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寧市應急管理局

濟寧市應急管理局是濟寧市機構改革組建的新部門,為濟寧市人民政府組成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濟寧市應急管理局
  • 隸屬:濟寧市人民政府
機構職能,機構設定,現任領導,

機構職能

(一)負責應急管理工作,指導全市應對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和綜合防災減災救災工作。負責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和工礦商貿行業(煤礦除外,下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二)貫徹執行應急管理、安全生產、防災減災救災有關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組織編制全市安全生產和綜合防災減災、應急體系建設規劃,起草相關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組織落實應急管理、安全生產國家標準、行業標準以及地方標準和規程,並監督實施。指導、監督全市應急管理行政執法工作。
(三)指導應急預案體系建設,建立完善全市事故災難和自然災害分級應對制度。組織編制全市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綜合協調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組織開展預案演練,推動應急避難設施建設。
(四)牽頭建立全市統一的應急管理信息系統,負責全市信息傳輸渠道的規劃、布局和建設。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依法統一發布災情。
(五)組織指導協調全市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應急救援。綜合研判突發事件發展態勢並提出應對建議,協助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負責同志組織重大災害應急處置工作。
(六)統一協調指揮我市應急救援隊伍,建立應急協調聯動機制。推進指揮平台對接,銜接解放軍和武警部隊參與應急救援工作。
(七)統籌應急救援力量建設,負責市級專業應急救援力量建設和管理,指導縣鄉專業應急救援力量以及全市社會應急救援力量建設。
(八)負責消防工作,指導縣鄉消防監督、火災預防、火災撲救等工作。
(九)指導協調森林和草原(地)火災、水旱災害、地震和地質災害等防治工作,負責自然災害綜合監測預警工作,指導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評估工作。
(十)組織協調災害救助工作,組織指導災情核查、損失評估、救災捐贈工作,下達指令調撥救災儲備物資,管理、分配各類救災款物並監督使用。組織開展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的調查評估工作。
(十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制定的防震減災工作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規定;編制並組織實施本市防震減災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承擔本市地震烈度區劃、震害預測和重要城鎮、重大工程以及有嚴重次生災害工程建設場地地震安全性評價監督管理職責;組織實施地震災害損失評估,制定地震災區重建計畫。
(十二)依法行使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職權,指導協調、監督檢查市政府有關部門和各縣(市、區)政府安全生產工作,組織開展全市安全生產巡查、考核工作。受市政府委託或授權,依法組織事故調查處理工作。監督檢查事故防範和整改措施的落實情況。參與事故責任追究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負責全市應急管理、安全生產、防災減災的統計分析工作,通報有關情況。
(十三)按照分級、屬地原則,依法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材料、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監督檢查重大危險源監控和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查處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負責監督管理市管工礦商貿企業安全生產工作,指導監督中央和省屬(管)駐濟工礦商貿行業企業安全生產工作。
(十四)負責全市非煤礦礦山企業和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生產企業安全生產準入管理工作,依法組織並指導監督實施安全生產準入制度。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和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負責監督檢查職責範圍內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情況。
(十五)指導協調全市安全生產檢測檢驗工作,監督管理應急管理類、安全生產類社會中介機構和安全評價工作。負責實施註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制度有關工作。
(十六)會同有關部門制定應急物資儲備和應急救援裝備規劃,建立健全應急物資信息平台和調撥制度,在救災時統一調度,保障救災工作。
(十七)負責全市應急管理、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組織指導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的科學技術研究、推廣套用和信息化建設工作。開展對外交流與合作。
(十八)承擔防汛抗旱、抗震救災、森林防火相關指揮部日常工作,承擔市委、市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日常工作。
(十九)貫徹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切實履行機關黨建工作、黨風廉政建設和意識形態主體責任,全面推進黨的政治建設、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紀律建設,把制度建設貫穿其中,領導所屬單位抓好黨的建設工作。
(二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機構設定

辦公室、應急指揮中心(救援協調和預案管理科)、人事科(教育訓練科)、督查考核科、政策法規科(行政許可科)、規劃財務科、新聞宣傳科(素質固安科)、科技和信息化科、安全生產綜合協調科、風險監測和綜合減災科(地震地質災害救援科)、火災防治管理科、防汛抗旱科、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科、安全生產基礎科、救災和物資保障科、調查評估和統計科。

