濱海縣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

濱海縣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

《濱海縣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簡稱:《規劃》),是江蘇省鹽城市濱海縣空間發展的指南、可持續發展的空間藍圖,也是濱海縣各類開發保護建設活動的基本依據。

2023年11月1日,江蘇省人民政府正式批覆《濱海縣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濱海縣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
  • 規劃期限:2021—2035年
指導思想,批覆全文,

指導思想

《濱海縣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認真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江蘇工作重要講話重要指示精神,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統籌發展和安全,促進人與自然和諧共生,深化實施國家和省重大發展戰略,著力將濱海縣建成淮河生態經濟帶出海門戶、長三角北翼臨港工業基地、江蘇沿海生態水綠宜居城市。

批覆全文

  • 省政府關於響水縣、濱海縣、阜寧縣、射陽縣、建湖縣、東台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的批覆
(蘇政復〔2023〕40號)
你市關於《濱海縣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的請示(鹽政請示〔2023〕95號)收悉。現批覆如下:
一、原則同意《濱海縣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規劃實施要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認真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江蘇工作重要講話重要指示精神,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統籌發展和安全,促進人與自然和諧共生,深化實施國家和省重大發展戰略,著力將濱海縣建成淮河生態經濟帶出海門戶、長三角北翼臨港工業基地、江蘇沿海生態水綠宜居城市。
二、築牢安全發展的空間基礎。到2035年,濱海縣耕地保有量不低於144.9545萬畝,其中,永久基本農田保護面積不低於132.9248萬畝(含易地代保任務0.2000萬畝);生態保護紅線面積不低於53.4492平方千米(其中,海洋生態保護紅線面積不低於50.5864平方千米);城鎮開發邊界擴展倍數控制在基於2020年城鎮建設用地規模的1.3719倍。
三、最佳化國土空間開發保護格局。最佳化農業空間結構,推動農業安全、綠色、高效發展。加強生態空間的保護和管控,開展生態修復,持續推進生態文明建設。構建等級合理、協調有序的城鎮體系,加強城鄉融合發展,最佳化鎮村布局,推進宜居宜業和美鄉村建設。嚴守城鎮開發邊界,嚴控新增城鎮建設用地,做好分階段時序管控。加大存量用地挖潛力度,推動地上地下空間複合利用,提高土地節約集約利用水平。
四、提升城鄉空間品質。最佳化中心城區空間結構和用地布局,統籌布局教育、文化、體育、醫療、養老等公共服務設施,合理安排居住用地,推進社區生活圈建設。嚴格城市藍線、綠線管控,系統建設公共開敞空間,穩步推進城市更新。落實歷史文化保護線管理要求,保護好各級文物保護單位及其周圍環境,保護和傳承非物質文化遺產。強化城市設計、村莊設計,最佳化城鄉空間形態,彰顯富有地域特色的城鄉風貌。
五、構建現代化基礎設施體系。完善城鄉各類基礎設施建設,提升基礎設施保障能力和服務水平。強化與區域重要城市的交通聯繫,完善城區道路網系統,構建各種交通方式相協調的綜合交通運輸體系。健全公共安全和綜合防災體系,保障城市生命線穩定運行,提高城市安全韌性。
六、維護規劃嚴肅性權威性。堅決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多規合一”改革的決策部署,不在國土空間規劃體系之外另設其他空間規劃。嚴格執行規劃,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隨意修改、違規變更。做好規劃印發和公開,強化社會監督。堅持一張藍圖乾到底,切實提高規劃、建設、治理水平。科學編制詳細規劃、相關專項規劃,強化對專項規劃的指導約束,確保規劃確定的各項目標任務落地落實。建立健全國土空間規划動態監測評估預警和實施監管機制。規劃實施中的重大事項要及時請示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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