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民健康政策和衛生健康事業發展有關法律法規,擬訂相關政策、規劃。統籌規劃全區衛生健康資源配置,指導區域衛生健康規劃的編制和實施。制定並組織實施推進衛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資源向基層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協調推進全區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重大政策、措施的建議。組織深化公立醫院綜合改革,推進管辦分離,健全現代醫院管理制度,制定並組織實施推動衛生健康公共服務提供主體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樣化的政策措施,提出醫療服務和藥品價格政策建議。
(三)制定並組織落實全區疾病預防控制規劃、免疫規劃以及嚴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協調有關部門對重大疾病實施綜合防控與干預。負責衛生應急工作。組織和指導全區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控制和各類
突發公共事件的醫療衛生救援。
(四)組織擬訂並協調落實應對人口老齡化政策措施,負責推進老年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和醫養結合工作。擬訂全區健康產業發展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協調推進健康產業與相關產業融合,推動健康新業態發展。承擔新舊動能轉換衛生健康行業有關具體工作。
(五)組織實施國家藥物政策,執行
國家基本藥物制度,擬訂全區有關政策措施。開展藥品使用監測、臨床綜合評價和短缺藥品預警,提出全區基本藥物價格政策的建議。
(六)負責職責範圍內的職業安全健康、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學校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等公共衛生的監督管理。負責傳染病防治監督。健全衛生健康綜合監督體系。組織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和食品安全企業標準備案工作。
(七)制定全區醫療機構和醫療服務行業管理辦法並監督實施。建立醫療服務評價和監督管理體系,會同有關部門執行國家衛生健康
專業技術人員資格標準,制定並組織實施醫療服務規範、標準和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執業規則、服務規範。負責全區衛生健康系統行業作風建設工作,建設
和諧醫患關係。
(八)負責全區計畫生育服務和管理工作,開展人口監測預警,研究提出人口與家庭發展相關政策建議,完善計畫生育政策。
(九)負責全區中醫藥工作,擬訂全區中醫藥中長期發展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繼承和發展中醫藥文化,促進中藥資源的保護、研究開發和合理利用。
(十)指導基層醫療衛生、婦幼健康服務體系和全科醫生隊伍建設。推進衛生健康科技創新發展。
(十一)負責區委保健委員會確定的保健對象的醫療保健工作。承擔重要會議和重大活動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
(十二)承擔區委保健委員會、區老齡工作委員會、區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區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區防治愛滋病工作委員會的日常工作。指導區計畫生育協會的業務工作。
(十三)負責局機關及所屬單位黨的建設、安全監管和維護穩定工作。按分工做好行業安全管理工作。
(十四)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五)職能轉變。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於轉變政府職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進審批服務便民化的決策部署,認真落實省、市、區深化“一次辦好”改革的要求,組織推進本系統轉變政府職能,深入推進簡政放權,最佳化政務服務,依法承擔劃轉到區行政審批服務局的行政許可事項、關聯事項和收費事項的事中事後監管工作。牢固樹立大衛生、大健康理念,推動實施健康濰城戰略,以改革創新為動力,堅持中西醫並重,以促健康、轉模式、強基層、重保障為著力點,把以治病為中心轉變到以人民健康為中心,為人民民眾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務。 1.更加注重預防為主和健康促進,加強預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健全健康服務體系。 2.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資源下沉,推進衛生健康公共資源向基層延伸、向農村覆蓋、向生活困難民眾傾斜。 3.更加注重提高服務質量和水平,推進衛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 4.協調推進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加大
公立醫院改革力度,推進管辦分離,推動衛生健康公共服務提供主體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樣化。 5.充分發揮中醫藥特色優勢,加快中醫藥傳承發展,促進全民健康。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掛幹部保健辦公室牌子)。組織協調局機關日常工作,負責局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督查、值班、政務公開、安全保密、維護穩定、應急管理等工作;受理、協調、督辦信訪事項;負責局機關並指導所屬單位的黨務群團、紀檢監察、精神文明、機構編制、人事管理、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及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等工作;承擔本部門黨建、法制工作。牽頭負責全區衛生健康系統安全生產監管工作。指導本行業社會組織黨建相關工作。組織開展住院醫師、專科醫師培訓等畢業後醫學教育和繼續教育工作;組織開展衛生健康宣傳、健康教育、健康促進行動。擬訂全區保健工作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區保健委員會確定的保健對象的醫療保健工作;承擔重要會議和重大活動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承擔區保健委員會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二)基層衛生健康科(掛愛衛辦牌子)。指導衛生健康服務體系建設以及信息化工作,開展衛生健康統計。承擔大型醫用設備配置和基本建設管理工作。組織開展愛國衛生運動,承擔區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辦公室的具體工作。監督指導基層
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工作。指導基層衛生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和鄉村醫生相關管理工作。負責基層醫療糾紛調處工作。推進全區婦幼健康服務體系建設。負責推進職能轉變和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組織編制權責清單。承擔公共衛生、醫療衛生等監督工作,查處相關違法行為。擬訂監督工作規範、計畫、重大專項整治方案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學校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職業衛生、放射衛生、傳染病防治監督檢查。負責衛生健康執法指導監督、大案要案督辦、跨區域重大案件查處和組織協調工作。協調開展職業病防治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和交流。
(三)醫藥管理與疾病控制科(掛中醫藥管理辦公室牌子)。承擔全區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具體工作。承擔區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的具體工作。擬訂醫療機構以及醫務人員、醫療技術套用、醫療質量和安全、醫療服務等行業管理政策規範、標準並監督實施。承擔推進護理、
康復事業發展工作。指導醫療機構加強公共衛生服務體系和能力建設。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社會辦醫發展規劃和政策。承擔實施執業醫師、護士執業資格制度有關工作。指導全區醫療糾紛預防與處理工作。負責衛生健康系統行業作風建設工作。貫徹落實國家藥物政策和
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執行
國家基本藥物目錄,擬訂全區基本藥物使用的政策措施。擬訂重大疾病防治規劃、免疫規劃和嚴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並組織實施。發布
法定報告傳染病疫情信息。承擔區防治愛滋病工作委員會辦公室的具體工作。承擔衛生應急和緊急醫學救援工作。指導全區衛生應急體系和能力建設。對全區醫療機構、養老機構中醫藥工作進行指導。負責中醫藥教育、人才培訓以及科研相關工作。
(四)人口監測與老齡事業科。承擔全區人口監測預警工作,研究提出人口與家庭發展相關政策建議。落實生育政策、計畫生育獎勵扶助制度和特殊家庭扶助制度。擬訂全區計畫生育目標管理責任制考核措施並組織實施。組織擬訂醫養結合的政策、標準和規範。組織擬訂全區健康產業發展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全區健康產業項目、產業集群、產業基地建設,督促重大產業項目實施。協調健康產業與相關產業融合,推動健康新業態發展。組織擬訂全區老齡事業發展規劃。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務體系,指導全區老年人權益保障工作。承擔區老齡工作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所獲榮譽
2020年12月,被評為“2020年度山東省級文明單位”。
2022年4月,被授予“濰坊市五一勞動獎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