瀋陽市生態環境局皇姑分局

瀋陽市生態環境局皇姑分局

瀋陽市生態環境局皇姑分局是瀋陽市生態環境局的派出機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瀋陽市生態環境局皇姑分局
  • 辦公地址:瀋陽市皇姑區恆山路25號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在瀋陽市生態環境局領導下,負責本區域內的生態環境管理工作。

內設機構

(一)名稱:辦公室
負責檔案、印章、檔案管理。及時對上級檔案、通知進行接收、登記、傳閱和督辦;對上行文和下行文組織匯簽、審核、登記,並做好檔案等重要文書歸檔建檔工作。負責機關人事工作。按照上級規定和局領導要求,及時辦理機關幹部職工調配、調資、晉級、考核、獎懲等相關工作;記錄在職人員請銷假和出勤情況;負責退休幹部職工工作;負責計畫生育工作。負責局財務工作。認真編制年度預、決算,承辦日常報帳工作;履行專項治理資金財務手續;負責接收上繳排污費;管理固定資產並建立台帳,定期向主要領導報告財務管理和資金使用情況。負責局內政務信息管理。協調各部門上報工作信息,及時通過網路上報市局和區委、區政府,做好各部門信息登記統計工作。負責辦公用品管理。根據各科室辦公用品使用量,及時向主要領導請示採購,並做好保管、發放、登記工作。嚴格車輛管理。督促各部門對車輛進行維護保養,定期組織檢車;負責車輛用油購買、發放,並認真做好登記,提出車輛管理意見並開展安全教育。加強辦公樓安全、值班管理。定期進行安全檢查,保證各種設備正常運行使用,及時修繕辦公設施,督促各部門保持良好的辦公秩序和衛生環境,編排和監督局內值班。負責食堂管理。指定專人具體負責採購、驗收,加強食堂安全管理,保證全局幹部職工用餐,定期為炊事人員體檢。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二)名稱:綜合管理科
對外承擔生態區創建工作辦公室職責,負責指導、協調生態區創建工作。負責環境宣傳教育、綠色創建工作。負責環保科技和環保產業等環境管理工作。負責指導、協調街道辦事處和區相關職能部門的環境保護工作。完成局內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名稱:污染 防治科
對外承擔本地區污染減排辦公室職能,負責指導、協調轄區內污染減排工作。負責大氣、水、固體廢棄物、噪聲、核輻射環境管理工作。負責環境統計和污染源普查工作。完成局內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名稱:審批科
負責對轄區內新建、改建、擴建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負責轄區內“三同時”行政許可審批。負責夜間建築施工審批及建設項目驗收工作。完成局內交辦的其他工作。
(五)名稱:法制監督科(負責政務公開工作)
負責有關法律、法規、規章適用的解釋及諮詢工作,協調、承辦行政複議及行政訴訟案件的應訴工作(包括環保法庭工作)。負責全局工作人員履職情況,依法實施政策法規監督檢查。負責執法人員資格考核、確認和證件發放工作,組織局內學習、宣傳、普及法律法規。負責政務公開工作。完成局內交辦的其他工作。
(六)名稱:信訪辦
貫徹執行國家、省、市關於環境保護和信訪工作的法律、法規及方針政策,負責擬定局內環境信訪工作的規章制度。按照《環境信訪辦法》規定,負責組織、協調、督察全局環境信訪工作。負責承辦國家環保總局、省環保廳、市環保局、區委、區政府等上級行政機關和區信訪局及人大、政協等交辦轉送的環境信訪事項。維護轄區內12369環境投訴熱線系統穩定運行,受理信訪人提出的各類環境信訪事項,對民眾的來訪要及時做好記錄,切實把來訪者反映的問題了解清楚,為處理問題提供方便。負責接待民眾來信來訪和網上、新聞媒體對環境污染的投訴和舉報,處理民眾對我分局環境保護工作提出的意見和建議,向環境信訪人宣傳環境保護和環境信訪的法律、法規,提供有關環境保護方面的法律諮詢。組織開展重點環境信訪案件的現場執法查處,對違法單位、個人依法給予責任追究。負責或協調信訪人提出的環境信訪事項查處情況的查詢。負責市局對我局環境信訪目標考核的各項工作。嚴守保密制度,嚴禁將信訪人的情況及其材料泄漏或者轉交給被檢舉的單位、個人或無關人員。維護環境信訪人的合法權益和信訪秩序。妥善保管環境信訪事項從受理到結案的有關材料,對已結案的環境信訪事項應按照檔案管理的有關規定及時歸檔,以備檢索和使用。
(七)名稱:環境監察大隊
貫徹執行環境監察工作制度,組織檢查國家和地方有關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規章標準的貫徹實施。負責組織監察中隊對排污單位和個人各項環境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污染物排放情況、污染治理設施運行情況的經常性的現場檢查、監督、並組織有關部門聯合實施執法檢查。會同局有關科室做好全區排污單位污染物排放的申報登記工作。負責做好對全區污水、廢氣、噪聲等排污費的核定、徵收、催繳等工作,負責行政處罰中罰款的繳納監督工作。依法對現場違反環境保護法規的行為進行調查。對本區有較大生態破壞染污事故和糾紛進行調查取證,提出處理意見。負責建設項目“三同時”制度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參與限期治理和關、停、並、轉、遷企業的調查,並監督其執行情況。牽頭負責分局環境應急工作。負責與環境監察有關的環境污染減排和生態建設工作。負責完成本局及上級環境監察部門委託或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負責與本大隊工作職責相關的調研、統計、監督、檢查、指導和業務培訓、考核工作。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八)名稱:環境監測站
本區空氣和廢氣、降水、水和廢水、土壤底質、水生生物、噪聲、振動、機動車尾氣等各種環境要素的質量狀況,按國家統一規定要求,進行經常性監測。分析、收集、貯存和整理環境監測數據資料,定期向區環保局和市環境監測中心站呈報本區環境質量狀況和污染動態等技術報告。負責全區污染源全面調查,建立和健全污染源檔案。對全區各有關單位排放污染物的狀況進行不定期的監視性監測,掌握環境動態,為加強污染源管理和排污收費提供監測數據,為政府制定環境法規和環境對策提供科學依據。按市中心站統一要求,制定本區環境監測規劃和計畫,完成管理部門為進行環境管理所需的各項監測任務。負責本區環境質量評價、工程環境影響評價的本底和現狀監測,建設項目“三同時”驗收監測,跟蹤監測,污染源治理裝置運行情況監督監察等監測。參加編寫本區環境質量報告書,編制本區環境監測年鑑,以及各環境要素的年報、季報、月報。參加本區環境污染事故調查及應急監測,負責環境污染糾紛的技術仲裁。接收外部委託的監測業務。完成市、區政府環保部門賦予的其他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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