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寧市任城區財政局是濟寧市任城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濟寧市任城區財政局
- 辦公地址:濟寧市任城區
- 性質:政府工作部門
- 行政級別: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所獲榮譽,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財政、稅收、國有資產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起草有關政府規範性檔案並監督執行,擬訂有關政策和財務制度並組織實施。
(二)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擬訂全區財政、稅收、國有資產管理的中長期規劃及改革方案。分析預測巨觀經濟形勢,參與制定巨觀經濟政策。提出運用財稅政策實施巨觀調控和綜合平衡社會財力的建議。擬訂區與鎮(街道)、政府與企業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勵公益事業發展的財稅政策。
(三)負責管理區級各項財政收支。編制年度區級預決算草案並組織執行,匯總全區財政預決算。受區政府委託,向區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報告財政預算、執行和決算等情況。負責審核批覆部門(單位)的年度預決算。負責區級預決算公開。制定需要全區統一規定的經費開支標準和支出政策。完善轉移支付制度。指導鎮(街道)財政預算管理工作。
(四)負責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工作的組織協調,研究擬訂相關政策、制度和辦法並組織實施,完善預算績效管理責任和激勵約束機制,建立健全全方位、全過程、全覆蓋的預算績效管理體系。
(五)負責全區稅收政策管理和法治財政建設。擬訂區級管理許可權內的稅收政策。完善全區稅收保障機制。
(八)負責制定全區政府採購和政府購買服務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制定全區政府集中採購目錄、政府購買服務指導性目錄以及有關限額標準。負責對政府採購活動及政府採購各當事人的監督管理。牽頭開展政府購買服務工作。
(十)負責制定全區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制度和辦法。編制區級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草案,匯總全區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收取區級企業國有資本收益。制訂並組織實施企業財務制度和國有資產監督管理相關制度。
(十一)根據區政府授權,集中統一履行區級國有金融資本出資人職責,依法依規履行國有金融資本管理職責,組織實施基礎管理、經營預算、績效考核、負責人薪酬管理等工作。
(十二)根據區政府授權,履行區級國有文化資產出資人職責,承擔所監管文化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工作。
(十三)貫徹執行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工作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
(十四)根據區政府授權,依法履行出資人職責,監管所出資企業的國有資產,承擔監督所出資企業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的責任。按照許可權管理區直部門(單位)舉辦的國有企業。
(十五)負責對政府投資項目的財政性資金進行監督管理。參與擬訂區級基建投資的有關政策,制定區級基建財務管理制度。負責有關政策性補貼、專項儲備資金和對口支援資金財政管理工作。
(十六)負責審核並匯總編制全區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有關基金財務管理制度,承擔社會保險基金財政監管工作。參與擬訂社會保障相關事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制度。
(十七)負責擬訂財政支農、財政扶貧等相關領域財政政策,推進財政涉農資金統籌整合,支持實施鄉村振興戰略。
(十八)負責擬訂全區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制度和辦法。統一管理政府外債,承擔外國政府和國際金融組織貸(贈)款管理工作。開展財稅領域涉外交流與合作。按照規定承擔全區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管理相關工作。
(十九)負責擬訂全區政府引導基金管理制度並監督執行。負責區級政府引導基金的預算和資金管理。負責政府投資基金區級出資的財政資產管理。
(二十)負責管理全區的會計工作,監督和規範會計行為,制定並組織實施會計制度。
(二十一)負責監督財稅法規、政策的執行情況,提出加強財政管理的政策建議。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最佳化營商環境有關工作。
(二十二)在職責範圍內,負責本部門、本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工作。
(二十三)貫徹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切實履行機關黨建工作、黨風廉政建設和意識形態主體責任,全面推進黨的政治建設、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紀律建設,把制度建設貫穿其中,領導所屬單位抓好黨的建設工作。
(二十四)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十五)職能轉變。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於轉變政府職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進審批服務便民化的決策部署,認真落實省、市、區深化“一次辦好”改革的要求,組織推進全區財政系統轉變政府職能,深化簡政放權,創新監管方式,提高服務效能。
所獲榮譽
2020年12月15日,被確定為“2019-2020年節約型公共機構示範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