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市萊蕪區司法局

濟南市萊蕪區司法局

濟南市萊蕪區司法局是是濟南市萊蕪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濟南市萊蕪區司法局
  • 辦公地址:濟南市萊蕪區文化北路1號 
  • 所屬部門:濟南市萊蕪區人民政府
  • 所屬地區:濟南市萊蕪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直屬單位,獲得榮譽,

主要職責

(一)承擔全面依法治區重大問題的政策研究,協調有關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區中長期規劃建議,負責有關重大部署督察工作。
(二)負責協調部門之間在法律、法規、規章實施中的有關爭議和問題。會同有關部門推進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參與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推進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工作。承辦區政府及其部門規範性檔案和重大行政決策合法性審查的具體工作;承辦規範性檔案清理和區政府規範性檔案的報送備案工作。
(三)承擔統籌推進全區法治政府建設的責任。指導、監督全區政府依法行政工作,承擔區政府推進依法行政的日常工作。負責區政府行政複議和應訴案件辦理工作,指導、監督全區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承擔區政府行政複議委員會的日常工作,受區政府委託代理行政應訴和其他訴訟案件。負責區政府行政裁決的綜合協調和指導工作。承擔區政府法律顧問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協助區政府辦公室承擔區政府領導集體學法工作。
(四)負責綜合協調全區行政執法,承擔推進行政執法體制改革有關工作,推進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負責區政府行政執法監督的具體工作,推行行政執法責任制。
(五)承擔統籌規劃全區法治社會建設的職責。負責擬訂全區法治宣傳教育規劃,組織實施普法宣傳工作,組織對外法治宣傳。指導全區依法治理和法治創建工作。推動人民參與和促進法治建設。指導全區調解工作和人民陪審員選任管理工作。指導、監督全區司法所、村(社區)司法行政工作室建設和基層法律服務、安置幫教工作。
(六)負責擬訂全區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規劃並指導實施,統籌和布局城鄉、區域法律服務資源。指導、監督、管理全區律師、法律援助、法律服務和公證工作,並承擔相應責任。負責聯繫仲裁機構。
(七)指導、監督全區社區矯正工作。
(八)負責全區司法行政系統服裝和警車管理等工作,指導、監督全區司法行政系統財務、裝備、設施、場所等保障工作。
(九)負責規劃、協調、指導全區法治人才隊伍建設相關工作。指導、監督全區司法行政系統黨的建設和幹警隊伍建設。負責全區司法行政系統警務管理和警務督察工作。負責協同推進司法行政系統社會組織黨建工作。負責本系統黨的建設、意識形態、宣傳思想和民眾工作。
(十)依法履行本部門業務領域內社會組織的監督管理職責,同步指導相關黨建工作。
(十一)履行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職責。
(十二)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三)職能轉變。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於轉變政府職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進審批服務便民化的決策部署,認真落實省委、省政府深化“一次辦好”改革和市委、市政府深化“一次辦成”改革的要求,以及區委、政府有關改革要求,組織推進本系統轉變政府職能,深化簡政放權,創新法律服務行業監管方式,落實監管責任,推動公共法律服務實體、熱線、網路三大平台融合發展,推進基本公共法律服務均等化、便民化,提高政府服務質量和效率。
(十四)關於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區司法局負責本部門權力事項的動態調整;區行政審批服務局負責行使經區政府批准集中的司法領域相關行政許可及關聯事項。兩部門建立健全銜接配合機制,依法履行職責分工,強化在聯絡會商、信息互通、業務協同等方面相互配合。

