瀋陽市森林公安局

瀋陽市森林公安局成立於1988年1月26日,截止目前,全市共有森林公安局5個、森林公安派出所4個,現有森林公安民警50餘名,森林保全大隊20支,專職護林員920名,形成了覆蓋全市的森林資源保護體系。各級森林公安機關既是本級林業主管部門的職能機構,又列入同級公安機關序列,受本級林業主管部門和公安機關的雙重領導,與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合署辦公。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瀋陽市森林公安局
  • 別稱:森林防火辦公室
  • 類別:國家機構
  • 所屬:國家林業局 公安部
主要職能,內設機構,綜合科,法制科,案件查處科,

主要職能

一、領導全市森林公安工作;
二、擬定全市有關森林公安、森林防火工作方面政策;
三、組織、協調、指導、監督全市森林公安、森林防火工作;
四、發布森林公安、森林防火信息;
五、起草全市有關森林公安、森林防火法規、規章草案;
六、組織和指導撲救特大森林火災,制定和實施瀋陽市森林火災撲救預案;
七、負責全市森林公安和森林防火隊伍建設和基層基礎建設,森林公安“三 基”(抓基層、打基礎、苦練基本功)建設;
八、查處破壞森林資源和野生動植物資源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以及森林行政案件;
九、負責涉林案件複議、法制、控申等工作。

內設機構

綜合科

1、負責全市森林公安民警入警、職稱評定、警銜晉升、獎懲申報工作。負責人民警察內務條令的貫徹實施和警容風紀工作。組織、指導在職民警的學歷教育和崗位培訓。
2、負責全市森林公安機關對外宣傳工作。
3、負責全市森林公安機關警務保障工作。負責局機關各項經費、辦公用房、車輛、裝備器材、辦公設備、水電設施的管理工作。負責全市森林公安民警警服發放工作。
4、負責綜合上報本局工作材料,協調處理市局機關的有關事務起草重要檔案、會議報告。管理檔案、資料收發、存檔工作。
5、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事項。

法制科

1、負責各類案件的審批工作,嚴格按照有關辦案程式審核案件。做好法律文書的製作、保管、發放登記與案件編號,案卷管理歸檔工作;
2、負責辦理全市森林公安機關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案件,推進依法行政,確保公正文明執法;
3、負責林業法律政策宣傳工作;
4、指導督辦信訪案件及信訪案卷整理工作;
5、負責金盾網信息管理工作;
6、負責全市森林公安機關執法質量考核評議工作,定期開展執法大檢查;
7、規劃、指導全市森林公安法制工作,負責全市森林公安法制建設;
8、負責對林業行政、公安行政、刑事執法指導工作;
9、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事項。

案件查處科

1、掌握各類涉林違法犯罪的動態,收集案件線索;
2、組織、指導和監督全市森林公安機關偵辦涉林刑事案件的偵破工作,組織開展全市專項性偵查破案活動;
3、負責全市重大案件的偵破;
4、負責全市範圍內的涉林違法犯罪嫌疑人的通緝、通報及外部刑偵單位的協作工作;
5、負責追、立逃工作,研究、總結偵破森林和野生動植物資源案件的經驗,負責全市森林公安刑偵技術工作,擬定刑偵規劃,負責秘密力量的物件管理使用。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