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市萊蕪區教育和體育局

濟南市萊蕪區教育和體育局

根據中共山東省濟南市委、山東省濟南市人民政府批准的《濟南市萊蕪區機構改革方案》和《中共濟南市萊蕪區委、濟南市萊蕪區人民政府關於濟南市萊蕪區區級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制定本規定。

濟南市萊蕪區教育和體育局是濟南市萊蕪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處級。

中共濟南市萊蕪區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中共濟南市萊蕪區委教育工作委員會,區委教育工委和區教育體育局合署辦公,接受中共濟南市萊蕪區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的直接領導,承擔領導小組具體工作,負責統籌謀劃、綜合協調、整體推進、督促落實領導小組各項決定事項、工作部署和要求等。區教育體育局(區委教育工委)的內設機構根據工作需要承擔區委教育工作辦相關工作,接受區委教育工作辦的統籌協調。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濟南市萊蕪區教育和體育局
  • 行政級別:正處級
  • 所屬地區:濟南市
  • 所屬部門:濟南市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其他事項,所獲榮譽,

主要職責

(一)研究制定全區教育體育系統黨的建設規劃並指導實施。負責對全區教育體育系統黨的建設重大問題進行調查研究,向區委提出意見和建議,在職權範圍內對有關問題作出決定。
(二)負責本系統領域內黨的建設、意識形態、宣傳思想和民眾工作。依法履行本部門業務領域內社會組織的監管職責,同步指導相關黨建工作。指導本系統思想政治建設以及學校德育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負責所屬事業單位黨的理論宣傳和新聞宣傳工作、維護穩定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三)負責所屬事業單位統一戰線工作。指導本系統工會、團委、婦委會等民眾團體的有關工作。
(四)貫徹執行教育、體育工作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負責起草有關規範性檔案。擬定全區教育體育改革和發展的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區教育體育事業統計工作。
(五)負責全區基礎教育(含學前教育)、職業教育、繼續教育、民辦教育、少數民族教育和特殊教育的統籌規劃和協調管理工作。指導學校內部管理和教育教學改革。
(六)負責全區教育體育領域人才隊伍建設,主管全區教師工作。
(七)負責教育督導與評估工作。負責推動義務教育均衡發展、促進教育公平。
(八)擬訂全區教育體育事業改革發展的中長期戰略、規劃。統籌全區教育體育資源配置和結構布局調整,參與城區教育體育設施配套規劃方案的審核工作;指導全區學校基本建設工作。
(九)負責國內外優質教育資源引進及相關協調服務工作。參與教育產業、體育產業、對外體育交流合作及全民健身等領域的項目招商工作。參與高校院所引進工作。
(十)負責區級教育體育經費的統籌管理,參與擬訂教育體育經費籌措、撥款、基建投資和學生資助政策,監測教育體育經費的籌措和使用情況。參與全區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工作。負責所屬事業單位內部審計工作。
(十一)負責全區各類學歷教育考試招生和中國小學籍管理工作。組織開展全區教育教學的科學研究以及教育信息化工作。
(十二)負責全區語言文字工作。
(十三)負責推動多元化體育服務體系建設,推進體育公共服務和體育制度改革。按分工做好行業安全工作,負責參加比賽的體育運動器械安全監管。
(十四)負責統籌規劃全區民眾體育發展,推行全民健身計畫。組織實施國家體育鍛鍊標準,組織和開展國民體質監測,推動社會體育指導員隊伍建設。協同有關部門規劃體育設施建設布局,指導公共體育設施建設,負責公共體育設施的監督管理。負責指導開展健身氣功活動並加強監督管理。指導協調行業協會工作。
(十五)負責統籌規劃全區競技體育發展,確定體育運動項目設定和重點布局。指導協調體育訓練和體育競賽,指導運動隊伍建設和體育後備人才輸送。負責推進全區職業體育發展。組織參加市以上重大體育比賽,承辦在本區舉行的重大體育比賽。協調運動員社會保障工作。
(十六)負責擬訂全區體育產業發展規劃,引導和參與推動全區體育產業發展。規範體育服務管理,推動體育標準化建設。協同體育彩票銷售機構監督代銷者代銷行為。
(十七)負責指導體育宣傳、科技、教育和培訓工作,推動體育文化建設。領導、協調、監督體育運動中的反興奮劑工作。組織開展體育領域重大科技研究、技術攻關和成果推廣。
(十八)負責統籌規劃全區青少年體育發展,指導和推進青少年體育工作。
(十九)負責與國(境)外、台港澳地區的教育、體育交流與合作工作。
(二十)履行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職責。
(二十一)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十二)職能轉變。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於轉變政府職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進審批服務便民化的決策部署,認真落實省委、省政府深化“一次辦好”改革,市委、市政府深化“一次辦成”改革要求和區委、區政府相關改革要求,深化教育領域綜合改革,落實深化基礎教育、現代職業教育、教育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各項工作任務,實施惠民重點工程,促進教育事業高質量發展,加快推進教育現代化。廣泛開展全民健身活動,打造國內外有競爭力的體育強項,最佳化體育產業結構,促進體育事業全面發展。