內設機構

辦公室(掛組織人事科牌子)
組織協調機關日常工作;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保密、檔案、信訪、安全、督查督辦等工作;負責局機關綜合性文稿起草和信息化等工作。承擔政府信息和政務公開、市12345市民服務熱線轉辦事項的辦理等工作。負責相關人大代表建議、政協提案的辦理等工作。牽頭負責全區司法行政系統法治扶貧等專項工作。負責全區司法行政系統統計工作。指導、監督全區司法行政系統黨的建設和幹警隊伍建設,指導黨的基層組織建設。負責本行業社會組織黨建相關工作。負責局機關、所屬事業單位組織人事、機構編制、社會保障等工作。負責全區司法行政系統警務管理、警務督察工作。指導全區司法行政系統財務、物資裝備和基本建設工作。負責全區司法行政系統服裝和警車管理等工作。負責局機關並指導、監督局屬單位的預決算、財務管理、國有資產管理、內部審計和政府採購工作。負責本部門本系統思想政治、組織、人事、民眾工作。負責局機關離退休人員的服務管理工作,指導所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的服務管理工作。
區委依法治區辦秘書科(掛宣傳教育科、普法依法治理科牌子)
負責規劃、協調、指導全區法治人才隊伍建設相關工作。負責全區司法行政系統思想政治和評先表彰獎勵等工作。牽頭負責司法行政系統意識形態責任制落實工作。負責全區司法行政系統新聞宣傳、新聞發布工作。負責擬訂全區司法行政系統人員教育培訓工作規劃並組織實施。參與指導面向社會的法學教育。開展全面依法治區理論與實踐調查研究工作,提出政策建議。組織起草全面依法治區有關重要檔案。研究提出法治政府、推進依法行政的意見和措施。承辦全面依法治區工作規劃建議的協調工作。負責擬訂全區司法行政系統工作規劃、重大政策。負責推進全區司法行政改革工作。負責全面依法治區決策部署和政策措施的督促檢查工作,擬訂年度督察工作計畫,開展重大專項督察,提出督察意見、問責建議。負責全區法治工作重要決定和方案的備案工作。指導、監督全區法治督察工作。組織開展法治政府建設和依法行政先進單位創建活動。負責牽頭全區法治建設考核評估工作。負責擬訂全區法治宣傳教育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監督全區“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落實工作,推進全民普法。指導、監督全區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工作。指導全區各部門各行業依法治理和基層法治創建工作。組織對外法治宣傳工作。指導全區社會主義法治文化建設工作。承擔區普法教育依法治區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具體工作。負責制定保障全區人民民眾參與、促進、監督法治建設的制度措施。指導全區人民團體、民眾自治組織和社會組織參與、支持法治社會建設工作。協助區政府辦公室承擔區政府領導集體學法工作。
政府法制科
承擔區政府及其工作部門規範性檔案審查的具體工作。指導、監督全區規範性檔案備案審查工作。承辦規範性檔案清理、區政府規範性檔案報送備案和本部門本系統規範性檔案審核工作。指導、監督區政府工作部門規範性檔案的統一登記、統一編制登記號、統一公布工作。承擔區委、區政府或區委辦公室、區政府辦公室聯合行文的規範性檔案的有關法制審核工作。負責處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對規範性檔案提出的書面審查申請。指導、監督全區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行政賠償工作。承辦向區政府提出申請的行政複議、行政賠償案件。承辦以區政府為被告的行政訴訟案件的應訴工作。承辦對區政府行政複議決定不服向市政府申請裁決的有關工作。辦理區政府交辦的非訴訟法律事務。負責區司法局訴訟案件辦理工作。指導全區行政裁決工作。依法辦理有關行政裁決事項。負責行政複議、行政應訴人員資格管理工作。依法辦理行政複議申請人對具體行政行為所依據規定的審查申請。承擔重大行政複議決定的備案工作。負責區級和本機關行政複議案件辦理工作。承擔區政府行政複議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負責全區行政執法的綜合協調工作。指導、監督全區行政執法工作,推進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負責區政府行政執法監督的具體工作,推行行政執法責任制。負責推動行政執法監督各項制度、措施的落實。負責行政執法相關人員資格審定和證件管理工作。負責協調區直部門之間在法律、法規、規章實施中的有關爭議和問題。負責對行政執法機關和行政執法人員違法或者不當的行政執法行為的調查處理。會同區有關部門推進行政執法體制改革,負責相對集中執法權審核報批工作。負責對權責清單、行政許可事項清理等進行合法性審查。負責協調行政執法的普遍性重要性問題。負責全區政府職能轉變、放管服等改革措施的法制協調工作。
公共法律服務管理科(掛多元調解促進科牌子)
負責統籌規劃和推進全區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和平台建設工作。負責指導監督檢查法律援助、公證、律師、基層法律服務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執行工作。監督管理法律援助機構、公證機構、律師機構、基層法律服務機構及其工作人員的執業活動。負責對公證機構及其負責人的年度考核。監督管理“12348”法律服務熱線工作。指導全區社會組織和志願者開展法律服務工作。負責本部門行政許可事項受理、辦理和組織協調工作。負責推進全區司法行政系統職能轉變和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組織編制系統內權責清單,深化簡政放權,加強事中事後監管,最佳化權力運行流程,推進政務服務標準化。負責聯繫仲裁機構。指導公職律師、公司律師工作。指導、監督全區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村(社區)法律顧問工作。負責全區政府法律顧問工作的指導、監督、規範等工作。指導全區調解工作和人民陪審員選任管理工作。負責促進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機制建設,指導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和行業性專業性調解工作。指導、監督全區司法所、村(社區)司法行政工作室建設工作。指導人民調解協會和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協會工作。指導管理刑滿釋放人員安置幫教工作。
社區矯正工作科
負責監督檢查社區矯正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執行工作。負責擬訂全區社區矯正工作規劃和政策措施。指導、監督對全區社區矯正對象的刑罰執行、管理教育和幫扶工作。指導全區社會力量和志願者參與社區矯正工作。協調指揮全區社區矯正等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直屬單位

萊蕪區法律援助中心
(一)根據法律法規,為經濟困難或特殊案件當事人提供法律諮詢、代理、刑事辯護等無償法律服務。
(二)承擔受理、審批法律援助申請,接受公安機關、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刑事法律援助案件的通知提供辯護,指派法律服務機構和法律援助人員辦理法律援助案件。管理法律援助工作站點,派駐值班律師提供法律幫助。
(三)承擔指導和監督法律服務機構及人員履行法律援助義務、承辦法律援助案件,開展法律援助的考核評價和法律援助案件質量評估的輔助工作。
(四)承擔組織法律援助宣傳培訓教育工作。
(五)承辦“市148協調指揮中心”轉辦的工作任務;承擔區“148”協調指揮中心各項工作,向社會提供公共法律服務熱線的解答服務、人民調解、協調聯動、普法宣傳等綜合法律服務。
(六)完成區司法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獲得榮譽

2023年2月,入選“2022年度山東省級文明單位”擬表彰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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