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瀏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瀏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以下簡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是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現任瀏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局長是戴偉平。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瀏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外文名:Liuyang human resources and Social Security Bureau
  • 行政級別:正科級 
  • 機構屬性:政府工作部門
  • 現任領導:戴偉平(局長) 
發展歷程,機構簡介,主要職責,職能轉變,內設機構,機構編制,現任領導,其他事項,獲得榮譽,

發展歷程

根據《中共長沙市委辦公廳、長沙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瀏陽市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長辦〔2019〕23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認真貫徹黨中央關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全面落實省委、長沙市委和市委關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機構簡介

辦公地址:瀏陽市金沙北路449號。
瀏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上班時間:上午 8:00-12:00 下午 15:00-18:00(冬季14:30-17:30,節假日除外)。
公交路線
1、乘坐瀏陽13路、瀏陽1路、瀏陽2路、瀏陽8路公車到集裡辦事處站下步行30米。
2、乘坐瀏陽18路公車到集裡醫院站下步行150米。
3、乘坐瀏陽3路公車到質量技術監督局站下步行570米。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中央、省、長沙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和政策法規;擬訂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全市就業創業工作,擬訂統籌城鄉就業和創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建立完善覆蓋城鄉的公共就業和創業服務體系;擬訂就業援助制度;負責就業、失業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指導實施職業技能培訓、鑑定和再就業培訓;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流動政策,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和有效配置。
(三)統籌建立覆蓋全市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統籌擬訂並組織實施社會保險(養老保險、工傷保險和失業保險,下同)及其補充保險有關政策和標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市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的管理和監督辦法;編制全市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負責工傷預防宣傳教育工作,落實工傷預防宣傳教育費用;負責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完善應對預案,保持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會同有關部門實施全民參保計畫並建立統一的社會保險公共服務平台;負責社會保障卡管理服務工作。
(四)負責統籌實施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勞動關係和勞動監察等工作;監督執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等特殊勞動保護政策法規;負責民辦職業培訓學校、職業中介機構執業許可;組織實施勞動保障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案件;負責工傷調查認定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貫徹落實農民工相關政策;協調解決農民工工作中的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五)會同有關部門負責全市事業單位崗位設定、公開招聘及人員聘用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協調全市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擬訂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政策及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政策並組織實施;落實企事業單位人員福利和離退休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專業技術人才引進、培養和管理工作;牽頭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工作;完善職業資格制度相關政策,建立面向城鄉勞動者的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制度;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和社會人才的培養和激勵政策。做好人事代理和檔案託管工作。
(六)承擔市重點民生實事考核辦公室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全市重點民生實事考核;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並實施市級表彰獎勵制度。
(七)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職能轉變

深入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最佳化服務改革,進一步減少行政審批事項,規範和最佳化對外辦理事項,減少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等審批事項,實行國家職業資格目錄清單管理,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創新就業和社會保障等公共服務方式,加強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務水平。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擬訂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及年度計畫;負責局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的綜合協調、政務運轉和督促檢查工作;承擔局機關重要文稿起草、政務信息、新聞宣傳、後勤保障工作;負責局機關信訪、文電、會務、機要、應急、保密、檔案、接待、聯絡、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提案辦理、綜合治理工作。
(二)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指導全市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牽頭負責全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局機關工勤人員日常管理、教育培訓和考核獎勵工作;負責全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選調)考試、錄用工作;負責國家有突出貢獻專家、國家百千萬人才、享受政府特殊津貼專家等高級人才的選拔管理工作;負責博士後和留學回國人員的管理協調工作;負責專業技術人員職稱制度改革工作;負責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及職業資格管理;負責全市事業單位崗位設定綜合管理;承擔市重點民生實事考核辦公室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全市重點民生實事考核;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和組織實施市級表彰獎勵制度;承擔市職稱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三)工資福利科。落實全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工資收入分配、福利和離退(職)休政策;承擔全市事業單位工資總額和績效工資總量管理工作;負責全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局機關工勤人員工資、獎金、津貼補貼管理有關工作;負責全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局機關工勤人員工資調整、收入分配的審批工作;落實國家有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工作時間、休假制度、工齡計算及疾病、工傷、生育停工期間待遇等政策;負責全市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工齡審批;負責全市參保人員視同繳費年限審核和退休審核;指導監督全市國有企業工資總額管理和企業負責人工資收入分配;負責全市企業年金方案備案;組織開展全市工勤技能考核工作;承擔市工資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四)行政法制科(行政審批服務科)。組織開展綜合性政策研究工作;承擔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負責行政許可、非行政許可審批等事項的受理、轉辦、辦結工作;承擔行政複議、行政應訴、聽證和執法監督等相關工作;負責用人單位特殊工時制度(不定時工作和綜合計算工時)的審批;負責人力資源服務機構、職業中介機構和民辦職業培訓學校的資格許可審批、年審工作;負責普法宣傳及法律、法規培訓工作;負責擬訂本部門行政審批和政務服務事項的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
(五)社會保險科。承擔全市社會保險綜合管理工作;擬訂全市社會保險政策、規劃和標準並組織實施;擬訂離退休人員養老金社會化發放和社會化管理政策;落實全市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險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核定社會保險繳費基數、工傷保險費率確定、保險待遇調整;指導全市機關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享受人員的待遇調整工作;負責工(公)傷認定、勞動能力鑑定;負責工傷預防宣傳教育工作,落實工傷預防宣傳教育費用;建立失業監測和預警制度;擬訂預防、調節、控制較大規模和經濟結構調整中涉及職工安置權益保障的政策;指導、監督、檢查全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業務工作。
(六)就業促進科。負責擬訂全市統籌城鄉鼓勵創業、促進就業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健全公共就業服務體系,指導和規範公共就業服務信息管理;負責對職業技能培訓、職業技能鑑定等就業工作進行業務指導和政策把關;做好促進農民工就業工作;負責指導基層人社平台建設;負責全市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的業務指導工作;牽頭組織落實高校畢業生見習政策,負責全市大學畢業生就業見習基地建設;負責全市符合條件對象的就業失業登記、就業困難認定工作。
(七)政工人事科。負責局機關黨風廉政、人事編制、意識形態、統戰、文明創建等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所屬單位幹部職工的日常管理和考核獎懲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所屬單位離退休人員和編外契約制人員的管理。
(八)財務審計科(基金監管科)。負責局機關財務管理,編制局機關部門經費預決算;組織編制全市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報表;負責局機關行政事業性收費及票據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會計和局屬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指導和監督局屬事業單位財務、會計業務工作;負責擬訂社會保險基金監督管理方案,對社會保險基金實施監督檢查;負責管理社會保險基金監督舉報系統,受理投訴舉報,查處重大違規案件;負責社會保險欺詐案件查處和移送工作。
機關黨委。負責局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機構編制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現任領導

黨組書記,局長提名人選:戴偉平
黨組成員、副局長長:姜怡明
黨組委員、副局長:鐘偉
總會計師:李艷

其他事項

本規定由市委負責解釋,其調整由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2019年3月31日起施行。
(以上信息摘自瀏辦發〔2019〕25號檔案)

獲得榮譽

2023年6月,入選“2022屆長沙市文明標兵單位”候選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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