(二十三)有關職責分工
1.關於校車安全管理。區教育體育局負責加強對學校的監管,指導、督促學校建立健全校車安全管理制度,明確和落實校車安全管理責任,指導學校開展交通安全教育,督促學校加強學生乘車管理;與公安機關會同有關部門建立校車安全管理工作協調機制;組織建立健全校車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機制。公安機關負責依法開展校車和駕駛人交通安全管理,依法查處校車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加強校車行駛路線的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協助教育行政部門組織學校開展交通安全教育,對校車服務提供者開展校車駕駛人安全教育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區城鄉交通運輸局負責發展城區和農村的公共運輸,合理規劃、設定公共運輸線路和站點,改善農村公路通行技術條件,按照標準設定校車停靠站點標識、標牌,施劃站點標線,監督汽車維修企業落實校車維修質量保證期制度,依法對取得道路運輸經營許可企業的有關違法行為給予處罰。
2.關於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區教育體育局負責本部門行政權力事項的動態調整;區行政審批服務局負責行使經區政府批准集中的教育、體育領域相關行政許可及關聯事項。兩部門建立健全銜接配合機制,依法履行職責分工,強化在聯絡會商、信息互通、業務協同等方面相互配合。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掛財務審計科牌子)。組織協調機關日常工作;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保密、檔案、安全、督查督辦、應急管理等工作。承擔政務公開工作。負責市12345市民服務熱線辦公室轉辦事項及人大代表建議、政協提案的辦理工作。承擔機關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工作。指導監督所屬事業單位的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工作。
擬訂全區教育體育事業發展的中長期戰略、規劃。統籌全區教育體育資源配置和結構布局調整,參與城區教育體育設施配套規劃方案的審核工作。負責全區教育體育事業統計工作。牽頭負責教育對口支援工作。指導所屬事業單位基本建設和校舍維修工作。負責教育體育產業招商工作。
組織起草有關教育體育領域規範性檔案。負責本系統法治建設和普法教育工作。承擔相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承擔機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相關工作。負責推進本系統職能轉變和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組織編制系統內權責清單,深化簡政放權,加強事中事後監管,最佳化權力運行流程,推進本系統政務服務標準化。按照區教育體育綜合改革有關要求,統籌協調並組織實施教育體育改革工作。負責教育體育調研及綜合文稿工作。
指導全系統思想政治建設,做好意識形態工作,承擔精神文明建設工作。承擔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計畫的制定和組織落實工作。負責區教育體育局(區委教育工委)新聞發布工作。負責所屬事業單位黨的理論宣傳和新聞宣傳工作。
負責區級教育體育經費的統籌管理。參與擬訂教育體育經費籌措和管理的政策規定,編報區級教育體育經費年度預決算建議方案,監測教育體育經費投入和使用情況。指導所屬事業單位經費財務、教育裝備、資產管理等後勤保障工作,承擔教育援助資金、教育貸款的管理工作。參與全區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工作。負責規範全區教育體育收費管理工作。指導學生資助工作。負責所屬事業單位內部審計工作。
負責全區語言文字工作,擬訂語言文字工作規劃和管理規定並組織實施。貫徹落實國家通用語言文字規範標準,監督檢查語言文字套用情況。指導全區機關、各級各類學校、新聞媒體以及公共服務行業國語培訓與測試工作。承擔區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二)組織人事科(掛黨建工作辦公室牌子)。負責區教育體育局(區委教育工委)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組織人事、機構編制、社會保障、幹部隊伍建設等工作。負責所屬事業單位領導幹部選拔任用、領導班子日常管理及年度考核工作。指導、監督所屬事業單位中層幹部管理工作。負責組織開展中國小校長職級制改革實施及教育行政管理人員培訓工作。負責全區教育體育領域人才隊伍建設和所屬事業單位的拔尖人才、青年學術技術帶頭人的選拔管理工作。承擔黨員領導幹部民主生活會、個人有關事項填報、幹部監督管理等工作。負責做好乾部人事檔案管理工作。
負責全區教師隊伍建設和管理工作。負責師德建設、教師培訓和獎懲工作。指導全區教育體育人事與分配製度改革、教師聘用管理和系統專業技術職務評審工作。參與擬訂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政策,負責師範類畢業生來萊就業指導工作。負責支教教師選派工作。承擔中國小教師資格認定製度有關實施工作。
負責指導全區教育體育系統(含黨的組織關係在本區的各類公辦、民辦教育機構)黨建工作。負責所屬事業單位黨的基層組織建設和黨員隊伍建設工作,指導做好黨組織機構設立、黨員發展、“三會一課”等工作。牽頭做好教育體育系統黨的主題實踐教育活動。指導做好所屬事業單位統一戰線和民眾工作。協調做好全區教育體育系統工會和婦委會工作。
