作。
12.指導、協調各企業協會、企業家協會、包裝技術協會及其分會的工作。
13.承辦市委、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設8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文秘、信訪、接待、機要、人防、檔案、文明創建、績效考核、簡報編印、聯村幫扶、對外宣傳等工作,擬訂局工作計畫、方案。
(二)政工人事科(財務科)
負責黨建、勞動人事、紀檢監察、宣傳教育、老乾、關協、統戰、婦女、青年、計生、幹部職工考核教育。負責局本級內部財務管理和有關企業改制清算的帳務處理、相關單位財務監督、煤炭行業規費基金收繳管理等工作。
(三)經濟運行科
負責工業經濟運行發展計畫的制訂、工業經濟目標考核,工業和信息產業的統計、信息發布、運行態勢監測分析、工業生產調度、企業市場開拓、對外經濟技術交流合作、市場引導等工作,承擔市加速推進新型工業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工作,聯繫菸草專賣局。
(四)產業指導投資科
負責全市工業經濟中長期發展規劃和推進新型工業化重點項目計畫的制定和組織實施,基礎工業及行業規劃重大問題的綜合協調,企業的巨觀管理和指導,生產力布局調整,技術改造項目實施,工業項目庫建設管理和招商引資,組織工業企業開展對外合作交流和園區工業相關檢查考核等工作,承擔市工業小區開發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工作。
(五)中小企業科(加掛瀏陽市中小企業服務中心牌子)
負責中小企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的擬訂及組織實施,對中小企業與直屬企業進行指導、協調、扶持、考核,城鎮集體工業聯社的資產管理,改制企業來信來訪、局系統綜治維穩、涉軍等工作,負責聯繫擔保公司和工業領域社會中介組織。
(六)信息化科
擬訂全市信息化綜合規劃並組織實施。會同通信、廣播電視、城市規劃和建設等相關部門,根據信息化綜合規劃,編制本市通信網、計算機網、廣播電視網等公共信息基礎設施建設規劃和電子政務規劃。會同通信、公安等部門建立信息安全情況通報和應急處理協調機制。會同有關部門按規定職責加強對信息產業市場的監管。負責對涉及信息安全工程和利用財政性資金建設的信息工程進行審查。組織實施信息技術重點推廣套用項目。
(七)煤炭管理科
負責全市煤炭行業發展規劃的制定,煤礦安全監管、指導、培訓、證件初審初檢、突發事件處理,煤炭規費的徵收提取,礦山救護隊的日常管理和事故應急救援等工作。
(八)綜合業務科
負責本局執法文書審查、組織學法普法,協調電力供應,負責電力行業管理執法、經濟秩序整頓、經濟環境最佳化,工業物流和服務外包,組織行業協會、品牌企業、著名企業、優秀企業家評比等工作;指導工業企業技術進步、新技術新產品的開發推廣和技術引進政策措施、規劃及計畫的擬訂,指導企業技術創新、科技人才引進和交流、科技教育培訓;負責組織產品質量升級和認證、新產品認定,國家級和省級知名品牌和商標、技術中心、工業行業專利等申報工作;負責工業和信息化領域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政策規劃的擬訂及組織實施,工業項目能耗審核,節能專項資金申報和管理,再製造產品的認定申報。
現任領導
局長:朱姿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