濰坊市公安局峽山生態經濟開發區分局是濰坊市公安局分支機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濰坊市公安局峽山生態經濟開發區分局
- 辦公地址:濰坊市峽山生態經濟開發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辦公信息,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和濰坊市有關公安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擬訂全區公安工作的政策和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
(二)掌握控制危害國內安全和影響我市社會穩定的情報、動態,分析研究治安形勢和刑事犯罪特點,制定預防、打擊對策和措施。
(三)負責全區公安隊伍管理和建設工作,並按規定許可權管理幹部;組織開展全區公安宣傳和公安系統的表彰獎勵活動;實施對幹部的監督,查處、督辦公安隊伍重大違紀案件;組織實施全區公安機關督察工作。
(四)組織實施案件的偵破工作;偵破危害國家安全的案件、刑事犯罪案件、治安案件及經濟犯罪案件;組織指揮重大系列案件的偵破和全區性的集中打擊、搜捕、堵截等統一行動。
(五)負責全區治安管理工作並承擔相應責任。組織、指導大型民眾性活動安全保衛和重大治安事故、民眾性事件處置工作;依法查處危害社會治安秩序行為;依法管理戶籍、居民身份證、槍枝彈藥、危險物品和特種行業等工作;組織指揮處置重大騷亂、重大群體性事件、非法遊行、非法聚集等影響社會穩定的非法活動和重大治安事件,偵破重大治安案件
(六)組織實施出入境管理和外國人在市內居留、旅行的有關管理工作。
(七)組織實施全區公共信息網路和國際網際網路安全保衛工作;負責信息網路安全監察工作,維護全區重要信息系統安全;負責查處信息網路違法犯罪案件;監督、檢查、指導信息安全等級保護工作。
(八)組織開展禁毒、緝毒工作;承擔市禁毒委員會的日常工作;組織對恐怖活動的防範、偵察工作;承擔市反恐怖工作協調小組的日常工作。
(九)負責消防工作並承擔相應責任。指導、監督、協調、組織全區消防監督、火災預防、火災撲救和公安應急搶險救援工作。
(十)負責全區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並承擔相應責任;按規定負責車輛登記、駕駛員管理工作。
(十一)依法監督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和重點建設工程的治安保衛工作以及民眾性治安保衛組織的治安防範工作。
(十二)依法承擔的執行刑罰和對看守所、治安拘留所的管理工作。
(十三)組織實施對來我市的黨和國家領導人、重要外賓以及重要外事活動、重要會議和重大活動的安全警衛工作並承擔相應責任。
(十四)組織開展全區公安信息技術、刑事技術和行動技術的研究和建設,為重特大案件的偵破提供技術保障和行動支援。
(十五)組織實施全區公安機關裝備、被裝和經費等警務保障標準、制度。
(十六)統一領導全區公安、消防、武警部隊,對武警部隊執行公安任務及相關業務建設實施領導和指揮。
(十七)領導和管理列入市公安局序列的公安機關業務工作和隊伍建設工作。
(十八)負責局機關及所屬單位的安全生產監管及維護穩定工作。
(十九)承辦市委、市政府和上級公安機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指揮中心:協助局領導負責全局性工作的綜合協調。具體負責協調局機關政務活動日常工作;負責收集、分析、反饋、處置各類公安信息及公安統計工作;負責文秘、檔案、機要通信、保密工作和重要會議的組織安排工作;負責110報警服務台指揮調度等工作。
(二)政工室:負責全區公安機關思想政治工作及隊伍建設工作;負責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工作;負責全區公安機關警銜管理工作;負責全區公安機關社會宣傳及新聞發布等工作。
(三)紀委督察室:負責對本級公安機關及其人民警察履行職責、行使職權和遵守紀律的情況進行監督,依法維護公安機關民警正當執法權益,對上級公安機關督察機構和本級公安機關行政首長負責。
(四)警務保障室:負責全區公安機關後勤管理及裝備財務等工作。
(五)法制大隊:指導全區公安機關的法制工作;監督檢查公安機關的執法情況;承辦本局的行政應訴複議案件、國家賠償案件和刑事賠償複議案件;負責全區勞動教養、少年管教案件的審核工作;組織開展警察法學研究和全區公安系統普法教育活動。
(六)網安(情報)大隊:負責網路安全保衛工作。
(七)政保大隊:掌握影響國內安全和社會穩定的動態,擬定工作對策;組織、指導、監督各派出所對危害國家安全案件和事件的偵破處置工作;負責蒐集影響社會政治穩定和國內安全的情報信息;組織、指導對邪教組織、有害氣功組織違法犯罪活動的防範、處置工作;組織、指導民族、宗教領域的安全保衛工作;指導、監督全區公安機關對中國小校、社會科學研究、廣播電視、新聞出版等領域除黨政機關以外單位的安全保衛工作;承辦上級交辦的涉及國內安全方面的重要案件和專項工作。
(八)治安大隊:負責實施治安行政管理的政策;指導、監督全區公安機關依法查處危害社會治安秩序行為;偵辦、督辦重大治安案件、管轄的刑事案件;指導、組織實施槍枝彈藥、管制器具、爆炸、劇毒等危險品公共安全管理工作和特種行業、公共娛樂場所治安管理工作;負責指導、監督全區戶籍管理、派出所和社區警務建設、保全服務業的管理工作;負責組織、指導公安機關對機關、團體、有關企業、事業單位和重要基礎設施、重點建設工程以及大型民眾性活動安全保衛工作;指導、處置群體性事件處置工作和治安事故工作。掌握全區食品藥品與環境犯罪動態,與食品藥品、環保部門建立聯動執法機制,分析、研究犯罪信息和規律,擬定預防、打擊政策;組織、指導、協調全區食品藥品、環境領域犯罪案件的偵辦,參與區域性的食品藥品安全和環境保護集中專項整治行動;偵辦上級領導交辦以及社會反映強烈的食品藥品和環境大要案。
(九)刑警大隊:掌握、分析全區刑事犯罪信息和刑偵工作情況,研究制定刑偵工作對策;組織指導全區刑事案件的偵破工作;組織重大案件的偵破和重要案犯緝捕工作;組織、指導全區刑事技術和犯罪信息工作,負責重特大刑事案件的現場勘查、痕跡物證的鑑定工作,為全區刑事偵查工作提供技術服務;組織、指導、協調全區公安機關開展反恐、打黑除惡、禁毒工作任務,承辦市打黑除惡專項鬥爭辦公室、市禁毒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組織指導全區刑偵隊伍的理論學習、業務培訓工作。
(十)特警大隊:指導、檢查全區巡邏勤務工作;參與處置暴力恐怖犯罪活動、嚴重暴力性犯罪事件;參與處置大規模聚眾滋事等重大治安事件、對抗性強群體事件;參與重大活動的安全保衛任務;擔負特定的巡邏執勤任務;其他應當由公安特警隊承擔的特殊任務。
(十一)禁毒大隊:負責禁毒預防、禁毒打擊、禁吸戒毒、禁毒嚴管、堵源截流工作;承擔安丘市禁毒辦日常工作。
(十二)信訪室:負責信訪控訪工作。
(十三)經偵大隊:掌握經濟犯罪動態,分析研究經濟犯罪的情況,擬訂預防打擊對策並組織實施組織對經濟犯罪案件的偵查工作;負責偵破各類經濟犯罪案件。
(十四)水上警務中心:維護峽山水庫及沿線治安秩序。
現任領導
局長:李曉平
辦公信息
辦公時間:
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工作日)
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工作日)
濰坊市公安局峽山生態開發區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