負責區教育體育局(區委教育工委)機關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指導所屬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承擔協調全區教育系統關心下一代工作委員會工作。
(三)教育科(掛體育科牌子)。統籌管理全區基礎教育工作。指導全區九年制義務教育,實施普通高中教育。擬訂保障各類學生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的政策措施。指導普通中國小(含民辦)教育管理工作,規範辦學行為,推進基礎教育課程改革。擬訂普通中國小(含民辦)招生政策。負責普通中國小(含民辦)學籍管理工作。指導普通中國小(含民辦)開展學生思想品德教育、親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勞動教育。指導全區教育體育系統共青團和少工委工作。指導協調民族教育和特殊教育有關工作。承擔本級普通民辦中國小的事中事後監管。
統籌管理全區學前教育工作。負責組織實施有關學前教育發展政策。指導學齡前兒童思想品德教育,規範辦園行為,負責做好幼稚園管理、招生及保教工作。負責全區幼稚園保教質量監測及指導工作。
負責全區職業教育、民辦教育和繼續教育工作。擬訂職業教育、民辦教育和繼續教育發展規劃、評估標準並組織實施。指導中等職業學校教育教學管理與改革、基礎能力建設等工作。統籌做好區級各類民辦學校(教育機構)的日常管理工作。指導全區城鄉社區教育工作。指導中等職業學校開展學生思想品德教育。承擔中等職業學校及民辦教育培訓機構的事中事後監管工作。
指導全區學校體育、藝術、衛生健康、國防教育工作。擬訂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參與擬訂高中階段學校相關招生政策。負責組織學生體質健康、藝術素養調查和監測工作。協調指導學生體育競賽、藝術展演和學校衛生防控等重大活動。指導學校食堂及食品衛生監管工作。協調指導學校開展學生軍訓工作。
起草全區全民健身實施計畫和民眾體育發展規劃草案,組織實施全民健身計畫,推動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務體系。指導協調和推動開展民眾性體育活動。指導民眾體育組織建設、健身場地設施建設。組織實施社會體育指導員制度和國民體質監測制度,實施國家體育鍛鍊標準。協調推動全民健身志願服務工作。負責指導開展健身氣功活動並加強監督管理。負責對本部門業務領域內社會組織進行監督管理。
起草全區競技體育和體育科技發展規劃草案,起草全區體育競賽、競技運動項目設定和重點布局方案。指導、組織體育科技創新、成果推廣和服務保障工作。指導體育後備人才的培養和輸送。負責全區參加重大比賽的組隊、訓練及參賽。承擔統籌協調全區承辦重要體育賽事工作。負責教練員、運動員的管理、業務培訓,業務考核及選配使用。按照管理許可權,負責運動員技術等級管理工作。統籌協調監管全區職業體育。領導、協調、監督體育運動中的反興奮劑工作。
起草全區青少年體育工作發展規劃草案、青少年業餘訓練管理制度,指導監督青少年體育鍛鍊標準的實施。指導全區各級各類體育運動學校、體育傳統項目學校、高水平體育後備人才基地、青少年體育俱樂部的建設。指導開展青少年業餘訓練及相關活動。組織協調全區青少年競技體育競賽工作。組織指導青少年參加國內外重大體育比賽。按照管理許可權,監督、指導體育競賽裁判員管理工作。組織協調運動槍枝監督管理工作。
起草全區體育產業發展規劃草案和體育經營活動的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引導和參與推進全區體育產業發展,承擔實施體育標準化建設具體工作。負責規劃、協調體育設施建設布局,指導公共體育設施建設,承擔公共體育設施場地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高危險性體育項目的監管工作。負責體育統計工作。承擔體育產業、對外體育交流合作及全民健身等領域的項目招商工作。協同體育彩票銷售機構監督代銷者代銷行為。
負責與國(境)外的教育、體育交流與合作工作。負責所屬事業單位因公出國(境)團組審核報批工作。牽頭協調落實全區中外合作辦學、國際中小學生、教育援外、對外漢語推廣、教育對外宣傳等工作。負責國外優質教育資源引進及相關協調服務工作。
負責全區學校安全的監督管理工作。監督檢查和指導學校(幼稚園)安全保衛和穩定工作。協調指導教育系統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全區學校防範處置邪教問題工作。協調處理學校安全突發事件。參與指導校車安全管理工作,承擔校車使用審查的事中事後監管責任。
第六條 區教育體育局(區委教育工委)核定行政編制10名。設區委教育工委書記1名(由區委領導同志兼任),區教育體育局局長、區委教育工委常務副書記1名,副局長3名(其中2名副局長兼任區委教育工委副書記);正科級領導職數3名、副科級領導職數2名。
工勤編制隨自然減員逐步收回。

其他事項

區教育體育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本規定具體解釋工作由中共濟南市萊蕪區委辦公室、濟南市萊蕪區人民政府辦公室會同中共濟南市萊蕪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承擔,其調整由中共濟南市萊蕪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2019年3月24日起施行。

所獲榮譽

2020年6月18日,被中共濟南市委、濟南市人民政府評為“2019年度全國文明城市創建工作先進單位”。
2022年3月,濟南市萊蕪區教育和體育局基礎教育科被評為山東省婦女兒童工作先進集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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