現任領導

趙才文(局長)
玄志祥(黨組書記)主持市應急管理局和市安委會辦公室全面工作;負責黨建和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分管局人事、財務工作;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機構改革工作。
分管局辦公室(人事科)。
許修航(調研員)負責科技推廣和科技規劃編制實施、安全培訓和資格考試、中介機構監管、新舊動能轉換、信息化、事故統計與形勢分析等工作;牽頭安全風險隱患雙重預防機制建設工作;負責分管範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意識形態和輿情管控工作;負責機關檔案、統戰、保密、精神文明工作;負責局機構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綜合組、組織人事組、財務資產處置與檔案移交組等工作。協助玄志祥同志做好財務和局機關及直屬單位機構改革工作;完成局黨組和局長交辦的其它工作。
分管局辦公室(財務、檔案、統戰、保密、固定資產管理、精神文明)、科技信息化科、市安全生產技術服務中心。聯繫協調機構改革期間市財政局、市機關事務服務中心有關工作。
常衍雷(調研員)負責工商貿和煙花爆竹等行業指導、協調和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安全生產巡查、督查、考核、綜合監管等工作;負責社會綜合治理、信訪、維穩、老幹部、工會工作;負責分管範圍內的安全風險隱患雙重預防機制、黨風廉政建設、意識形態和輿情管控工作;牽頭協調信訪舉報工作;負責相關領域緊急突發事件(事故)處置、調度和調查處理工作;負責局機構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調度組工作;協助玄志祥同志做好市安委會辦公室和局機關及直屬單位機構改革工作;完成局黨組和局長交辦的其它工作。
分管局辦公室(信訪、老幹部)、綜合協調科、督查考核科、工商貿安全監管科。指導協調市安委會各成員單位相關工作。
張培川(黨組成員、副局長)負責危險化學品監管、石油天然氣長輸管道和化工產業轉型升級、行政許可等工作;負責機關文秘工作;負責分管範圍內的安全風險隱患雙重預防機制、黨風廉政建設、意識形態和輿情管控工作;負責相關領域緊急突發事件(事故)處置、調度和調查處理工作;負責局機構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應急事件處置組工作等;協助許修航同志做好局機構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人事組工作;協助玄志祥同志做好機關人事和局機關及直屬單位機構改革工作;完成局黨組和局長交辦的其它工作。
分管局辦公室(人事、文秘)、許可服務科、危化品安全監管科。聯繫協調機構改革期間市委組織部、市編辦、市人社局有關工作。
張啟文(黨組成員、副局長)負責相關領域緊急突發事件(事故)的應急處置、調度和應急救援資料庫及支撐體系建設、綜合性救援隊伍建設等工作,指導、協調人員密集場所消防安全、水旱災害防治等工作;負責分管範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意識形態和輿情管控工作;協助玄志祥同志做好局機關及直屬單位機構改革工作;完成局黨組和局長交辦的其它工作。
分管局應急辦,協調消防、水旱災害等防治工作。指導、協調機構改革期間市城鄉水務局、市消防救援支隊及其他綜合性救援隊伍有關工作;聯繫濟寧軍分區、濟寧武警支隊。
陳慶學(黨組成員、副局長)負責機關黨務、紀檢監察、政風行風、公開電話、安全生產經濟政策推進、應急管理規劃、意識形態、放管服、政策法規、宣傳、應急文化、新聞發布等工作;牽頭輿情管控工作;負責政府信息(政務)公開、調研等工作;負責局機構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紀律督導和輿論宣傳管控組工作;協助玄志祥同志做好局機關及直屬單位機構改革工作;完成局黨組和局長交辦的其它工作。
分管局辦公室(政務信息公開、調研)、機關黨建科(宣傳教育科)、政策法規科。聯繫協調機構改革期間市紀委監委及其第十紀檢派駐組有關工作。
王保銀(副調研員)負責非煤礦山安全監管、駐村幫扶、素質固安等工作;負責分管範圍內的安全風險隱患雙重預防機制、黨風廉政建設、意識形態和輿情管控工作;負責相關領域緊急突發事件(事故)處置、調度和調查處理工作;協助張啟文同志做好緊急突發事件(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協助玄志祥同志做好局機關及直屬單位機構改革工作;完成局黨組和局長交辦的其它工作。
分管局辦公室(駐村幫扶)、應急辦(素質固安)、礦山安全監管科。指導協調煤礦監管、地震、地質災害治理相關工作,聯繫協調機構改革期間市自然資源局、市能源局、市地震監測中心等單位有關工作。
岳躍平(支隊長)主持監察執法支隊全面工作、黨風廉政建設、意識形態和輿情管控工作;負責應急管理和安全生產行政執法監察、執法督察等工作;協助張啟文同志做好緊急突發事件(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協助王保銀同志做好駐村幫扶等工作;協助玄志祥同志做好局機關及直屬單位機構改革工作;完成局黨組和局長交辦的其它工作。
分管局監察執法一科、二、三科。
焦恩玉(副縣級幹部)負責機關後勤、會務、接待、值班和機關日常管理工作;負責相關領域緊急突發事件(事故)的應急回響和報告工作;負責分管範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意識形態和輿情管控工作;協助張啟文同志做好緊急突發事件(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協助玄志祥同志做好局機關及直屬單位機構改革工作。
分管局辦公室(後勤、會務、接待、值班)、原市安監局職業健康監管科。聯繫協調機構改革期間市政府辦公室有關工作。
胡忠華(黨組成員、副局長)負責分管範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意識形態和輿情管控工作;協調做好災情核查、救災捐贈、重要應急物資儲備、調撥和緊急配送等工作;協助玄志祥同志做好局辦公室(人事科)綜合工作和局機關及直屬事業單位機構改革工作;完成局黨組和局長交辦的其它工作。
分管局辦公室(綜合),協調救災和物資保障等相關工作,聯繫協調機構改革期間市委組織部、市編辦、市民政局、市人社局有關具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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