瀋陽市皇姑區金融發展局

瀋陽市皇姑區金融發展局

瀋陽市皇姑區金融發展局,是瀋陽市皇姑區人民政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瀋陽市皇姑區金融發展局
  • 辦公地址:瀋陽市皇姑區松花江街3號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負責貫徹落實國家、省、市有關金融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規章和省、市區政府有關金融工作的決議、決定。
(二)負責研究分析巨觀金融形勢、省和市金融政策及全區金融運行情況,擬訂全區金融業中長期發展規劃;研究擬訂促進全區金融業發展的地方性法規、規章及有關政策措施;研究擬訂改善全區金融發展環境的政策措施。
(三)配合金融監管部門、省市金融部門對典當行、融資租賃公司、商業保險公司的監管,負責與金融管理部門、各類金融機構的溝通協調、服務和信息交流工作;配合金融監管部門、省市金融部門依法對全區金融機構進行監管。
(四)負責整頓和規範全區金融秩序,防範、化解、處置協調各類金融風險。
(五)區處置非法集資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區金融發展局,負責組織和協調有關部門,落實市委、市政府和區委、區政府打擊非法集資各項工作部署。
(六)負責金融機構招商工作,吸引、聚集金融資源,加快區域性金融中心建設。
(七)負責全區企業掛牌上市工作的統籌規劃、組織協調,研究擬訂推進企業掛牌上市及上市專項扶持資金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協調解決企業掛牌上市工作和掛牌上市公司運行中的重大問題,協調我區上市公司再融資及併購、資產重組等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和推進多層次資本市場試點和建設工作。
(八)負責區財政事務服務中心派駐分支機構(資產運營中心、金融發展促進中心)人員的日常管理和業務指導監督,對分支機構人員崗位等級晉升、考核、獎懲等管理事項提出意見,由區財政事務服務中心統籌履行相關手續;負責區財政事務服務中心派駐分支機構除人員工資、社會保險、福利待遇之外經費的審批。
(九)負責本行業系統及本單位的應急管理、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工作。
(十)負責將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納入本單位工作人員培訓內容。
(十一)負責本單位黨的建設、一時形態建設和群團工作。
(十二)本部門具體行政職權見政府入口網站公布的權責清單和政務服務事項清單。
(十三)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綜合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機票檔案、信息安全、機要保密、政務公開和國有資產管理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負責綜合調研,研究分析全區金融發展形式和運行情況,擬訂全區金融業發展規劃、促進金融業發展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改善金融環境、推進金融核心功能區建設、加快區域金融中心建設,做好有關跟蹤服務工作;承擔國有資產運營有關工作;承擔權責清單的動態調整工作並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二)金融發展科
負責加強與銀行、保險、證券等金融企業的聯繫、溝通、協調,做好已入駐金融企業服務工作;配合協助金融監管機構,上級金融部門加強駐區金融機構的管理;組織形式多樣的對接平台活動,加強金融信息宣傳,推動金融企業健康發展,提高金融企業參與全區經濟建設的活躍度;負責跟蹤扶持政策的落實情況,協調解決各類問題。

現任領導

楊怡畔為皇姑區金融發展局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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