瀋陽市瀋河區司法局

瀋陽市瀋河區司法局

瀋陽市瀋河區司法局是區政府工作部門,為正處級。

中共瀋陽市瀋河區委法治建設委員會辦公室設在瀋陽市瀋河區司法局,接受委員會的直接領導,承擔委員會具體工作,協調督促有關方面落實委員會決定事項、工作部署和要求等。瀋陽市瀋河區司法局的內設機構根據工作需要承擔中共瀋陽市瀋河區委法治建設委員會辦公室相關工作,接受中共瀋陽市瀋河區委法治建設委員會辦公室的統籌協調。

瀋陽市瀋河區司法局負責貫徹落實黨中央法治建設相關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法治建設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瀋陽市瀋河區司法局
  • 辦公地址:瀋河區盛京路25號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派出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國家、省、市關於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編制全區司法行政工作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
(二)承擔統籌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責任。指導、監督區政府各部門依法行政工作。負責綜合協調行政執法,承擔推進行政執法體制改革有關工作,推進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承辦向區政府申請的行政複議案件工作,負責應訴案件辦理工作。負責規範行政執法程式、行政執法行為和行政裁量權,審核區直部門行政執法主體和行政執法人員資格。
(三)承擔統籌規劃法治社會建設的責任。按照上級的統一部署制定法治宣傳教育實施規劃,組織實施全民普法工作,將安全生產納入公民普法內容。推動人民參與和促進法治建設。指導依法治理和法治創建工作。指導調解工作和人民陪審員、人民監督員選任管理工作,推進司法所建設。
(四)指導、管理社區矯正工作。指導刑滿釋放人員幫教安置工作。
(五)落實上級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工作,統籌和布局區域法律服務資源,指導、監督公共法律服務中心建設。指導、監督律師、法律援助、公證、仲裁和基層法律服務管理工作。按照國家統一部署,開展涉外法律服務工作。
(六)負責區政府法律顧問工作,對區政府重大決策提出意見,對區政府做出的重大行政決策進行合法性審查,代理區政府行政訴訟和以區政府作為民事主體的相關法律事務,負責區政府法律事務諮詢等工作。組織開展法治政府建設理論研究和宣傳工作,負責指導全區司法行政系統的法學教育和法學研究工作。
(七)負責本系統服裝和警車管理工作,指導、監督本系統財務、裝備、設施、場所等保障工作。
(八)組織實施司法行政系統政治機關建設工作。規劃、協調、指導法治人才隊伍建設相關工作,指 導、監督本系統隊伍建設。
(九)完成區委、區政府、區委法治建設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綜合辦公室。負責文字綜合、文電、財務、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 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穩定、政務公開等工作;負 責黨務、紀檢監察和群團工作;負責人事管理、財務管理和車輛管理等後勤保障工作。
(二)法制工作辦公室。負責承辦向區政府申請的行政複議案件;承辦以區政府為被告的行政訴訟、行政賠償案件的行政複議案件;承辦以瀋陽市瀋河區司法局為被告的行政訴訟;負責以區政府作為民事主體的相關法律事務,負責行政複議後的行政應訴工作;指導、監督全區行政應訴、行政賠償、行政裁決工作。負責全區行政執法主體資格申請的受理、審核、確認和公告的具體工作;負責組織行政執法人員參加行政執法培訓,負責執法人員資質管理和執法證件核發工作。負責區政府“放管服”改革措施的法治協調工作;負責區委法治建設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三)公共法律服務科(公共法律服務中心)。負責全區法律援助工作,按照相關法律規定受理、審查和批准法律援助申請;負責法律援助案件的指派,並對法律援助案件的實施進行監督管理;指導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和行業性專業性調解工作;指導全區人民陪審員、人民監督員選任管理工作。負責推進全民普法,將安全生產納入公民普法內容;指導各部門依法治理和法治創建工作。組織對外法治宣傳工作,指導社會主義法治文化建設工作。負責全區律師事務所、基層法律服務所的年審、日常管理等工作;負責公證機構和公證業務活動的管理;負責全區律師、基層法律工作者的註冊及違反職業道德、執業紀律的律師、公證員、基層法律工作者的調查處理工作。指導監督全區司法所建設工作。
(四)社區矯正管理局(社區矯正執法大隊)。貫徹落實上級有關社區矯正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規定,指導管理全區社區矯正工作;培訓社區矯正工作人員;組織、協調、指導全區刑滿釋放人員和解除勞動教養人員的安置幫教工作。

派出機構

在皇城(濱河)、大南、萬蓮、風雨壇(大西)、新北站(朱剪爐)、五里河(南塔)、山東廟、泉園(豐樂)、東陵、馬官橋分別設10個司法所,機構規格為正科級。主要職責是:負責轄區內的社區矯正工作,組織社區服刑人員學習、教育、管理和公益勞動等相關工作;組織協調對刑滿釋放人員的幫教工作;完成區司法局各職能科室的工作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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